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标文件编制
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各投标人:
为遵循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在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携带您认为必要的资料外,还须
随身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开标现场审验(复印件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经开标现场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在评标过程中将提交评标委员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全责: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入滇备案证(省外企业适用);
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如有授权【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证明资料(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或者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的无须提供被授权人资料。
6、项目经理的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在审查时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书(C 证)。(同投标文件配置一致)
7、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汇款银行进账凭证。
以上证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若有效的上述证件
(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因年检、换证、遗失等特殊情况未能携带至现场,投标单位须出示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原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第四章 设计文件、资料„„„„„„„„„„„„ 25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25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
************,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经玉红发改农经[2014]75号文批准建设,
经批准邀请招标,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准备工作就位,手续齐全。经对贵单位综合实力、资格、资质、社会信誉的审查,贵单位具备本工程的施工能力,现邀请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投标。通过评审,择优选定中标单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任务。
有关招标事项详见本《投标须知》,请贵单位认真阅读各项内容, 做好此次的投标工作。
一、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春和街道集镇,工程内容为设计图纸范
围内的路灯安装工程含:基坑土方开挖,预埋件制安,灯杆砼基础浇灌,灯杆、灯具、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控制器安装及调试,配套管线敷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期为60日历天,逾期违约金为1000.00元/天。
二、资金来源:春和街道自筹。
三、发包方式: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计价。
四、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省外企业必须具备入滇备案证。
五、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请贵单位接通知后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收取¥1000.00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图纸押金¥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结转,不得使用现金交付;
开户名称:************;
公司开户银行:建行玉溪北苑分理处; 银行帐号:[***********]74。
六、请在收到本邀请书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如果你
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我们,谢谢合作。
招标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李姣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2014年11月1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本项目工程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单位须经邀请后方可对本工程进行
投标。
2、投标费用。
2.1 投标人对编制和递交投标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自理。对于不中标单位,也不
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2.2、招标公证费由公证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司法部(1998)814号文件
的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承担。
2.3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00元(壹仟元整);图纸押金¥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额数¥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图纸押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5天内交还图纸时,经确认图纸齐全、无损坏后退还图纸押金。参加开标、评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5天内退还。若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收到的标书少于三份,则本工程将重新组织招标,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标书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重新组织的招标,其投标保证金视为违约罚金,不予退回,用于弥补重新招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若收到的标书在三份(含三份)以上时,不再重新组织招标,其中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标书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5天内退还。
2.4 保证金缴纳于开标前,通过投标人银行账户进行结转,不得使用现金交付;
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
收款人名称:************
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
绝;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的退还必须由招标代理公司账户转帐或电汇到各投标人账户上。
3、本次招投标为有条件承诺招标,投标人必须明确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下列条件:(以
下条款将列为通过初步评审的必要条件,有一条不满足,将视为重大偏差。)
(1)明确承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保证措施;
(2)明确承诺对质量的保证措施及违约金;
现窝工、停工现象。明确承诺工期的保证措施及违约金;
(4)明确承诺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为投标总报价的8%;
(5)明确承诺服从发包人及监理管理,协作配合各专业施工,施工配合费不计,施工用水、用电及所用材料由各分包方按实际用量承担并支付费用,积极配合协调施工。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专业配合协调相互推诿扯皮,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时扣除;
(6)明确承诺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发包人将按投标文件核查投标人所
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经过年检合格的有关执业或职称证书。如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技术人员的,视为转包,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 (7)明确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常驻现场,每天(除向发包人
申请批准外)必须到发包人现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签到,签到记录作为发包人对工程验收的考核依据;在施工期间,如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离开现场达两小时及其以上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2000.00元/次的违约金;中标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将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变更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假如本工程项目经理不称职, 发包人有权利要求更换不低于同等级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经发包人同意离开现场达两小时及其以上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中标单位确实需要变更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每变更一次缴纳违约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假如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称职, 发包人有权利更换同等级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8)施工期内对所聘用各岗位职工,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应保险、明确职工福利。所有施工期内所发生的劳资纠纷、安全事故责任均与招标单位无关。在施工及结算过程中发生供货商或民工劳资纠纷,因承包人处置不当,发生供货商或民工围堵、扰乱发包人施工现场及其办公场所行为的,发生一次则扣除工程结算款的0.5%作为违约赔偿金。 (9)承诺自投标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在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范围),在报相关监督部门后,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候选人接替中标或重新招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不良
行为记录(有效期范围)的投标人负责。
(10)承诺一旦中标,中标单位保证招标单位拨付工程款全部进入中标单位基本账户
(含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地开设的企业法人账户),不以个人账户或中标人以外 的其它账户接受本工程的工程款,如用虚假或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账户接受招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标单位将按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赔偿并及时并纠正。
注:以上(1)-(10)条款为本次投标强制性要求,在评标时列入初步评审内容的实
质性要求,如不响应视为重大偏差。
4、投标人必须按本文件的规定编制和递交投标书,不按要求者视情况作废标处理。
5、本工程进入现场的所有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材料,必须具备生产许可证、出厂合
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方质量签证后,方可使用。
6、建设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7、工程质量要求及现场管理要求。
7.1为确保工程质量,承包方应加强科学管理,文明施工,降低消耗,按期竣工。
7.2投标书中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及工期计划等。
7.3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要求施工企业做出科学、合理、严谨、行之有效的
