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
03-20
201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
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校与班主任及教师签订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
1、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不扩大范围提高标准乱收费、多收费,不擅自立项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收取住宿费和借读费。
2、严格执行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方法,不得截留、挪用、套取、克扣国家“两免一补”、助学金和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管理好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3、老师一律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准入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教材和其它学习用品,一律不准教辅材料销售部门和其它商业服务机构进入校园推销教辅材料和其它商品。
4、老师一律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等,杜绝公办教师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5、老师不准借上级有关收费项目,向学生违规摊派和搭车收费。 6、老师一律不准违背家长和学生意愿,强制学生征订报刊读物。 7、老师一律不准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等。
二、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
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对教育收费违规违纪问题未有效制止,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发生重大教育乱收费案件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2014—2015学年度治理教育乱收费
目 标 管 理
责任书 袁老乡 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