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学生请假制度
07-09
小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一)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须先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再找值班领导签字,经家长签字拿出门证到门卫室登记后方可离校。如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者,家长必须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二)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三)住校生在宿舍期间,如需请假,要先写请假条,病假由生活教师送校医处,经校医诊断签字后,送当日值班领导批准,并开出门证,方准离校。事假由生活教师签字,经值班领导批准,并开出门证,方准离校。
(四)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学生请假必须规范填写学校统一格式的请假条,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一)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二)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任课教师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误的课。
良俊希望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