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养老保险
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险
浅谈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南京电大鼓楼分校 行政管理专业 卢福银 [1**********]67)
【内容摘要】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问题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而社会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中之重,所以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险对于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当前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但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理论还不够成熟,实践开展也不足。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开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但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能否经得住实践的考验,能否做到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创新。 本文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我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突出问题,论述了养老保险目前的困境及制度的缺陷。第二部分主要针对我国现今的农村养老制度所面临的问题困境进行分析,结合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先进经验,得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
推行存在的一些不完善、不健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和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 养老保险 问题 对策
目 录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突出问题---------------------1
(一)制度不完善------------------------------------------1
(二)覆盖面窄--------------------------------------------1
(三)地区差异大,发展不平衡------------------------------2
(四)没有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起来----------------------2
(五)农民参保意识不高------------------------------------3
二、建设与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3
(一)加快法制建设,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3
(二)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扶持力度--------------------------3
(三)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体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4
(四)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内部制约----------------4
(五) 引入外部监督机制-------------------------------------4
(六) 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机制-----------------------4
(七)加强农民参保意识------------------------------------5
三、结论--------------------------------------------------5 参考文献--------------------------------------------------6
21世纪以来,和谐理念已深入人心,城乡协调发展是时代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只有加快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同事,协调发展城乡养老、医疗和文化事业,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保障城乡居民的根本利益,提高居民幸福度,实现社会注意和谐、稳定。因此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消除旧社会保险制度的弊端对于社会主意建设意义重大。
一、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的突出问题
(一)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台了一些有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规章制度,但迄今,农村养老保险主要适用的仍是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其内容规定滞后、不完善,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突出表现在:其一,该方案规定农保基金筹集主要采用“完全积累制”,即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政策扶持相结合。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集体补助几乎落空,政府扶持缺乏强制性,国家和集体的责任义务不明确、操作弹性太大,最终使保障变为一种“个人储蓄保险”,失去“社会保险”的应有含义。其二,该方案缺乏完整的制度体系。按期要求,农民到外地务工经商,最后还需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养老保险,认为地阻碍了劳动力的城乡流动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其三,该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造成县域自成体系,认为阻碍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化程度的提高。
(二)覆盖面窄
保障水平低。从现实中看:其一,截至2013年底,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地区和人口少。沿海发达地区开始在农村建立新型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广大中西部地区绝大补分农村还存在有养老无医保的情况。其二,农村社会保障支出少。目前,农村社会保障支出仅占全社会社会保障总量的33%。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农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更令人堪忧,农村社会保险金的积累与支出不容乐观。其三,参保农民的缴费水品普遍偏低。现行的缴费标准共设10个档次,每月8-40元不等,参保农民可自行选择缴费标准,多数农民选择每月8元的保费。这样,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客观因素下,缴费15年后,每月也只能领
40元,这与“老有所养”的保险宗旨相去甚远。其四,目前农村养老保险的特点是在建立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先积累的模式,积累时间越早收益越大,短期积累无多意义。比如一次性交保险100元,对现在20岁、40岁、59岁的参保人讲,60岁开始领保险金时,每月分别领取104元、11元和1元,收益的是年轻人,中老年人将成为农村养老保险的真空人群。相信各位的亲戚朋友或者是周围认识的人群中有一部分是一辈子没有从事过职业工作的情况,那当他进行养老保险缴费时是多大年龄,而依照现行制度他每个月又可以领到多少钱呢?很难想象现今的生活水准下,一个月即使是可以领取100元那是什么样的生活,而每个月领到100元已经是现今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下最优领取额。因此,这种积累模式及保资层次悬殊、覆盖面小。
(三)地区差异大,发展不平衡
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农业人群经济实力差异等因素导致农村养老保险在实践中也呈现出很大差异性。由于只鼓励具备投保条件的农户参保,目前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大多是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参保人也多位较富裕的农民,他们基本不存在养老保险难题,而那些真正面临养老难题的贫困农民却无力投保,这种嫌贫爱富的现象是现今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严重症结,大家不妨想一想,大西北平日要为一日三餐苦恼的农民是否有闲钱可以投保,而已过60岁缺乏劳动力的农民平日的收入又从何而来,低于60岁的农民虽然具备劳动力,但一天的收入却仅够家庭生活开支,如遇大病,红白喜事等,反观沿海地区,区别自然显现高下立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建立之初,由于银行存款利率较高,依靠购买国债、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获得利息,基本不能够实现保值增值。但随着国家宏观调控形式的变化,银行存款利率已打打低于民政部要求基金所需补充增值的利率,基金如何增值?为保证资金平衡运行,国家只好下调原先承诺的养老保险账户的利率,造成投保人利益受损,参保积极性受挫。按方案的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机构的经费可按所收取晋级的3%支取。但由于制度本身起步还不久,农民参保积极性尚不高,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甚至难以保证管理人员的工资,再加上会议费、宣传费等等,空缺更大。
(四)没有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衔接起来
城乡经济二元化,社会养老保险也没有有效的衔接起来。在实行的模式上来看,城镇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城镇劳动者,资金来源是政府、企业、
个人三方筹资,具有法律强制性。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对象仅针对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资金来源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实行自愿性原则参保。比较而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显然缺乏稳定性,不能很好的保障广大农村居民的利益。从保障的水平上来看,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体系,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处于探索阶段。据统计,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支出,仅占全国社会保险费用支出的11%,然而农民的总人口数却占全国总人口的80%。截至到2008年,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占GDP 的比重,每年还不到1%,而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占GDP 的比重却达到12%左右。由此可见,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差别较大,不能体现很好的公平性。
