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模拟大题及答案
2015年出版专业基础中级模拟大题
计算简答题(计算应列出算式,各类税费的应纳税额均免去角和分)
2012年2月,作者Z 与甲出版社签订了作品《周恩来一直与我们同在》的图书出版合同。合同第一条规定,Z 授予甲出版社以中文简体字形式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版发行《周恩来一直与我们同在》的5年专有使用权;第三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Z 书面许可,甲出版社不得行使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的权利;第八条规定,稿酬的计算方式为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基本稿酬标准为40元/千字,印数稿酬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出版后1个月内按首印数结算总报酬的30%,作为给Z 的预付款;出版后6个月内结清全部稿酬。
2013年4月,Z 将书稿交给甲出版社。2013年6月,甲出版社经过三审、编辑加工、校对等规定程序后,出版发行了《周恩来一直与我们同在》,期间没有跟有关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做过任何沟通。正文总字数为179 100字,定价20元。首印数为6 000册,到2014年3月全部售完。甲出版社于2014年4月加印了9 500册,到当年底卖出了8 000册。发行折扣均为60折。
2014年2月18日,Z 应乙杂志社的要求出具一份授权书,其中写明:“本人同意乙杂志社在其出版的《文化周刊》摘编《周恩来一直与我们同在》一书的部分内容,稿酬按每千字100元支付。”《文化周刊》2014年第4期刊登了一篇题为《周恩来关心家乡亲人》的文章,所在栏目的版式是每面排30行,双栏,栏宽20字,栏间空2字;该文共占2面零17行。甲出版社得知《文化周刊》的转载行为之后,对此表示不满,认为侵犯了该社的专有权利。
2014年8月,Z 发现《文摘月刊》第4期摘编了《文化周刊》的文章,并注明了来源,内容进行了删减,但基本意思不变,版面字数只剩下1550字,但是她没有及时收到稿费。经查,《文摘月刊》表示因为不知道Z 的具体地址,所以已经于2014年5月将稿费转到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并出示了相关汇款凭证。Z 认为《文摘月刊》未经许可,侵犯了她的修改权、期刊形式的出版权、获得报酬权。
2015年1月和2月,Z 分别给甲出版社寄了要求订购200册、300册的订单,但是直到8月底,甲出版社没有给作者任何反馈。因此2015年9月Z 就与丙出版社签订了新的图书出版合同,授权区域、权利性质与甲出版社一样,授权期限为签字之日起的五年。
问:
1. Z所得第一次稿酬(预付款)是多少元?应该扣除多少稿酬个人所得税?
2. Z所得的第二次稿酬是多少元?税后稿酬是多少元?
3. Z所得的第三次稿酬是多少元?税后稿酬是多少元?
4. 甲出版社能否干涉Z 向《文化周刊》的授权?为什么?
5. 《文化周刊》应付的稿酬是多少元?
6. 甲出版社应缴纳销项增值税多少元?
7. 甲出版社在本书的出版方面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受到什么行政处罚?
8. 《文摘月刊》是否侵犯了Z 的修改权、期刊形式的出版权、获得报酬权,为什么?该杂志应支付稿费多少元?
9.Z 与丙出版社2015年9月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是否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利?
提示:本题应该给40分,因为涉及出版专业基础三章的四个知识点以上内容:
1. 出版行政管理:重大选题备案。
2. 出版社经营管理:纳税管理(销项增值税计算、稿酬个人所得税计算)。
3. 著作权知识:出版单位的权利、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4. 著作权知识(中级涵盖初级内容):稿酬计算。
参考答案(仅仅是参考,不知道出错没有哦):
1. Z所得的第一次稿酬(预付款)是2289.6元,应该扣除稿酬个人所得税208元。计算如下:
基本稿酬:40×180=7200(元)
印数稿酬:7200×1%×6=432(元)
总稿酬:7200+432=7632(元)
第一次稿酬(预付款):7632×30%=2289.6(元)
应该扣除的稿酬个人所得税:(2289.6-800)×20%×(1-30%)=
208.544≈208(元)
2. Z所得的第二次稿酬是5342.4元,税后稿酬是4696.4元。计算如下: 第二次稿酬:7632×(1-30%)=5342.4(元)
第二次应该扣除的稿酬个人所得税:7632×(1-20%)×20%×(1-30%)-208.544=646.24≈646(元)
税后稿酬:5342.4-646=4696.4(元)
或者:
第二次稿酬:7632×(1-30%)=5342.4(元)
总稿酬个人所得税:7632×11.2%=854.78(元)
第二次稿酬个人所得税:854.78-208.544=646.23≈646(元)
税后稿酬:5342.4-646=4696.4(元)
3. Z所得的第三次稿酬是720元,税后稿酬是640元。计算如下:
第三次稿酬:7200×1%×10=720(元)
应扣个人所得税:720×(1-20%)×20%×(1-30%)=80.64≈80(元) 税后稿酬:720-80=640(元)
4. 甲出版社不能干涉Z 向《文化周刊》授权。因为Z 只向甲出版社授予了图书出版专有使用权,而并不包括期刊出版权。期刊出版权还在Z 的手中。
5. 《文化周刊》应付的稿酬是350元。计算如下:
版面字数:20×2×(30×2+17)=40×77=3 080(字)
因为期刊字数是不足500字按千字作半计,因此3 080字按3.5千字计。 稿酬:100×3.5=350(元)
6. 甲出版社应缴纳的销项增值税为19327元。计算如下:
含税销售额=20×0.60×(6 000+8 000)=168 000(元)
销项增值税=168 000÷(1+13%)×13%=19 327.43≈19 327(元)
7. 甲出版社在本书出版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未对涉及国家领导人的重大选题进行备案,应该受到的处罚如下:(1)无论内容有无问题,一律先停止出版发行;(2)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该出版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待查实问题后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3)责成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8. 《文摘月刊》没有侵犯Z 的修改权、期刊形式的出版权、获得报酬权。因为它的摘编属于法定许可行为,因此不需要取得Z 的许可,但需要支付稿酬,它已经在2个月之内将稿酬转到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摘编时并没有修改,基本保持原意,因此不侵犯修改权。它应支付Z 稿费200元。
9. Z与丙出版社2015年9月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没有侵犯甲出版社的权利。因为Z 给甲出版社的两份订单在6个月内未能得到履行,因此实际上已经提前中止了两者之间的图书出版合同。Z 可以于2015年9月以后与其他出版社签订类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