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化工企业事故案例分析
第八篇 事故案例分析
一 煤矿事故
(一)瓦斯事故
1、北岩煤矿“10·1”瓦斯窒息事故
1982年10月1日,北岩煤矿3#九盘区北辅助回风巷顶头盲巷内发生一起瓦斯窒息死亡事故。 事故简述:1982年10月1日八点班,调度室安排检修任务,临时布置掘进队给采二队维修0917回风巷。队长安排新工人王某送班中餐,并交代了行走路线。11时,王某下井送餐。但掘进队维修人员到13时也没有见送来班中餐,副队长派赵某去找,在一处盲巷口看到里面有矿灯,遂进去找人,同时感到憋闷,距巷口80米处,看到王某已窒息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1、井下缺少路标指示牌;2、忽视了盲巷管理,使工人误入盲巷。 事故教训:要加强对职工的“一通三防”知识培训教育,加强井下盲巷管理,巷道交叉点要及时安设路标指示牌。
2、大阳煤矿“8·14”瓦斯窒息事故
1999年8月14日上午,大阳煤矿中央盘区3005右翼回风巷发生一起瓦斯窒息死亡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事故简述:1999年8月14日,大阳煤矿采煤技术员赵某和通风技术员尚某两人,拆开3005右翼回风巷400 m处的栅栏,进入3005右翼回风巷,两人窒息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技术员尚某、赵某安全意识不强,自主保安能力差,擅自违章拆开盲巷栅栏,冒险进入盲巷,造成了本次事故。
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井下盲巷管理,井下废弃、不用的巷道要及时封闭。
3、唐安煤矿“2·8”瓦斯爆炸事故
2002年2月8日14时左右,唐安煤矿3205工作面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简述:2002年2月8日,采煤二队3205工作面上隅角2.2KW局扇无计划异常突然停止运转,局扇责任人李某找到电工温某准备检查电缆时,老空轰的一声扑出了火,造成本次事故。随后,晋城矿务局救护队赶到,打好密闭墙,火情才得到控制。
事故主要原因:局扇无计划异常停止运转,造成上隅角瓦斯浓度超限,达到燃烧范围,是
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井下局部通风管理及局扇的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3、伯方煤矿“7·31”瓦斯爆炸事故
1995年7月31日,伯方煤矿地面洗煤厂返煤皮带地道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1人。
事故简述:1995年7月31日伯方煤矿洗煤厂,电工组长牛某和电工解某在返煤皮带地道,检修返煤皮带控制开关时,发生瓦斯爆炸。
事故主要原因:返煤皮带地道瓦斯积聚,电工带电检修,产生明火,造成事故。
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瓦斯管理,只要有瓦斯的地方,就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否则,无论是井下,还是井上都可能发生事故。
(二)机电事故
1、北岩煤矿“9·30”煤溜机头致死事故
1990年9月30日,北岩煤矿采煤三队0821中分层工作面发生一起煤溜机头致死事故。 事故简述:1990年9月30日17时,程某站在工作面横溜与煤壁之间工作,横溜开出一块约三十公分大的矸石,卡在横溜机头与顺溜刮板之间,矸石已将横溜机头强制牵引到了煤壁,将程某挤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1、横溜机头超前,使落在顺溜上的矸石不能顺利通过;2、开溜前未检查机头压柱是否牢固。
事故教训:要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增强自保意识;要经常检查横溜机头压柱是否牢靠,及时调整横溜。
2、莒山煤矿“10·30”煤溜伤人事故
2006年10月30日,莒山煤矿采煤一队613普采工作面发生一起煤溜挤腿工伤事故,职工李某受伤。
事故简述:2006年10月30日四点班,工作面正常推进,从机头数第七至八节接口处循环进度不够,打炮工李某面向机头背朝机尾用撬棍去处理凸出部位,此时,采煤一队副队长毕某在煤溜运行着、没有和其它组通气的情况下命令第三组支柱工程某在机尾十五节处开始顶溜。第二组支柱工郭某随后也擅自主张从机头十二节开始顶溜,造成煤溜抬起甩向煤帮约40公分,导致李某的左脚脚腕内外踝骨同时骨折。
事故原因:安全意识淡薄,埋头瞎干,瞎指挥,只要任务,不要安全。
