火警处置流程操作规范
08-21
火警处置流程操作规范
1.0目的
用于规范南通中南物业CBD消控室的接报警处置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通中南物业CBD消防中心控制室执勤人员应对警情时的处置规范。 3.0方法及过程控制
3.1 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对控制器消音。
3.2确认报警点的具体位置,通知附近治维人员携通讯工具、干粉灭火器、复位钥匙(3分钟内)赶到报警点确认火情。
3.3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火警记录,详细填写报警时间、位置、现场火警查看人及反馈情况;利用通讯工具及时向控制室告知情况,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对控制器进行复位 3.4如真有火情发生,现场人员应及时向控制室汇报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就近的灭火器及室内消火栓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
3.5立即向本项目上级领导汇报,得到领导同意后方可将控制器调整到自动状态,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3.6火灾事故广播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疏散和自救工作,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工作状态,即对控制器进行复位以及将自动状态再次调为手动状态。 4.0火警信息来源
4.1 消控室各种报警系统。 4.2 现场职工人员发现。 4.3 消防人员巡视发现。 4.4 业户电话。 5.0通讯工具
6.0
报警种类
7.0 注意事项
7.1 在接收报警电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做到态度热情和蔼。 7.2 询问时向报警人问清警情的具体内容,其主要内容不能是似而非、模棱两可。
7.3 跑点人员对报警事项的性质、主要情节、具体位置要进一步查证核实,以确保准确无误。
7.4 确认后警情信息上报相关领导进行处置。
8.0火警应急预案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