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损失管理办法
质量损失管理办法
Q/JT.Z-11-01-A-2017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的管理工作,明确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落实损失部门的责任,减少质量损失,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的统计管理。 3、质量损失的定义及构成
3.1 质量损失:是指产品、服务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于发生的地点、场合不同,质量损失可分为内部质量损失和外部质量损失。
3.2内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前,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内部质量损失构成如下: 3.2.1报废损失费用
a. 因产成品,半成品,在制造过程中达不到质量要求,且无法修复(在经济上不值得修复),造成报废或(库存)所损失的费用。
b. 外购元器件、零部件、原材料在搬运、装配等过程中因人为损坏所造成的损失费用。
c. 因设计错误、设计改进、工艺错误、工艺改进等造成产成品、半成品、在制造产品及外购元器件、零部件、原材料报废或(库存)所损失的费用。
报废损失按损失性质来分可分成工废和料废两类,其中料废是指因材料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报废,而工废是指加工过程中因人、设备损坏等造成的报废;也可以按损失原因来分类,可分为制造性质量损失和技术性质量损失两类,其中制造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发生的损失费用,技术性质量损失是
指产品因设计错误、设计改进、工艺错误、工艺改进等发生的损失费用。
3.2.2返修损失费
为修复不合格品以及因设计错误、设计改进、工艺错误、工艺改进等造成在制品达不到预期要求,进行返修所需支付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消耗、更换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费用。 3.2.3因质量问题发生的停工损失: 3.2.4质量事故处理费: 3.2.5质量降级损失:
3.3外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后,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等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3.3.1换件费损失:是指产品因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无偿提供给用户的产品(即换件成本费)。
3.3.2维修工时费用: 是指产品因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无偿提供给用户的维修、保养、检查等服务。
3.3.3运输交通费损失:是指无偿运送给用户的产品所发生的运输交通费用(包括:汽车运输交通费、租用起动等专业设备设施的租赁费)。3.3.4 差旅费损失:是指应用户要求到用户进行售后服务人员发生的乘车费、住宿费(各服务站租房费)和出差补助费用和通讯等费用。 3.3.5其他损失:是指在处理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时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公关、安抚、劳务支出、降价等)。 4、质量损失的计算方法 4.1内部质量损失费用的计算 4.1.1报废品损失费用的计算
自制报废品损失费=材料费+制造成本-废品残值; 外购损失费=采购价格+运输价格; 外协件=材料+运输。 4.1.2返修品损失费用的计算
自制返修损失费用=工时×工时单+材料损失费。 4.1.3有产品单价的计算方法:
损失=数量×单价;
没有产品单价的计算方法: 损失=材料数量×材料单价+工时×工时单价。
4.2外部质量损失费用的计算
换件损失=件数×单价;
维修工时费用损失=维修工时*工时单价;
运输交通费损失=商务部储运办核定的运输交通费用累加之和; 差旅费损失=按标准报销费用累加之和;
其他损失=公关、安抚、劳务支出、降价等累加之和。 5、职责
5.1 质量管理部质量信息员负责废品单、返工返修单的收集,并将内部质量损失进行统计汇总,上传至公共网的质量报表中。
5.2各分厂和各生产分厂、事业部统计核算员负责本单位废品损失费用、返工返修损失费用(含返厂电机修理费用)的统计和申报,将内部质量损失统计表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成本管理部部长批准后,交成本管理部存底。
5.3 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外部质量损失的统计工作,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成本管理部部长批准后,交成本管理部存底。
5.4质管部监督主管负责外部质量损失的登记和汇总工作,并上传至公共网的质量报表中。
5.5 成本管理部负责每月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的统计和汇总工作。 6、质量损失的统计规定
6.1内部质量损失的统计,按不同类别发生的报废品、返修品,分别收集、计算、填报。按附件2:《内部质量损失统计表二》填报。
6.2因分厂造成的报废、返修,由生产单位负责收集、计算。按附件3:《内部质量损失统计表三》填报。
6.3因设计错误、设计改进造成的报废、返修,由生产单位负责收集、计算。
6.4因工艺错误、工艺改进造成的报废、返修,由生产单位负责收集、计算。
6.5因采购等造成的报废、返修,由物资采购部负责收集、计算和填写。 6.6内部质量损失由生产单位的检验员和统计员,负责收集本单位发生的内部质量损失,如:生产班组反馈的工序产品质量情况,检验员填写的废品、返修品通知单和质量统计损失表,经本单位统计员进行核算损失费用。
6.7售后服务部门根据当月退回电机处理表及顾客信息反馈处理表,做好当月外部质量损失费用的统计工作,对发生损失项目进行登记入帐。按附件4:《外部质量损失统计表》的要求,把发生的换件损失费、维修服务费、差旅费、运输交通费,其他逐项填写好后,报质量管理部质量监督主管。(周春英处?)
6.8质量损失登记台帐尽可能做到: “登记台帐”和“质量损失统计表”的内容相符合并可追溯。对质量损失项目要做到“换件、维修、差旅、运输交通、其他”等相对应。
6.9质量管理部负责每月外部质量索赔和外部质量损失费用的统计汇总,经本部门领导审批批准后,报成本管理部。
6.10由各生产部门负责每月内部加工、设计、工艺、外废损失的汇总,填写相应表格,报成本管理部。
6.11成本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报上的内外部质量损失费用,统计核算公司当月内外部质量损失费用和比率,并制作质量成本月报表。 7、责任追究
7.1各生产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前月质量损失考核情况汇总报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报成本管理部扣款和奖励。
7.2填报质量损失的部门,应认真对待,事实求是,如实、准确、按时填写相关的内部质量损失统计表。
7.3对故意夸大事实填报或包庇隐瞒未填报损失的责任部门或个人视情节轻重每次考核100~500元。
7.4对填报损失表不认真,出现较多错漏,对责任部门或个人每次考核50元。
7.5对不按时填表损失表,每拖延一天考核责任部门或个人20元。 8、附则
8.1本办法自二○一七年三月份发布之日起实行。 8.2本办法解释权属质量管理部。
编制: 审核: 会签: 批准: 日期:
附件1 报废信息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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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表2:质量损失统计表二
填写部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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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表3:内部质量损失统计表三
附件4:
外部质量损失统计表
填报单位: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