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素质教育自查报告
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行为
自
查
报
告
共青希望学校
2008年10月20日
为贯彻省、市素质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切实规范我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努力提高我校小学办学水平,进一步落实学校提出的“依法办校、从严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持续、跨越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建人民放心的品牌学校。为此我校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执行国家课程方案
1、我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等国家课程方案进行课程设置,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解决好体育、音乐、美术、手工、综合实践等课程的开设,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积极并有创造性的开发学校课程,努力实现学校课程的创新,形成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办学品位。
(二)切实保证学生的休息和文体活动时间。
1、我校控制学生每日在校的课内外活动时间。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6小时(含活动、自习、不含午休时间),初中生在校活动总量每天不超过8小时(含活动、自习、不含午休时间)。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2、我校始终推行“大课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保证无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生集体体育锻炼1小时,自觉养成进行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
(三)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1、我校课后作业质量讲究精,突出重点;作业量适当,避免重复。小学生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四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40分钟,五、六年级课外作业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一、二年级课外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之内,严禁搞题海战术,或随意增加学生的作业量,坚决杜绝用加大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一经发现,对任课教师进行严肃处理。作业总量的控制有专职教导处副主任负责审核把关,课任教师必须把每天的作业布置计划交专职教导处副主任审核签字后方能布置给学生,当天没有课程的科目不能安排书面家庭作业。
2、我校还加强对学生用书的管理,彻底解决乱订复习资料和不规范用书问题,规范中小学教材管理和使用行为。学校只准使用一套经国家或省审定通过的教科书。任何学校和个人绝不允许向学生变相征订或出售教辅资料。如有违背规定的个人,要严肃进行查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以维护教材使用和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从而促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的目的。
3、我校不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评奖活动。凡经过批准的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
(四)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
我校按规定组织考试,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低年级除语文、数学外,其他学科不组织书面考试,学生成绩评价实行日常评价和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一般为A、
B、C、D四个等级),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允许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
(五)我校没有私自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坚决禁止以此为名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不设立重点班和快班,所有班级按普通班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准随意增强或减少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准擅自加快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和提前复习迎考。
认真开展好活动课教学,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积极开展教学开放日、开放周、开放月等活动。
今后我校仍一如既往把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学校建设规范化轨道上来,从而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建人民放心的品牌学校。自觉主动的接受社会和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行为的评估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