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调查与思考
对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调查与思考
南部党校副校长 敬功德
南部县有中小学校120多所,在校学生22万多人。多年来,南部县中小学校教学质量一直名列全市前茅。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对中小学生的教育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增多成了目前我县社会各届极为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日益攀升,不仅严重影响了校园的和谐,而且正成为危害我县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正确认识和解决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现象迫在眉睫。
一、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
近年来,我县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特别是一些重特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破坏了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我们必须正视严峻的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1、发案率增高。近年来,我县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大幅度上升,据县公安部门统计,我县中小学生违法犯罪2002年为21件57人;2003年为28件96人;2004年为56件131人。3年间,全县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达280多人。
2、刑事案件增多。据调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九十年代早中期,中小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案件较多,一般都是学生间的争吵、打架,涉及少量财物的偷窃,而触犯刑律的刑事案件较少。九十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中小学生刑事犯罪案件明显增多,其中,还不乏一些轰动全国的重特大案件。其中,2003年南部县“6.5”高考试卷被盗案甚至还惊动了中南海。近3年,被刑拘的中小学生达120多人,被判刑的50多人。
3、违法犯罪主体呈现低龄化。据统计,我县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不到20%左右, 14—18周岁的占70%以上。这说明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开始呈现低龄化发展。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初中二年级至高中二年级的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较多。
4、违法犯罪后果严重。违法犯罪的中小学生在作案时往往不计后果,狠得下心,下得了手,拳拳伤人,刀刀致命。据县公安部门统计,2003、2004年,恶性伤人校园血案就有4起。不仅造成被害人终生残疾,给被害人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家破人亡,而且也使致害人家长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5、对社会稳定构成较大威胁。 在县城某重点中学校调查时发现,该校初中一年级某班大约有20%以上的学生在放晚自习回家的路上曾遭受高年级学生搜身,勒索钱财。不少学生因不交钱或动作稍慢,轻者遭到恐吓,重者免不了受皮肉之苦。一些学生不仅对在校学生进行敲诈勒索,而且还公然对成年人实施抢劫。他们对成年人实施抢劫,重点对象是晚上单身行走的妇女和“的士”司机。在调查中,“的士”司机反映,一到晚上,特别是放了暑假的晚上,街上总有一些三五成群的学生娃娃在游荡,他们要搭车,哪个敢说要收钱?不怕江洋大盗,就怕不要命的“半大子”娃娃找麻烦!2004年暑假,在县城区发生抢劫夜归成年人的案件5起,抢劫“的士”司机10多名,一度引起社会恐慌。
二、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
1、团伙化。一是由于中小学生大都是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两人、三人或者多人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二是社会上一
些不法分子有意拉拢中小学生。一些中小学生由在家里得不到温暖,在学校得不到认可,感情无所寄托,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人给与一些“关怀”和“温暖”,就会情不自禁地投入其怀抱,任由他人指使,违法犯罪也在所不辞。这种团伙带有一定的黑社会性质,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据统计,我县中小学生团伙违法犯罪要占55%以上。
2、暴力化。中小学生暴力犯罪日益突出,犯罪者作案手段残忍,不计后果,这种犯罪不断向着严重化方向发展。根据我县公安局统计,2004年我县中小学生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恶性持械斗殴占12%。
3、智能化。受影视和文学作品的影响,中小学生犯罪的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如2003年发生在我县的震惊全国的“6.5”盗窃高考试卷案,案犯杨博在犯罪前进行反复酝酿,精心准备,多次踩点,周密计划;作案时破坏线索,毁灭罪证,制造假象;犯罪后,巧妙伪装,用胶水涂在手上,让公安机关难以取到指纹,稳坐钓鱼台。在成功破案后,参与侦破该案的国家公安部著名刑侦专家也为之惊叹。
4、假日化。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无时间表,但从笔者调查的情况来看,在节假日,特别是暑假的发案率,远远高于其它时间。放了暑假,乡镇上的一些行为不良的学生大量涌进县城,县城内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达到高峰。据公安部门统计,2004年暑假县城区发生的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占全年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的54%。
三、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
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讲,既有自身的主观原因,也有家庭、学校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不到位,社会育人环境差等客观原因。