事故教训: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正确处理好生产和安全、任务和安全的关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操作。
3、望云煤矿“7·14”机电未遂事故
2003年7月14日,望云煤矿掘进队发生一起相间短路事故,造成强电流击穿接线盒,电缆着火燃烧,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简述:2003年7月14日,掘进队3316副巷开口,机电副队长王某带领电工巩某等人安装设备。将原3317正巷设备、电缆拆下,安装在3316副巷。设备安装好后,派人送电,合上闭锁开关后,接线盒内冒出火花,随后电缆着火燃烧。最终造成接线盒被击穿,熔断两根接线柱,烧毁电缆二十六米。
事故主要原因:违反了《矿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未对拆下的电缆、接线盒进行详细检查就直接安装使用;送电前未对新安装供电线路进行详细检查。
事故教训: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维修电工操作规程》等的要求检查、安装、调试设备。新设备安装及新安装线路、设备通电前要详细进行检查。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对供电三大保护进行安装、整定、调试、检测,确保安全供电。
(三)运输事故
1、伯方煤矿“3·7”暗斜井跑车事故
2002年3月7日,伯方煤矿开拓一队暗斜井处发生一起断绳跑车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 事故简述:2002年3月7日8点班,队长及跟班付队长,根据暗斜井25KW绞车钢丝绳的完好情况决定,对钢丝绳进行调头处理。绞车钢丝绳处理完毕后,发现钢丝绳断丝锈蚀严重,未及时汇报采取措施,13:00时下料工申某,杨某未检查钢丝绳完好情况开始下料,运行过程中,行驶至大约150米处发生强力将绳拉断,发生跑车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因钢丝绳锈蚀,断丝未采取有效措施,再加下料工安全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违章操作,造成本次事故。
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井下各个环节的运输管理,切实提高井下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2、望云煤矿“8·28”皮带伤人事故
1997年8月28日,望云煤矿采煤一队3309(上)普采工作面皮带巷发生一起皮带伤人事故,职工李某右臂被卷入皮带滚筒中,致使右臂残废。
事故简述:1997年8月28日,采煤一队皮带司机李某负责三部皮带,其发现二部皮带机尾滚筒下有炭块摩擦皮带,当时,皮带正在运行,李某在未向二部皮带司机发出停机信号使皮带停机,就使用铁钎处理炭块,随后用手往外扒炭块,皮带将李工作衣袖口拽住,带动右
臂卷入皮带滚筒,致使右臂残废。
事故主要原因:皮带司机李某违章操作,处理炭块前未将皮带停下,造成了本次事故。 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增强自主保安意识,严禁违章触摸设备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清理杂物之前必须停机、闭锁。
(四)顶板事故
1、伯方煤矿“11·10”冒顶事故
1996年11月10日,伯方煤矿掘进一队三组在南翼一盘区3102副巷掘进时,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一人重伤。
事故简述:11月10日4点班,掘进一队三组5名工人在跟班队长闫某的带领下在3102副巷掘进面作业。放完炮后,工作面空顶已达2.0m左右,在未打任何临时支护的空顶下,工人进行作业,宋某在左帮挖柱窝时,顶板突然冒落一块长约1.0m,厚约0.3m的矸石砸在宋某的腰部,当场压伤。
事故主要原因:在空顶距达2m以上超过规程规定允许空顶距1.2m的情况下,既没有敲帮问顶,又没有进行临时支护,肓目进入空顶区域内,造成事故。
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工作面的现场管理,加强工作面现场临时支护管理,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五)放炮事故
1、伯方煤矿“12·30”放炮事故
