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条例
第一条:本办法根据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由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
第二条:会员证分级管理:
1、院社团联合会为全校各个学生社团会员证颁证单位,主要负责会员证的颁发、补发、注册和回收工作。
2、各个学生社团主要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颁证后的发放工作和活动记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员证的使用:
1、会员证为协会会员的身份证明。
2、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记录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4、会员可优先参加社团联合会所举办的全院性学生社团活动。
第四条:会员证的颁发:
1、经本人自愿,承认本学生社团章程,加入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社团,成为其会员 。
2、各个学生社团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并统一领取本社团会员证。
3、由会员自行填写好会员证后,连同一张一寸照片上交社团负责人。
4、由各个学生社团负责对本协会会员证进行统一编号后,上交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加盖社团联合会公章,进行统一的认证。
5、会员证认证后由各社团统一领取和发放。
第五条:会员证编号:
会员证具体编号规则如下:
第1、2位数字代表年级;
第3、4位字母代表学生社团名称缩写;
第5、6、7位数字为会员的数编号
第七条:会员证注册与注销:
1、会员证有效期为一年,每一学期注册一次。
2、注册期限为一个月,超过期限者不再给予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处理。
3、会员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必须超过本社团总活动的60%,否则将被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证由社团理事会收回注销。(以活动记录为准)
4、会员退出协会时须退还会员证,并进行注销。
5、会员在学年内受社团内部警告以上处分或受校纪校规处分的取消会员资格,会员证由社团联合会收回注销。
第八条:会员证注意事项:
1、会员证不得转借和私自涂改,有涂改现象视为作废。
2、会员证如若遗失,须向本社团报告,待处理后再行补发。
4、
5、会员证不具备身份证明,抵押等用途,此类行为均视为无效。
6、会员证盖章有效。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社团联合会制订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