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
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执行国家新时期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实施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十五”规划,构建文明、规范、和谐的校园,特制定我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期规划:
一、起止时间:2011年1月------2016年12月
二、涉及对象:学校全体师生
三、目标要求:创建普及普通话达标校
三、规划内容:
1、学校组织管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2、学校建立良好的宣传环境,设立长期“推普”宣传标语,教室内外有宣传板报,书写规划无错别字。
3、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齐全且有专职人员管理,要严格按照普及普通话达标要求组档、归档,突出本校特色。
4、“推普”工作有措施,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制度上墙,充分体现在教学管理和教学评估中,并能严格执行。
5、普及普通话与教学工作密切结合,尤其是语文教学和普通话口语实践相结合,能具体落实到学生的听、说、读写训练中和校内外的口语活动中。
6、对全校师生进行普通话培训和训练,做到培训有计划,训练有记录,参加“推普”知识考试且有成绩。
7、在本校教师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甲等,且达到一级乙等的教师数要占到教师总数的20%,其他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实行持证上岗。
8、学生的整体普通话水平达到合格以上要求,95%的毕业班学生达到语文教学大纲对听说读写的要求,并且能熟练正确地认读拼音音节和查字典。
9、使普通话必须成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100%的教师做到在教学、集体活动、会议、公务中使用普通话,100%的学生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师生交谈中、生生交谈中使用普通话。
10、“推普”达标工作力求做深做细,富有特色,力求创新。 通过努力,争取使上以目标内容得以实现,不说空话、套话,做到实处,落实在每一个人身上。构建普通话处处可闻,规范字处处可见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