1991年12月30日,伯方煤矿井下主石门巷道施工中,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简述:伯方煤矿主石门车场巷道施工,该工作面共有6个人上班,工作面打了15个炮眼,先后放了5次炮,最后剩下压顶的两个边眼,3人进入工作面后,看见右边的炮眼被上次放炮炸坏,不能装药放炮,这样就只剩下左边一个炮眼,副组长(兼放炮员)王某让杨某联这一个炮,毕某拖放炮母线,这时当班送饭工冯某在外面喊叫吃饭,王某就往外边走出来,毕某把放炮母线递给杨某后,走出工作面,王某走到车场时对送饭工冯某说打炮了,就躲至矿车后边喊声“放炮了”,就放了炮,发生了此次事故。
事故主要原因:放炮时违章操作,未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联线、设警戒、放炮等放炮程序。 事故教训:井下现场进行放炮等作业时,要严格按规程要求的程序、工艺流程进行操作,避免事故发生。
(六)其它事故
1、大阳煤矿“9·19”煤堆滑坡事故
2002年9月19日,大阳煤矿洗煤厂发生一起煤堆滑坡事故,造成两人死亡。
事故简述:2002年9月19日,洗煤厂安排副厂长朱某带领本班八名员工清理原煤洞口外的煤,任务是把原煤洞口清开。在原煤洞口基本清开时,煤堆突然滑坡,埋住了洞口,赵某、王某被洞口上部滑坡煤体全部埋住,造成两人窒息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差,洗煤厂有关领导未对零星工程制定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事故教训:安全无小事,对任何性质的零星工程,都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安全。
二 地面企业事故
(一)着火事故
1、化肥分公司“8·3”循环冷却塔着火事故
事故简述:1999年8月3日22时,供气车间副主任王某和工段长吕某带领三名维修工及外借的两名焊工,焊接冷却塔中喷头,在焊接前,他们仅在填料层上垫了一块架板作防范,焊了约五分钟,焊接火星掉入填料中引起着火,于是马上组织进行抢救,但是开启冷却水泵却打不上水,塔中填料及顶上风筒全部烧完。
事故主要原因:票证管理不到位,供气车间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安全防范措施很不到位,违章焊接作业,致使焊接火星飞溅至填料层,引起填料着火;冷却水泵打不上水,延误了抢救时间,加大了事故损失。
事故教训:要严格办理各种安全作业票证,严格制定、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确保安全。
(二)爆炸事故
1、化肥分公司“9·17”爆炸事故
事故简述:2001年9月17日,8#机操作工李某巡检,回到8#机操作台,突然一声巨响,顿时工房内烟雾弥漫,8#机着火,将8#机操作工李某和9#机操作工张某二人烧伤。
事故主要原因:五段进口活门阀片断裂致使四段超压,操作工未及时发现,且安全阀不能起跳,造成管道爆裂;可燃气体泄漏后,室内照明未采用防爆灯,气体冲击产生明火,形成爆炸。
事故教训:加强职工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安全责任感和操作技能;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阀和压力容器管道定期校验制度,易燃易爆气体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设备。
(三)中毒事故
1、化工分公司“1·19”煤气中毒
事故经过简述:2002年1月19日早班,压缩机操作工违章操作,排污阀开的太大,排污过程中呼吸了含30%一氧化碳的半水煤气,当场晕倒,中毒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操作工不熟悉操作规程、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教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岗位操作工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四)设备事故
1、化工分公司“3·15”罗茨机损坏事故
事故简述:2002年3月15日中班,造气车间脱硫岗位脱硫操作工,接调度指令准备切气,在逐步减量至切气前约1—2分钟停下6#罗茨机,此时6#罗茨机迅速反转,靠背轮被扭断、破碎,机壳打破,罗茨机报废。
事故主要原因: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未按照规定步骤停车。操作人员未全部打开罗茨机回路阀,6#罗茨机出口阀没有完全关闭,切断电源导致6#罗茨机倒转,致使事故发生。 事故教训:加强员工培训学习,岗位操作工要熟悉岗位操作规程及开车步骤,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