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xxx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和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功能,根据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卫生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富民奔小康、强化新农村建设”为总目标,以“项项争先、年年进位”为动力,科学谋划、精心操作,确保我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顺利实施,使广大农民享受到优质、安全、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底前,按照辐射青原全镇27000人口的原则,建设22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一体化卫生室的建设要严格遵循“合法(资质)、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可及(辐射)”的原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以村卫生室为基础,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三制六有八统一”,基本实现“资源优化、管理科学、形成网络、双向转诊”的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格局。
二、方法步骤
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错综复杂的具体工作,各村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统筹安排,科学操作、扎实推进,确保按要求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
为推动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青原镇医院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9月1日-9月20日)
按照上级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我镇的实际,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运行。其具体实施方法和步骤为:
1.调查登记。9月3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及执业人员的调查登记,存档备案。
2.确定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数量。按照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卫生室的建设规划,公布拟加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名单,拟定从业人员数量及要求。
3.清产核资。由镇卫生院对撤并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物品等适用资产逐一清点,登记造册,评估定价后纳入一体化卫生室统一使用,实行一体化管理。
4.选聘人员。镇卫生院按照标准,在辖区范围内实行定员、定点、定岗,对报名参加一体化管理的乡村从业人员进行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竞争上岗,人员统一调配,禁止家族式管理,家庭化诊所。
5.确定所长。一体化卫生所所长可采用本室人员推选卫生院聘用方式和卫生院任命两种方式。无论何种方式必须是政治素质高,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所长确定后,报卫生局审核备案。
6.建章立制。按照“三制六有八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行政、业务、药品、财务、医疗质量、消毒隔离、转诊等相关规章制度,做到事事有章可循。
7.确认颁证。在上述工作完成的基础上,由乡镇卫生院向村卫生室人员发放聘任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建立定期考核、续聘解聘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由青原镇卫生院的考核组,进行实地督导考核,对符合标准,考核合格的卫生室报到县卫生局,验收后由县卫生局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牌匾。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优化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和医护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彻底打破“家庭办、自己干,势单力薄难发展”怪圈的突破性举措,镇(卫
生院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措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领导。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协调和考核工作。镇医院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明确责任分工。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卫生院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实施管理一体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三)加强监督考核。实施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是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考核,对工作积极主动,进度快、质量高的村卫生所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消极应付,推动不力,引发矛盾,造成上访,影响全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顺利开展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具体做法
(一、)成员的构成
各村的乡医以户口为准,执业村医必须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方可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卫生所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未经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不得执业。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按所管辖农业人口的1-1.5‰配备,乡村医生的人员统一由乡镇卫生院配备,从全镇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取所长,聘期为3年。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房屋建设
村卫生所按照《黑龙江省村卫生所建设指导标准》的要求,进行标准化管理,无论是新建还是扩建的房屋,统一管理标准,即业务用房不少于60平方米,房屋设置有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保健室和药房,四室一房分开。
(三、)统一业务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消毒隔离制度、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做到看病有登记,并记录门诊静点病案,用药有处方,药品有价签。乡镇卫生院采取每月例会、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所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指导,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方便就医。村卫生所的各项预防保健、公共卫生项目、医疗、药品、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各项规章制度等业务活动,都统一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
(四、)统一药械管理 村卫生所的所有用药都由青原镇卫生院统一配备,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村卫生所每月10日交药品订购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
和青原镇卫生院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 财务管理
村卫生所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格和药品价格,做到收费项目规范、票据齐全,盖有村卫生所现金收讫章,,青原镇卫生院对各村卫生所的财产 物资要进行登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业务收入,每月10日、20日、30日像卫生院报账,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青原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xxxx卫生院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