1、自身原因。一是“名欲”。有的中小学生虚荣心强,“名”、“位”思想严重,为了不在同学面前丢面子、掉架子,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惊天动地的“6.5”高考试卷被盗案,据案犯杨博交待,其犯罪的主要动机就是考个名校,让自己有脸,祖上有光。二是“物欲”。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要钱才能购买;面对酒肉飘香的餐馆,要钱才能享受;面对刺激诱惑的娱乐场所,要钱才能消费。这对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还未形成,钱财还靠父母供给的中小学生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与考验。如果这种需要得不到满足或正确导向,那就极易因过分追求物质利益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三是“嬉欲”。有的学生为了寻求刺激,嬉耍打闹是家常便饭,但一旦失去理智就会反目成仇;有的学生模仿武侠作品相互结拜、抱团结伙,对不顺眼者常常施以“颜色”;有的学生沉迷于歌厅、网吧,当父母难以满足其无理消费时,便把眼光转向偷、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四是“性欲”。中学生正值青春期, 性意识开始萌芽,但是由于获得正确性知识和性教育的家庭、学校渠道不畅通,得不到及时、正确的指导,使得他们在性知识上表现为愚昧无知,于是,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们把探索的目光投向了色情网站及淫秽音像制品等。由于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成熟不同步,以及道德法制观念的淡薄,在外界的刺激下,加上他们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往往会出现越轨行为。
2、家庭原因。一是家教粗暴。有的家长发现孩子犯了错误后,无视子女正常的自尊和独立的人格,对他们动辄打骂。一方面,家长
的举动给子女提供了学习模仿的榜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形成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的观念。另一方面,引发、强化了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他们在心理上视父母为敌,离家出走,流落到社会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温暖”,有的在别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二是放任自流。有的家长对不听话的子女,在管教无明显效果时,干脆放任自流, 致使孩子过早地混迹社会,在社会上各种不良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三是缺乏温暖。有的夫妻感情不好,长跑式离婚,无暇顾及子女;有的把子女当成打击对方的工具,不愿要孩子,把孩子当皮球踢来踢去,由于在家里得不到爱和精神生活的满足,这些孩子往往会向外寻求精神支持和寄托。导致孩子憎恨家庭,仇视社会。四是忙于生计。有的家长下岗后,为了维持生计,四处奔波,疏于对子女的教育。每年我县有近40万农民外出务工,而能与父母一起外出求学的孩子为数极少,大部分“留守学生”的生活、教育责任就落在了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身上。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本来就有溺爱孙子的天性,加之,自己的身体、精力不济,对孩子的教育很难到位。五是父母行为不良。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子女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的父母“走邪捞财”、“违法致富”,孩子耳濡目染;有的家长为自己能“拉关系”、“走后门”沾沾自喜;有的家长对他人的腐败行为的羡慕之情常常溢于言表,这对子女的影响非常大,父母的不良行为在子女心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六是过于贫穷。家庭条件过于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很容易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和敌视社
会的心理,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
3、学校教育原因。一是应试教育模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目前,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基本标准还是升学率。评价学生优劣就是分数,致使低分数学生的其它潜能难以得到张扬。有的老师对低分数学生漠不关心,甚至讽刺挖苦,学生的自尊受到极大伤害,在班上没有地位可言,从而自暴自弃。对于过错学生,一些学校为了学校的名誉、为了学校的升学率,动辄叫家长来领人或干脆除名,轻易把“带病”学生抛向社会。二是法制教育效果不佳。各中小学法制教育课老师基本上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而且多数由政治老师兼任,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解释法律知识准确程度不高的问题,上课也只是为了应付考试而让学生死记硬背,学生学法也只是想得个好的分数,难以把守法内化为学生的自觉行为。三是教师是表率作用差。有的老师在课堂上道貌岸然,大道理连篇,一离开课堂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言语狂傲、行为放肆,无视校纪,视法律为儿戏。近几年,我县违法犯罪案例中,教师犯罪大有人在,如柳树乡小学一名教师奸污、猥亵女学生多人,而被判处死刑。某小学校一名年近六旬的男教师多次奸淫女学生受到法律制裁。教师的光辉形象在学生心目中大打折扣。这严重削弱了教育的权威性,甚至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很容易使成长中的中小学生排斥主流文化,甚至堕落。
4、社会原因。一是社会行为失范。现在社会中不少人缺乏规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人违法后不仅没有负罪感,反而以能钻法律的空子为荣。一些人对他人不择手段捞钱、以权谋私等违法现象表现出极大的宽容,甚至羡慕。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社会风气不正,
这对中小学生的潜在影响很大。二是文化市场的失控。这是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增多的直接诱因。各种充斥着暴力、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网络游戏对中小学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调查表明,中小学生因上网或网络影响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中44%。网吧对未成年人的毒害作用非常巨大,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集中进行整治,但收效并不明显。究其原因,主要是文化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协调配合差,缺乏一种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调查还发现,作为文化市场的主管部门文化局也有难言的苦衷,单位职工年龄老化、工作经费紧张,这也客观存在的问题。三是休闲、享受型社会风气太浓。不少人以打牌为工作,以喝茶、歌舞为娱乐,在无聊中打发着时间,有的孩子在父母的牌桌边完成作业,在茶馆、歌厅的喧闹、刺激中感受着成年人玩的潇洒和乐趣,这对孩子的求学上进有着巨大的消极影响。
四、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的防治对策
