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效能建设整改报告
蒲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整改报告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效能建设的意见》和《蒲城县效能督查察访核验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机关效能工作,制定了《蒲城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材料,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效能,提升司法服务能力,树立法院公正司法新形象,但对照效能建设的要求,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认为效能问责工作“常态化”就是“一般化”,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常态化”的内在管理要求,对机关效能建设的认识更多是停留在传上情、提要求、作强调、打招呼上,对本单位在庸懒散方面存在的突出表现和深层次原因查找分析不够,缺乏一对一谋划和治本的系统规划,制度、措施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强。
二、审判效率不够高。主要表现在个别干警办事拖拉。本来可以今天办结的事,非要拖上一段时间,按照法律规定的结案时限,不到最后期限不办结,在工作中,考虑个人的事多,考虑工作上的事少,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时,主动出点子、想办法解决问题不够,非要领导牵头协调,人为地拖延了解决问题的时间表。
三、服务不够热情。主要表现在对待信访人,当事人缺乏耐心。有个别干警把审判权视为己有,把服务群众当作恩赐。对亲戚、朋
友、同学来办事热情,对不认识的人够热情,对领导来办事热情,对群众来办事不够热情。对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信访人缺乏耐心,表现为说我是依照法律判决的,你不服就上诉或申诉,用法律的普遍规定来解释对待个别具体的案件,甚至个别矛盾上交,最终形成了个别当事人对法官言语的不满转化为对案件的不满、对法官不满,影响法院形象。
四、落实制度不够严。主要表现在检查制度的落实上力度不够。制定制度措施多,检查落实不够;会上要求多,会后检查落实少;普遍要求多,个别落实少;干警迟到早退、中途溜号偶有发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在少数干警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自己不好好干,又怕别人比自己好,坐而论道,品头论足,不仅挫伤他人积极性,还带坏了机关作风。
五、创新意识不够强。主要表现为缺少超前服务,主动服务的意识。个别干警精于世故,讲求人情,明明按规定办的事不办,规定不允许办的事乱办,有的大局意识不强,部门利益至上,工作难度大的事推诿扯皮,拖着不办,变相执行,绕着困难走,而不是迎着困难上,遇到困难点子不多,方法不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效能建设,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让干警充分认识到机关效能建设并不是简单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问题,是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意义的重大问题。抓住机关效能建设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措施,进一步统
一认识,更好地理解好、把握好、落实好机关效能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任务。同时把机关效能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做到主体明确、目标明确、要求明确。
二、规范审判程序,提高审判质效。规范审理环节,发挥庭审中心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一要完善了各类案件的庭审操作规范,形成规范有序的庭审方式,规范庭审程序和法官言行。通过庭审监督,提出改进庭审方式的建议,实现了庭审“四规范”。二要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严格考评落实裁判文书奖惩机制,将裁判文书制作纳入审判质效考核范畴,与每季度岗位目标考核挂钩;开展“三评查”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进行展评,全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三要严控审限管理,规范程序对接,提升审判效率。规范诉讼程序与鉴定等其他程序的无缝对接,加大与鉴定机构的衔接力度,缩短鉴定周期,切实提高审判效率。针对久调不判的问题,严格程序审限意识,做到程序规范与案件平稳化解的有效结合,提高审判效率。修订审委会研究案件范围,减少审委会研究案件次数,真正发挥审判人员作用,避免因上审委会延长审限问题发生。
三、改进机关作风,强化为民服务理念。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院机关各部门、各人民法庭,要按照全院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扎实推进。特别是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廉洁从政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大力改进服务作风,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为促进社会
和谐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四、落实相关制度,加大效能督察力度。一是健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的追究力度,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受追究,不断提高法院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开展审务效能督察。重点对全院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紧急事项的办理、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和对人民群众态度蛮横、冷硬横推、办事效率低下、不讲司法仪表、作风不正不实等问题进行督察。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效能案件,实行责任倒查,强化责任追究,通报典型案件,处理典型事件;高度重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民生问题的落实,重点跟踪重大决策执行、重要部署的落实、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切实解决“谁去落实、怎么落实、何时落实、落实成效”问题,进一步形成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五、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效能窗口作用。充分发挥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信访接待人员,认真做好来信登记处理、来访接待工作,高度重视初访,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认真处理非正常上访,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在上访群众中淡化信访意识,强化法制意识,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O 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