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政府为什么要为提供教育服务?
在许多国家,政府积极和广泛地参与了教育这一公共品的提供。除某些私立学校之外,各种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经费在很大程度上主要由公共部门提供。实际上,与国防相比较,教育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公共品,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教育完全可以由个人或私人部门来提供。但实际情况是公共部门在为全社会提供教育服务方面起着主要作用。其原因如下:
1、教育具有正的外部效应,它使整个社会因受教育者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受益。在一由个人或私人部门提供教育的情况下,这种外部效应就已经存在,但私人办教育同时也会遇到资金不足的问题。由公共部门开办教育事业,更有助于解决这种问题,使教育产生出更多、更有益的外部效应,从而有利于整个经济的发展。
2、解决收入和分配不公平现象使政府有必要参与教育事业。对现存的收入和分配不公平现象,政府可以采取社会福利政策,用提供各种补贴和救济的方式加以缓解。但仅仅采取这些措施是难以消除贫富差异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特别是不能解决穷人受教育的问题。
因为无论从道义、还是从社会发展的需要上分析,人们接受教育的机会并不应该受其家庭财富多少的制约。如果教育由私人提供,通常不会影响富人为其子女在教育方面支付更多的费用,但会把穷人子弟拒之于学校大门之外。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政府参与教育事业则成为一种需要,这使社会成员均能享受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也实现了对收入分配的一定调节。
3、资本市场不尽完善,需要政府参与教育的发展。这一点在高等教育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政府对大学生的资助,主要采取免费教育、补贴和贷款的方式。对于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青年人来说,其学成后的收益能够超过耗费,所以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他们也愿意通过获取贷款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学业。但问题在于,私人信贷机构一般都不愿意向大学生发放贷款,其顾虑主要是回收贷款相当困难。此时,由政府出面向学生提供贷款,就有助于学生们完成自己的学业。
二、不同教育支出方式的选择
为了提高居民对教育这一公共品的消费并提高教育支出的效益,政府在安排教育支出时,可在三种不同的方式之间进行选择,这三种方式包括学费补助、收入补助以及定额补助。
1、学费补助:学费补助不是直接补助学生本人,而是补助给学校当局。在美国,这种方式主要应用于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的支持。通过补助,其目的在于降低私立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学费定额,从而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得到接受教育的机会。
2、收入补助:收入补助方式实际上是政府转移性支出的一部分。它是通过福利性开支增加某些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以相应提高其教育方面的消费。 3、定额补助:定额补助的目的,是让居民享受到一定数额的免费教育。在美国,它在中小学教育中应用得比较广泛。定额补助的实行使居民不必放弃对其他产品的消费也能增加居民的教育消费。
简要分析:
政府直接提供或积极促进教育的发展,对社会经济发展、体现社会公平均有值得肯定的意义。但用何种方式来促进教育的发展则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哪种方式更加有效。一般来说,如果政府某种教育支出的意图在于普及义务教育的话,那么选择第三种方式——定额补助就最为合适。
学费补助的方式之所以不适用于普及义务教育的目的,是由于学费补助通常只限于使那些有机会和有能力进入高等学府的人和家庭受益,而其他的人却不能因此受益。收入补助方式对
于受补者来说具有明显的收入效应,受补者可任意将这种补助用于购买食品和服装,因此收入补助方式亦不能够保证居民将专门补助普及义务教育的费用用于此目的。如果要保障每一社会成员都必须接受义务教育,收入补助的方法是不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