(五)农民参保意识不高
由于政府对于农村养老保险缺乏有力的宣传,宣传方式有限,仅凭电视、报纸、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有效性不高,造成农民自身的投保意识不强,仍然存在着养儿防老的家庭式养老保险意识,对社会养老保险不够重视,加上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所以不愿意参保。此外,很多农民对有关社会保障部门的信赖度不足,害怕政策一旦改变,交出去的养老保险金到时收不回来。或是由于缺乏知识,对预付保险金回报的预期值期望过大。种种原因致使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养老保险金筹集困难,养老保障工作难以开展。
二、建设与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
建设与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正如蒋正华先生指出的那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破解中国三农问题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而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是建立健全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此,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 加快法制建设,真正体现公平与效率
农村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法律的现实保证其实施。首先,应确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农村社会稳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本着社会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农村老年群体实施的社会保障。其次,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立法步伐,使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在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方面,应将农村养老保险吸收到综合性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中,依靠法律的强制性推动农村养老
保险制度的建设。最后,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基金的风险。
(二)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扶持力度
社会化养老的主体是社会,而能够代表社会、管理社会的主导者是政府。调查研究结果表明,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针对目前集体补助过小,国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应考虑如何提高集体补助的比重,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鉴于目前我国政府财力有限,城乡差别较大,可按照低水平,厂覆盖的原则,根据当地维持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费用设计城乡有别的社会养老保险标准,甚至可适当把支付养老金的年龄推迟到65岁。
(三)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体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
从国情出发,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受社会主意初级阶段的国情、“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等传统观念和“城乡二元制结构”的影响严重。因此,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新的推行模式,十分必要。我国新型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行要考虑以下因素:1. 农村人口结构与数量。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9亿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成,老年人口基数大,比重高,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发达国家高补贴社会保障模式。2. 我国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且严重不平衡,农民收入低。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有限,财政支持力度小,不发达地区的土地养老功能很高,决定了我们不能照搬国外一些强制储蓄型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3. 传统观念影响严重,许多农民文化水平低,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缺乏正确引导,不理解也不愿意了解新农保政策。
(四) 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内部制约
首先是横向监督。各个部门之间加强联系与沟通,对容易滋生腐败的经办业务进行再次考核,制定详细的工作量表,细化工作程序,如果考核不达标,该部门则不能继续从事该项工作。其次是纵向监督。构建市--县--乡三级业务考核体系。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不定时抽查下级部门的经办业务,由集中考核转变为日常性考核,及时寻找经办的薄弱环节,不断扩宽监督渠道,以提高经办的透明性。
(五)引入外部监督机制
一是将外部审计方法引入经办考核之中,不仅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上报的账面资料,而且要实行突击检查法,严防经办人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各级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应积极推行错案追究制度,及时查处执行政策错误或其他不廉洁行为经办人员,以儆效尤。二是虚心接受舆论监督,实现经办工作网络化、透明化,充分利用忘了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倾听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及时改进经办过程中存在的危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人员形象的不良作风。
(六) 建立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机制
在观念层面,国家应确立以社会性和公平性为原则的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长远目标。我国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体系。但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这种不相衔接的养老保险体系已成为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障碍。因此,应建立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机制,使农民进城或回乡后养老保险关系合理、顺利衔接。将农民个人的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养老保险津贴额应与个人账户的积累额挂钩,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将集体以及国家的部分补助用于建立社会统筹账户,以提高社会供给能力,将来也易于与城保制度衔接。
(七)加强农民参保意识
农民的思想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跟不上社会的发展,对社会养老保险这个新事物认识不足,很多人仍持怀疑观望的态度。因此,要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加强对农民参保意识的宣传教育,加深农民对社会养老的认识。有关部门应当借助媒体工具,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新闻传播媒介和舆论工具,以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效果,以做好舆论向导。对人们存在的收费疑惑和不明事宜,应积极主动的予以耐心讲解。对确实存在的违规现象,必须加以纠正和抵制。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仅使自己老来生活有可靠的保障,而且有利于家庭的和睦与幸福。只有使参保对象在思想上接受,才能在行动上积极参与。
三、结论
21世纪以来,和谐理念已深入人心,城乡协调发展是时代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只有加快城乡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同事,协调发展城乡养老、医疗和文化事业,才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保障城乡居民的根本利益,提高居民幸福度,实现社会注意和谐、稳定。因此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消除旧社会保险制度的弊端对于社会
主意建设意义重大。本文通过阐述问题总结了推进我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原则和总体思路,得出要从加强基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深化宣传提高居民参保意识、加快法制化进程、明确政府责任和协调制度衔接等方面进行完善,促进我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尚长风. 《破解农村养老保险困境的创新制度及评价》. 财政研究.2007年09期.
[2]李浩.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模式研究》[D].山东大学.2007年
[3]韩博. 《辽宁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问题研究》[D].辽宁大学.2007年
[4]陈珊珊. 《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09年
[5]何银花, 朱梅, 严鹏, 于新和. 《基于农民视角的新农保实证研究进展》[J].安徽农业科学.2012年10期
[6]张丛军, 王曼. 《包容性增长理念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
[J].安徽农业科学.2011年18期
[7]王丽芬. 《农民参与新农保制度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华东理工大学.2011年
[8]蒲县薛关镇工会主席 孔庆晶.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实践与思考》[N].临汾日报.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