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当以"三式宰相"为"镜鉴"
《中国古代廉吏》一书,选取了36位典型廉吏,按年代为序,上有公正仁德的孙叔敖,中有清贫护民的苏东坡,下有“清官第一”的于成龙,36位廉吏个性不一,却多具备“清廉自律,公而忘私”、“爱民如子,造福一方”等特点,乃百官之典范,是当代党员干部学习之榜样,效行之标杆。而官史上却也不乏昏庸的官员,或尸位素餐、毫无建树;或腐败堕落、祸国殃民,尤以身居宰辅之位者为害最甚,诸如“三旨宰相”王圭、“模棱宰相”苏味道、“青词宰相”严嵩,此“三式宰相”实乃“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之反面典型,广大党员干部当引以为“镜鉴”,深思之、常警之、长戒之。
莫做“三旨宰相”式“唯上不唯民”的“无为”干部。宋神宗时期的宰相王圭,在位十六年却毫无建树,每次上殿面君,只说“取圣旨”,听取皇帝指示后,就说“领圣旨”,回到府邸后,对部下们就说“已得圣旨”,时人谓之“三旨相公”,以讥讽其唯上不唯民,庸碌无为。党员干部身居要职,自当涵养“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浩然正气,本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站稳群众立场,既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为“压舱石”,也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坚决摒弃“唯上是从”、不察民情、不切实际而奉行“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错误思想;不能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或者“拿着工资、混着日子”的懒政思维。
“三旨宰相”式干部因“只唯上”,故而将大量精力和时间放在察言观色、投机钻研、溜须拍马上来,从而做事“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生怕不如上头的意,未按上级的办,却不曾想过不如百姓的意和未按百姓的办,以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历史真理。“三旨宰相” “唯上不唯民”,自然是庸碌无为、毫无建树,广大党员干部自当引以为“镜鉴”,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坚持群众利益至上,秉持一切好政策的落地生根都要体现在群众满意、百姓叫好上来才是真正的执行好、贯彻好的原则,做到勤政务实、为民服务。
莫做“模棱宰相”式“不务担当”的“惧为”干部。“处事不欲决断明白;若有错误;必贻咎谴;但模棱以持两端可矣”乃武则天时期宰相苏味道的人生格言,虽说才华横溢,能力也很了得,却因不敢担当,怕事担责,在其三度拜相,位居相位的九年时间里,政务始终没有建树,只是一味地屈从附会,圆滑于君臣之间。此乃典型的不务担当、不敢担当、畏难怕事,把“明哲保身”“圆滑躲事”奉为真理的庸碌惧为者。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干部若缺少担当,怕事躲责,自然“腰板”就不硬,说话没底气,办事无原则,会因为怕出错而不敢为,怕冒风险而不善为,怕得罪人而不愿为,干起事来主题不清、目标不明、浑浑噩噩,躲在个人利益的“安全线”内混日子、不思进取,更何谈旗帜鲜明讲政治,较真碰硬克难关。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若是窃居高位而不务担当,只能是误国误民、阻滞发展、坑害吏治。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教诲,遵照执行,在“敢想、敢做、敢当”中自我历练为时代的劲草、真金。
莫做“青词宰相”式“祸国殃民”的“乱为”干部。明代的嘉靖皇帝信奉道教,热衷用“青词”(祭神的文书)向上天祈福,而严嵩善写青词,讨得嘉靖欢心,被授予内阁首辅大臣之位,时人讥讽其为“青词宰相”。后严嵩被查,负责抄家的官员将其家产登记在册,取名为《天水冰山录》,字数超过6万,足见其敛财之多。“为官不为”可致“误国误民”,但“为官乱为”则更可致“祸国殃民”甚至“人亡政息”。此类“宰相”兼具投机取巧和为官乱为的双重特征,危害不可谓不大;一方面投机钻营、拉关系找靠山“上位”,严重破坏政治生态,既坏了风气,还让“老实人”吃亏;另一方面居高位而不为民谋利、担当,反而以权谋私、中饱私囊、腐败堕落,为害民生、动摇国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握紧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广大党员干部当以史为鉴,以法为戒,以纪为镜,牢固确立党纪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慎独慎微慎初慎权,秉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为官为民准则,做到不忘初心、恪尽职守、清正廉洁。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以此“三式宰相”为“镜鉴”,做好自查自纠、比对革新、自我完善;更要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解决好“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问题,巩固成果,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