面对不断上升的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我们必须认真反思,不断总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关注和解决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问题,
1、大力提高各级领导对防治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要需要大批高素质人才。高素质人才必须具备丰富的科学技术知识,同时还必须具备完善的人格和遵守法律的良好品质。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维护长治久安的重要工作,关系国家命运和前途。对中小学生教育工作搞好了,可以减少违法犯罪,社会治安就可以根本好转。如果抓得不好,他们就会反过来惩罚社会。因此,各级党政领导都要有紧迫感,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工作,把它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2、大力进行家庭文明建设,为中小学生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家庭是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基石,中小学生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要了解、掌握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尊重孩子的人格,对曾犯过错误的孩子要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认真做好表率,严于律已,遵纪守法,努力做孩子的良师益友。认真观察孩子的注意力、爱好行为习惯的变化,掌握孩子的交友范围。抓早、抓小、抓苗头,力求将孩子的“病变“消灭在萌芽状态。
3、端正中小学校的办学思想,搞好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学校教育在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过程起着主导作用。端正学校办学思想,注重对中小学生的思想品德培养是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本。各中小学校一要正确处理德育与智育的关系,在抓好智育的同时,突出抓好德育教育,要建立正确的评价机制,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二要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对后进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情关心爱护,不能搞体罚或变相体罚,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实践证明,只要善于发现后进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他们是完全能够教育好的。三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各中、小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针对学生的不同年龄特点,有计划、分阶段地对中小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通过演讲、法律知识竞赛、“12.4”法制宣传征
文比赛、模拟法庭等形式配合课堂教育,利用中、小学校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校报等宣传阵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让法律知识深入学生心中,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校园内外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4、严厉打击引诱、唆使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清除危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毒瘤。以中小学生为犯罪工具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不仅严重侵犯了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为此,公、检、法机关要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坚决打掉专门危害中小学生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使中小学生远离毒瘤,保持健康。
5、净化文化市场,为中小学生营造良好的成才环境。文化市场上淫秽、暴力等影视作品的泛滥,特别是网吧监管不到位,已成为中小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诱因,因此,文化管理部门要依法坚决取缔、关闭毒害中小学生的各种出版物、非法网吧和其化非法场所,认真清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秽,努力为中小学生营造一个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对网吧的管理要认真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网吧业主定期组织学习,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对社会的责任感;二是加大对违法业主的处罚和打击力度,依法顶格处理,施以重拳,要让黑心业主“倾家荡产”,不给他们留有翻身的机会;三是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把相关的责任人分片包干,一个人负责若干条街或乡镇,对出了问题的片区,在对网吧业主进行处罚的同时,承包该片区的责任人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6、积极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求知上进的新风气。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是各种社会矛盾相互作用的产物。
社会风气不正是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瘟床。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以建设丘区强县为契机,以建设文明单位和文明社区为载体,努力打造学习型社会,从根本上扭转好坏不分、苟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的社会风气。
7、成立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研究机构,为县委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由县委政法委员会牵头,成立有文教、共青团、公安、司法机关等部门参加的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研究会,对农村中“留守学生”的教育问题、中小学生的违法犯罪规律问题、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社会危害的评估等问题进行研讨,定期向县委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服好务,为构建和谐社会献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