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三不准"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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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三不准”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9来源:贵阳广播电视台字体:【大 中 小】
3月18日,市纪委下发《关于严格执行“三不准”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要求地方党委领导和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准”:不准超越职权,以个人名义批条子,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不准超越职权,以个人名义打招呼,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不准超越职权,以其他方式干预政法机关执法办案。
市委高度重视政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工作。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要求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认真落实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转作风、抓反腐、办实事、树形象”的工作要求,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依法办事,维护司法公正,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此次特别对地方党委领导和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提出“三不准”要求,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通知》要求,市委领导、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区(市、县)党委班子成员、政法委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三不准”,坚决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把“三不准”作为严肃的组织纪律认真执行,严格自我要求和自我约束,牢固树立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履职。
《通知》明确,全市政法机关要建立违反法律规定干预执法办案登记备案制度。各级纪委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党委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