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改学生评优奖励制度
12-20
太子庙镇缸儿口小学
学生评优奖励制度
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要求,经校务会讨论决定:每学期对我校优秀学生进行奖励、表彰。
一、奖励项目
1.对优秀班级进行奖励。
2.对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在校学生进行奖励。
二、奖励方法
1.优秀学生的表彰
(1)每学期每班表彰2名优秀学生干部,表彰的优秀学生人数则按班上学生总数15:1的比例计算。
(2)对每年的艺术表演活动中素质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3)对每年体育活动中素质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
(4)优秀少先队员按20:1的比例进行奖励
(5)优秀播音员按5:1的比例进行奖励
(6)对在参加市、县、镇的各类竞赛中,获得1-3名的学生进行板报通报表彰。
(7)对优秀督察员分别按一等奖、优秀奖进行表彰。
(8)每学期对六年级学生设最高荣誉奖—“小状元”奖。
2.班集体的表彰
(1)对在每年的体操竞赛中优胜者的班级分段按一、二、三名进行表彰。
(2)对在班务工作考评中,分段按一、二、三名进行的班级表彰。
(3)在节日纪念活动中,分段按一、二、三名的班级进行表彰。
(4)对在健全人格培养的考评中,分段按一、二、三名的班级进行表彰。
(5)对各方面工作都优秀的班级,分段分别评出一个“文明班级”。
3. 评优的优先条件:
(1)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
(2)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残疾儿童和智障儿童。
(3)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家庭困难儿童和单亲儿童、孤儿。
4. 评优的否决条件:
(1)期末总结时,高、中、低各段健全人格培养考评最后一名 的班级,取消班级评优资格。
(2)凡是违纪学生,一律取消当学期的评优资格。
太子庙镇缸儿口小学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