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加油站工程安全监理方案
第三师五十团夏河营加油站工程
编制单位: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司第九分公司
2013年9月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方案
★ 工程概况
★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写依据
★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职责
★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
★ 本工程主要施工危险源的监理检查要点
★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理检查要点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第三师五十团夏河营加油站工程
2、建设单位: 兵团石油公司第三师分公司
3、设计单位: 第三师勘测设计研究院
4、监理单位: 新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
5、施工单位:
第二章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写依据
1、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部门和地方规范性文件、安全监理常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
2、工程建设文件
除经过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外,还包括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备案资料,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资料,相
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3、工程建设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以及有关的施工安全协议文件。
4、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5、经批准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人员职责
一、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分工及职责 全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安全监理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一)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安全监理人员的分工和相应工作职责,督促检查施工安全监理责任的履行;
2、组织分析识别和评价工程项目的危险源,策划项目施工安全监理方案,组织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监理方案;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
4、审定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意见;
5、审批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主持施工安全监理会议;
7、协调工程现场重大施工安全事项,参与调查重大安全事故;
8、审核签发施工安全监理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和各类施工安全监理核验表,组织编制并签发上报施工安全监理月报、专题报告;
9、组织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学习有关施工安全监理政策文件和技术业务。
(二)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职责
1、编写施工安全监理细则,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协助业主考察工程投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意见;协助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监督实施;
3、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并提出意见;核查特种施工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向总监提出报告,并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实施;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7
89、指导施工安全监理员实施现场安全巡视检查等日常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负责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三)施工安全监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现场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自检工作;
3、做好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对易发事故的高危作业工序进行现场跟踪监督,监督施工承包单位遵照强制性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当严重险情制止无效时,应按规定迅速报告;
4、检查进场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资料、检测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5、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6、做好有关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施工安全监理日记。
二、施工安全监理与施工安全管理的区别
施工安全监理从业人员与施工方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目标方面有相同之处,都是为了实现施工安全,但职业定位却不同。施工安全管理工程师属建筑生产企业,直接负责管理施工安全工作,包括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施工安全监理从业人员不是生产的组织指挥者,而是监督者,是在施工方自检的基础上实施监督管理,起到监督警示作用。因此施工安全监理从业人员切勿代替施工企业的安全员。
第四章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施工安全监理的常用工作制度及其内容要点如下:
1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召开首次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
2、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介绍委托合同约定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有关法规规定。
(2)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监理)人员及其分工。
(3)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共同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研究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包括:编制和提交符合项目实际的施工重大危险源清单及专项施工方案;配合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奖惩制度、施工安全资料管理制度以及贯彻执行这些制度的保证措施。
(5)共同组建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其任务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施工安全监理例会制度(可与工程项目工地例会合并进行)
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会同建设、施工等单位召开施工安全监理例会。
2、施工安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分析施工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的原因;
(2)针对安全生产及其管理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及其管理的改进措施,包括管理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等;
(3)坚持分析和研究文明施工的现状,提出下一阶段文明施工的改进措施;
(4)通过会议,总结表扬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的好经验,讲评、批评违规施工作业和放松安全管理的存在问题,落实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分工。
三、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编制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查。对于规定应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论证审查后,再向监理报审。
2负责人是否签署、审批,是否已盖施工企业印章;方案是否符合本工程项目具体条件并具有针对性。
3、重大危险源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确定。
4、凡因施工工艺和施工设施、施工机械等变更,需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按原程序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四、危险源交底监控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针对施工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并应经监理审批;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单独编制重大施工危险源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危险源施工的监理措施和监理检查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针对重大施工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办理监
理审批手续。
4、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源的施工作业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交底的书面记录,对于没有进行交底的不允许擅自施工作业。
5、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后,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承包方对危险源施工作业前的各项安全自检工作是否落实,自检人员是否到位,自检工作是否完成,自检责任制是否落实。施工承包方自检工作不落实的,施工安全监理人员有权拒绝施工作业监理报验的申报,以及禁止不经监理报验擅自施工作业,必须明确报审是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有程序的工作。
五、施工安全监理巡视制度
