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文化工作评价体系
炼钢厂企业文化建设工作评价体系
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文化创建工作,不断提升职工思想道德和企业现代文明程度,为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公司要求,现制定炼钢厂企业文化创建工作评价体系。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评价工作领导组: 组长:郭宏伟
副组长:张腊全 杨建洲 解一鹏 刘晋良
成员:南晓丽 吕 斌 罗国红 郭国林 郭建民 潘学军 高克亮
赵东升 程 军 段瑞山 马泽红 2、评价工作办公室: 主任:刘晋良(兼) 成员:刘志霞 史麦菊 肖文兵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炼钢生产,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建和谐”的工作思路,以构建和谐稳定、促进企业文化、提升质量效益、打造一流企业职工队伍为目标,全面履行党组织职能,提升党群工作效率,把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四创一争”活动,积极营造争当“文明单位”、“文明车间、科”、“文明员工”的良好氛围,为企业在严峻的生产经营形势下“保生存、谋发展”和实现“两大攻坚战”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和精神文化动力。
三、考评原则
(一)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坚持党政融合原则。创建工作内容要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各项考核评价内容要紧扣生产经营,渗透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努力提高党群工作效率,确保党群工作服务生产经营,促进生产经营。
(二)分类考评,突出绩效原则。党群工作考核内容涵盖党群工作各个方面,党群各职能部门要围绕生产经营中心,紧扣降本增效和提高产品质量主题,既要考评党群工作开展的过程,又要结合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绩效考核。
(三)创新方法,持续改进原则。要创新考评方式方法,通过考评交流,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各党群组织的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四、考核对象 11个党支部 五、考核内容
为了确保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考核内容分为“组织领导”、“道德建设”、“形象建设”和“开展创建活动”几个部分。具体内容明细见附表。
六、考核权重
评价考核为百分制考核。其中:组织领导占20分、道德建设占10分、形象建设占30分、开展创建活动占40分。
七、考核办法
企业文化创建活动考核为半年一考核,年终一总评。考核工作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期与动态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检查考核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力求使考核客观、公平、公正,激励基层党群组织搞好各项工作。
(一)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既有考核分数,又有考核档次,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二)坚持定期与日常考核相结合。政工科每季度检查一次,记载阶段性工作的时效和完成情况。每半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定期考核,集中检查考评基层党群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坚持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各基层党群组织要把自查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每半年写出自查报告,总结党群工作完成情况及对生产经营的促进作用,并分别于7月10日和次年的1月10日前。
八、奖励机制
(一)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挂钩。考核结果达不到优秀或良好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党组织或先进单位,其所在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不得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先进个人。
(二)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否决内容与厂党委党建一体化一致)。考核结果为一般或较差的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限期整改。根据“一票否决”制度规定,发生否决项的单位,不得评为考核年度公司先进单位。
(三)考核办法根据持续改进的原则,逐步推进。考核工作逐步导入绩效考核,以点带面,陆续推广。
二〇一二年二月
附件:
企业文化建设考核细则表
企业文化建设考核细则(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