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奖励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0元。
三、学生奖学金的金额及评选比例
● 杰出学生奖学金:5000元/人,获得者为校优秀学生标兵。
● 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15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5%;二等10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10%;三等500元/人,占参评人数20%。
● 文体活动奖学金:6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5%。
● 科技创新奖学金:6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5%。
● 社会实践奖学金:600元/人,占参评人数的10%。
四、毕业生服务西部奖学金
为奖励志愿到边远地区、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而设立的奖学金。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五、专项奖学金
● 文苑奖学金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热爱科学、热爱海洋、热爱海大的热情和努力成才、报效祖国的志向,著名海洋科学家文圣常院士出资设立文苑奖学金,每年在全校本科生中奖励3名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学生,每人6000元。
● 百佳优秀学生中国银行奖学金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才报国的志向,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出资设立“百佳优秀学生中国银行奖学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优秀大学生。每年奖励100名,每人2000元。
● 特殊贡献奖学金
为表彰有见义勇为行为,或在国家及国家以上级别的各种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为我校的发展出谋划策、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受奖人数不限。
● 天泰奖学金
为了关心支持高等教育事业,鼓励大学生努力学习,由天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出资5万元,设立“天泰奖学金”,奖励25名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
● 建行奖学金
青岛建行奖学金由青岛建设银行赞助设立,每年出资1.4万元,奖励7名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 招商银行“一卡通”奖学金
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每年出资10万元设立,用于奖励经济学院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以及资助品学兼优的经济困难学生。
● 山东教育报刊社优秀特困生奖学
金
本奖学金是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为进一步做好高校特困生工作,教育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明确历史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特别设立的奖学金。该奖学金由山东教育报刊社出资,每年奖励4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 山东省“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高校优秀特困生奖学金
为资助奖励高校优秀特困生,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慈善总会共同组织开展优秀特困生评选活动,每年奖励20名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 韩国群山奖学金
1996年韩国群山大学与我校结为友好学校,该校几位教授每年出资200万圆韩币(约1.5万元人民币)设立该奖学金,资助6名学生完成学业。
● 中国石油奖学金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从2006年起,每年向学校提供七万五千元人民币,奖励25名优秀学生,每人3000元。
● 银色世纪奖学金
为帮助生活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继续努力,鼓励与支持年轻教师和在读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以及申报专利等,为中国海洋大学创造更好的教学科研环境。2006年,上海银色世纪实业公司出资105万元在我校海洋生命学院、水产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医药学院设立了该项奖学金。
● 大学生科技成果奖励金
为深入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弘扬“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成才报国、迎接挑战”的精神,展示我校学生科技活动成果,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个性发展,1999年设立了大学生科技成果奖励金。
● 本科学生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为三档,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2000元和1000元。
2、专项助学金
●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主要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50名,每人资助1840元。
●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 每年资助28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3000元。
● 青岛市慈善总会助学金
由青岛市慈善总会出资,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10名学生,
每人1500元。
● 携程阳光助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鼓励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同时培养爱心奉献、携手互助、热心公益的社会风气,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006年5月起设立“携程阳光助学金”。该项助学金至少维持5年,每年至少资助15名贫困大学生,每人50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定位为既是一项“温暖工程”,更是一项“育人工程”,把“济困意在助学,扶弱更为励志”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断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经济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在实际工作中,学校按照以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以勤工助学和经济困难补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以各种奖助学金为学生发展提供支持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为了更有效的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所有学生均需要提交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交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见附表)、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用户籍证明代替),未成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附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用户籍证明代替)和家长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无家庭固定电话的学生需记下邻居或亲戚家的固定电话,学校统一组织填写贷款申请表时需要。
咨询电话:0532-66782262 66782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