1、重大施工危险源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有针对性的巡视监理方案,明确本工程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
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安全监理方案和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排施工安全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监理的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
3、安全巡视监理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应进行必要的旁站监理。施工
4、各专业工程的安全巡视、旁站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事先做好方案。
六、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该计划应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同意。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活动类型有定期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和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3、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根据法规和规范性标准要求,结合安全检查活动的目的和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包括现场安全和安全资料等方面。项目监理机构应事先制定检查标准和检查办法,明确参与检查的人员。
4、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5、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工程例会等形式向建设工程各方主体通报。
七、施工安全设施、施工机械验收核查制度
1、施工现场的重要施工安全措施和大型施工机械的使用,应在运行前经监理核查。
2、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搭设安装后,应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再报监理单位核验。其中大型施工机械塔吊与施工外用电梯还应该出具检测备案登记证明。
3、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核查施工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的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该设施和机械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核查无误方能签署意见,同意投入使用。
八、施工安全监理报告制度
1、在实施施工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但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执行监理下达的暂停施工令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死亡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在两小时以内施工令。
3、项目监理机构与监理公司之间,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内部人员之间应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
4、施工安全监理的各项口头报告均应追加书面记录。
第五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一、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核查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1、核查的依据与内容
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办法》
(建质[2004]213号) 进行核查。
施工企业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包
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核查的方式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过查阅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安全管理资料台帐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核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上述国家规定要求,以及是否适应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如不符合,监理工程师应通知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二)、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
2、要求施工方项目管理机构分阶段提交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案表,明确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危险源的监控职责分工。
3、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制度检查表,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检查后,提出检查意见。
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一)、审查的依据和工作内容
1、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依据
(1)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
(2) 施工现场和周边环境资料;
(3) 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
(4) 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的法规文件;
(5) 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重点内容
(1) 施工承包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自审手续是否完备,上述单位技术负责人是否签字认可,须经专家论证或会审的方案审
批手续是否完备;
(2) 工程项目施工危险源的分析和辨析是否完整和准确;
(3) 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方案附具的安全验算是否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问题;
(4) 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符合施工环境、施工工艺、机械设施以及技术、管理状况等具体条件,是否有可行性。
(5) 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市容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噪声、废渣浆清理、卫生排污、建筑垃圾处理等;
(6) 危险性大的工程施工方案中是否考虑了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方案。
(二)、审查的程序
1、一般的建设工程项目,其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审定签署意见。
2、对于法规规定的应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危险性大的工程,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3
(三)、有关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要点
1、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深度2米以上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地形复杂不足5米或5米以上的深基坑要组织专家论证)
(1) 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及其审批手续;邱朝震
(2) 施工区域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防护措施;
(3) 基坑防水方案的安全性,对施工毗邻区域的影响;
(4) 基坑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
(5) 基坑周边防护、上下通道和荷载要求;
(6) 基坑监测方案;
(7) 基坑支撑的拆除方案;
(8) 基坑作业环境的安全措施,如夜间施工照明等。
2、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1) 模板支撑设计计算的荷载取值;
(2) 模板支撑系统的设置及构造要求;
(3) 模板立柱的地基强度;
(4) 混凝土输送施工工艺对模板稳定的影响;
(5) 模板的拆除要求;
(6) 模板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3、起重吊装的专项施工方案
(1) 工程概况、现场环境;
(2) 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拔杆的设计计算; (3) 地锚设计;
(4) 钢丝绳、索具的设计选用; (5) 道路、路基的要求;
(6) 构件堆放就位和运输的安全防护措施; (7) 吊装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4、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1) 线路走向和配电箱的位置; (2) 用电负荷计算;
(3) 电气平、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 变电器导线和电器类型、规格; (5)
(JCJ46-2005)的规定,重点审查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注意以下几点: (1) 施工用电负荷是否满足施工高峰阶段集中用电的需求; (2) 是否采用TN -S 接零保护系统; (3) 是否实施三级配线、两级保护; (4)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5) 现场用电负荷发生变化时,施工用电负荷应重新验算,并调整该方案,重新办
理方案审批手续。
(四)、监理审查安全项目方案的注意事项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对于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方案内容必须提出纠正,严格把关;
2、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提示施工承包单位组织有权威的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工作,并增强“谁施工、谁负责”的法律责任意识。
(五)、专项施工方案的常见弊病
由于一些施工承包单位的技术管理薄弱,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往往存在下列通病,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应予注意,以便做好审查工作。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单位对该方案的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缺少编制部门和企业两级审批的完整手续,或缺少企业印章等。
