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
黑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黑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协会(以下简称科协)是院团委领导下的面向全校在籍学生的科学技术活动组织。它是一个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相并列的大型学生科技文化活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展各项科技实践活动和进行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和学术理论研究,为热心于科研的同学提供有力的实践场所和科技创新机会,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及促进学院科技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同时为创造浓郁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它是我院学生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为学员和同学服务的创新团体。
为使本协会的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章程细则。
科协宗旨:在提高大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及科技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加大科技创新对学院的影响力度的同时,为科院营造一个“学科学、用科学、用科技指导实践”的创作氛围。本协会以“提高科技意识,活跃学术氛围,增强创新能力,培养科技人才”为指导思想,广泛深入的开展各种学术性、实践性、社会性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同学们成长成才创造条件,为树立良好的学风校风做出贡献。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科技普及、科技服务,并指导学生进行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社会调查等活动,帮助同学们拓宽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为同学们尽早适应社会创造条件,努力帮助同学成为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 科技学生干部和干事的选拔制度
科协学生干部和干事是科协的骨干力量,为科协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干部和干事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科协的发展程度如何,为了使本协会更好的服务于科院,更好的服务于大学生,科协制定了以下关于科协学生干部和干事的选拔制度。
一、干部:
1、各院(系)推荐
2、科协干事中选拔
3、自荐
以上2、3方式产生的人选,须经同年级团组织考核,并征得院(系)年级同意后试用,科协干部必须经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填写科协干部登记表后承认其学生干部的身份。
二、干事:
1、通过招聘,试用一个月后,对其工作考核。
2、征得年级同意后填写《大学生科协干事登记表》
第三章 科协成员权利、义务及奖惩制度
一、成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以选举人资格参加协会的选举和作为候选人被选入协会组织机构)。
2、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课外学术讲座及科技活动的权利。
3、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学习、考察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5、有依据《学生手册》中的规定,在个人综合测评中加分的权利。
6、有入会自愿的权利。入会满一年后,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7、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成员的义务
1、维护本协会名誉和利益。
2、为协会的发展与前途做出自己的努力。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同时必须遵守本协会纪律。
4、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努力工作。
5、服从协会组织的决定,执行协会组织的决议,维护协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完成协会组织交办的工作,保守协会组织的机密事件。
6、向广大宣传协会组织与科技活动,让更多同学了解大学生科协,并积极参加科技活动的行列中来。
7、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大学生科技协会。
三、大学生科协成员的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对于工作中成绩突出、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的科技干部。由各系分科协组织推荐。经元大学生科协审核后,参加学校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2、对于工作成绩突出、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的科协干部,有个系科协组织推荐,经院大学生科协审核后,参加学校年度“科技活动积极分子”及“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的评选。
3、对于工作成绩突出、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优良的科协干部毕业分配,经各级科协组织推荐,经院大学生科协审核后,学校可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二)处罚:
1、对科协干部的处罚分为:警告,通报批评,暂留查看,劝其退出。
2、对科协干事的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留岗试用,劝其退出。
第四章 部长制度
一、严重违反科技协会规章制度的部长,由主席提名,主席团决定予以开除会籍,并报表备案。
二、例会:工作方面给协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者,经主席团讨论,撤销其在协会的一切评奖权利。
三、对工作不积极,工作开展不得力,办事拖拉,无能力担任部长的,经主席团决定,予以劝退,并提拔会内有能力者担任。
四、对外言行给些会造成损失者,予以除名,后果严重者,报院团委,予以处分。
第五章 例会制度及其活动组织
一、例会情况
1、各部门应提前将例会安排表交至秘书部(此安排表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等)。
2、秘书部将酌情进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以备考核时用。
3、考核内容包括例会的时间、例会的准备情况、出勤率、会议
气氛、会议记录等。
4、例会情况的考核结果应由会议的负责人签字。
二、活动的组织情况。
(一)、前期筹备 1、对于本部门组织的活动,参与人员要对活动有较深入的具体了解。
2、活动实施之前要提交较为详细的计划书(包括活动的简介,人员的安排,初步日程,可行性分析经费的预算等)
3、活动的计划需通过讨论许可才能施行。
(二)、中期实施 1、活动的参与人员要有较高的积极性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2、活动实施的具体过程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有序的进行。
3、活动尽量保证经费不超出预算。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活动现场气氛活跃,达到预期的效果。
能够收到良好的广泛效应,要具有影响力。
(三)、后期总结 1、对整个活动进行全面的具体的总结和概括。
2、处理好各项活动的收尾工作。
3、将活动开展的各项资料交至秘书部保管。
三、具体实施
1、为体现公平性、同一性的原则,部门间的评比工作由秘书部统一进行,值班情况、值日情况、例会的组织、活动的开展市考核评
比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秘书部将对这些进行考核,为了便于科协内部的统一管理,现规定以下程序:
(1)、各部门值班人员到后首先到秘书部签到。
(2)值班人员30分钟内不到,由秘书部在其签到处写上“未到”二字。
(3)有事假或病假应提前向有关责任部门负责,由秘书部值班人员在值班签到本上注明。
2、为促进各部门内部成员的良性竞争和有助于科协的进一步发展,各部门内部成员的评比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其各项活动的具体分值如下:
(1)、例会出勤情况良好的部门加5分
(2)轮值中不能保持办公室清洁,不主动清扫办公室的部门扣5分。
(3)在各种会议中被表扬的部门加3分。
(4)在一些活动中,为科协争得荣誉的部门加5分。
(5)部门的值班人员一周全到者,加8分,缺席一次扣1分,缺席两次扣3分。
(6)在一月内例会均能够按时参加者,加5分。
(7)工作热情高,责任心较强,协作精神高者加3分。
(8)提出创意建议,有利于部门发展者加5分。
(9)为科协争得荣誉的个人加5分,其他违规行为或良好变现将酌情给与惩处或奖励。
第六章 会员制度
科协同时实行会员制度,凡具有我院正式学籍,承认本会章程,并有意参加科协的学生,都可以成为本会的成员,再加入科协时应履行相关的程序,经审查合格者可成为本协会的正式成员,科协会员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如下:
一、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科协组织的各种课外学术讲座活动的权利。
3.有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学习、考察活动的权利。
4.有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5.有入会自愿的权力,入会满一年后有退会自由的权利。
6.会员右腿不会的权利。
7.会员有自由加入其它社团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
2、会员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纪律的义务。
3、会员有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的义务。
4、会员应妥善保管本人会员证,不得将其借予他人使用。
5、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的义务。
6、积极支持本会的工作,维护本会的权利和声誉,并积极为本会献计献策的义务。
7、为协会的反战与前途作出自己的努力。
8、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同时必须遵守本协会的纪律。
9、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努力工作。
10、服从协会组织的决定,执行协会组织的决议,维护协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完成协会组织交与的工作,保守协会组织的机密事件。
11、为广大同学宣传科协组织与科技活动,让更多同学了解大学生科协,并积极加入到科技活动的行列中来。
12、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大学生科技协会。
黑龙江科技学院大学生科技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