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交院跨校专升本实施办法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西华大学、西南石油大学
跨校“专升本”办法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 [2013]36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精神,经与西华大学、西南石油大学共同协商,决定2013年开展跨校“专升本”工作。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专科毕业学生通过选拔,根据《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跨校“专升本”协议书》、《西南石油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立跨校专升本合作关系协议书》可以升入西华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
一、基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报名时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专升本”报名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应届毕业人数的15%。
二、报名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所在系负责审核,报名学生于4月16日前将到所在系报名,并交报名考试费80元,系对报名学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4月18日前将名单和报名考试费交学院教务处。[注意:根据西华大学要求,系部需对报名西华大学的学生按要求计算专科阶段成绩(占20%部分),并将符合第西华大学奖励加分条件的有
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学院教务处审核]。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 西华大学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2. 西南石油大学
5月25日,由西南石油大学组织统一考试,考试课程共三门,每门课程100分,总分300分,其中理工科各专业学生考试科目为“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文科类各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各科考试内容以2009年新大纲为准)。
四、成绩计算及录取
1. 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计算及录取
(1)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课程(必修或考试)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
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2)成绩公布与录取。学生考试成绩会书面通知到学生本人。西华大学将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本着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初步确定“专升本”录取名单。
(3)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西华大学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
(4)西华大学奖励办法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 ,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2. 西南石油大学“专升本”成绩计算及录取
(1)对参加西南石油大学专升本考试的学生,西南石油大学按专升本指标1:1.5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各学校的具体情况以及教育厅有关精神,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此外,对未录入甲方本科专业学习,且综合表现好、考试成绩优良的学生,甲方可根据教育厅有关精神,推荐到与西南石油大学有调剂录取协议的民办学校(含独立学院)参与调剂录取。
(2)学生成绩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学生本人,学院将对西南石油大学择优确定的预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取消录取资格
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有本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对口本科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六、专升本对口专业 1. 西华大学
2. 西南石油大学
七、“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
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按省教育厅川教[2013]36号文件精神,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根据西华教字[2012] 75号文件精神,升入西华大学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 [2013]36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凡获得预录取“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结果公示三天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一、二年级所补课程,实行按学分收费补课的办法。
八、其他
1.本办法只适用于2013年“专升本”工作。 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