2、专项施工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未考虑使用该设施或机械的具体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和工程特点,有的方案直接套用其他工程的机械装拆施工方案,或用塔吊产品说明书代替。
3、方案内容不完整,缺少机械装拆工艺流程、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等。
4、施工条件发生变化,专项施工方案需修改,修改方案未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对于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还应注意防止审查工程流于形式,例如:
(1) 监理方审查方案过于简单,仅签署“同意”二字,未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2) 专项施工方案发生修改,监理方未重新审核; (3) 施工单位内部审核手续尚不完整,监理方却先行审批。
1、审查施工承包、分包单位安全资格
(1) 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报审资料,该工程项目实施分包的范围是否符合政
策规定;
(2) 审查施工承包或分包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审核专业分包单位承接的专业工程是否符合该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施工承包的
专业类别、资质等级、承包范围等,审核该分包单位各项资质证明资料和营业执照的有效时限;
(4) 审核劳务分包单位承接的施工作业,是否符合该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工作类别、
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审核营业执照的有效时限;
(5) 审核分包单位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特殊专业施工的能力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
录。
2、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1)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资格证书,包括垂直运输机械
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 (2) 审核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的有效期,一般有效期为两年;
(3) 监理单位审核后应建立审核台帐,以适应特种作业人员工作流动的客观情况。
第六章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一、安全技术交底的督促工作
(1)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在施工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2)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危险源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的安全交底; (3) 督促安全交底做到“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 检查安全交底记录。
1、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
(1) 检查危险源施工作业是否已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该方案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审
批手续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具有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签署;
(2) 检查危险源施工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将专项施工方案的安
全施工要求向班组作业人员交代清楚,并签署书面交底手续;
(3) 检查危险源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区监控人员是否已对作业安全条件进行了施工
方的自可偿还,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均已整改,有无记录资料;
(4) 上述三项检查均符合规定要求,施工安全监理人员才能同意开始进行危险源施工
作业,并在施工过程中开展巡视监督检查等现场监理工作。 2、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检查的工作方式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可采用日常巡视检查、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组织施工现场安全会议、旁站跟踪监督、平行检验等工作方式,实施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日常巡视检查次数可根据危险源具体情况确定。
对于技术性复杂、专业性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关键工序,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跟踪监督。
除上述工作方式外,监理人员还可结合工程例会或组织召开现场安全专题会议,定期分析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解决安全隐患,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履行监理的安全责任,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并
具体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的各项要求。因此,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自已的监理安全责任,及时认真地处理发现的施工安全隐患。
(1) 在施工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法规规定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或形成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下达整改指令,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消除隐患。
(2) 发现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机构应当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作业,迅速排除隐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类似情况有:
a b
c 、施工安全措施未经总承包单位与分包自检,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擅自进场作业,阻止无效的。
安全隐患消除后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的要求后监理机构才能下达复工令。
(4) 项目监理机构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后,施工单位对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仍拒不整改
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 本工程主要施工危险源的监理检查要点
本工程的主要施工危险源经监理项目机构研究,确定如下分部分项工程为本工程的主要施工危险源,并制定安全监理的监督检查要点及监理措施列于下表:
第八章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理检查要点
一、现场围档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宜须用硬质材料。如砖块或空心砖或彩钢板等,不得采用彩条布、竹芭。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美化墙面。
2、本工程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
二、封闭管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门口大门,制度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的一侧。
2、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区其他次道路地面应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道河道。 5、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检查要点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不得超高。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牌,标牌应统一作,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等。
3负责,确保安全。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的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从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现场防火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DN50立管,设加压
4、场地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5、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七、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防、斗欧、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八、施工现场标牌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明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五牌一图”挂在外脚手架上。
2、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牌,标牌悬挂牢固可靠,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
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并要保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天棚、墙面刷白,高1.5M 墙裙、便槽贴面砖,地面用水泥砂浆或地砖,宜采用水冲式,并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招生,保持整洁,要有灭蚊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高层建筑应每层设置便溺设施,多层建筑应每二层设置,便溺设施应尽量做到文明。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3
1、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检查要点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制度。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