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的施工质量、施工工期、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并制定有效的规章管理制度,并要求明确承诺。
7.4投标人应组织资格证书经年检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
全管理专职人员、工程质量现场检测专职人员、材料采购专职人员等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始终坚守工地,履行职责。
7.5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报经招标人同意后使用国家批准的新工艺、新技术。
8、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9、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
应附有中文注释。
10、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踏勘现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11.1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2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
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2、投标答疑
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答疑的,招标人按照招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
12.2在投标答疑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
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公司。
12.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
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招标文件的澄清
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13.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13.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
清通知。
14、招标文件的修改
14.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通知。
15. 本项目工程设置拦标总价及拦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
拦标总价,全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不得高于相应子目拦标全费用综合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5.1拦标全费用综合单价指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
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全费用拦标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数量乘积的和即为拦标总价。
15.2全费用投标综合单价指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全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数量乘积的和即为投标总价。
二、工程发包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和保修
1、发包范围:************太阳能路灯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基坑土方开挖,预埋件制安,灯杆砼基础浇灌,灯杆、灯具、太阳能电池板、蓄电池、控制器安装及调试,配套管线敷设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1具体发包范围及工程内容以拦标价编制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科目为准。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开标、评标及竣工结算的依据,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否则可能导致初步评审不通过;
1.2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效工程量。
1.3投标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对照工程量清单考虑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特征中的工程内容及施工接点、工艺,若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各分部分项项目特征中的工程内容漏项及描述有疑问的可在开标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视情况作出书面回复,如不提出则视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已包括了施工图所示及施工所需全部工作内容,在结算时将不再调整施工图图示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工作内容。
1.4、基坑土方开挖未考虑工作面,砼浇筑未考虑模板,外运未考虑。
1.5本工程设置招标人预留金人民币,不允许竞争,严格按所给预留金金额进行报价
否则按废标处理;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进行结算。
1.6用于本工程所有材料参考或优于拦标价编制价格档次的质量技术要求,均为优质合格产品,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及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经相关检测机构检测满足要求并由监理及发包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投标人应严格按工程量清单中主材表的材料名称顺序进行填报单价必须明确来源依据、产地、或厂家明确。如不满足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及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保留更换材料的权力。
1.7项目措施要求:
(1)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施工作业点多面广,施工现场用电、用水由施工方自行负
责考虑实施,其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投标报价中。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将不在进行签证。
(2)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综合考虑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任何施工措施费等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任何施工措施费等措施费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费用,发包人将不在进行签证。投标报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不得低于所公布拦标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的90%。
(3)投标单位必须搞好项目区域内的群众关系,配合招标人做好群众协调工作;施工期间如损坏群众财产造成的损失, 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费用。
(4)所有材料检测及实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并考虑在报价中。
2、工期要求:工期为60日历天,逾期违约金为1000.00元/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
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行业等现行验收规范,一次验
收合格并通过备案。质量违约金不低于合同价的10%。
4、工程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保修规定执行。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
三、投标书的编制与递送
1、编制
1.1 投标人应根据全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编制投标书,投标书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应注明“正本”,其余 三份注明“副本”。如“正本”与“副本”出现差异,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还需提供一份不可擦写的电子文档光盘(包括投标书及工程量清单等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为Excel 格式,刻录内容需以清单报价相一致,不得随意调整清单顺序,如发生顺序颠倒或缺项漏项导致清标工作不予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做解释;投标书为word 格式。)
1.2 招标文件及所有的补充通知、答疑文件、附件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编制投标
书前,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针对本工程做出符合实际的投标书,任何搬套不符合本工程实际的投标书,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
1.3 投标书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方
为有效投标文件。
1.4 填写投标书“正、副本”时,如有添字、删改,则应由投标人在添改处加盖公章。
1.5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
后工程清单全费用综合固定单价组价后进行总价投标报价。
1.5.1本项目工程设置拦标总价及全费用拦标综合单价,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全费
用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出拦标总价或相应全费用拦标综合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5.2全费用拦标综合单价指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措施费、管理费、其它
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等所用费用的综合单价。
1.6投标文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随意调整,投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疑问或漏项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视情况作出书面回复。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随意调整视为废标。
1.7投标书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综合说明;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附预算书),预算书封面及投标报价汇总表必须经造价人员签
字并加盖执业资格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的公章;
(三)主要材料用量和市场价格表;
(四)投标保证金; ;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及如有授权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
权代理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证明材料(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或者提供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或不符合前述内容的投标书将被拒收,不予参加开标会议。)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的无须提供授权人资料。
(六)工程概况;
(七)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八)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1、拟参加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简历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身份证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同开标验证时一致)
2、拟参加该工程施工的技术负责人附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
证及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同开标验证时一致)
3、拟参加该工程施工的专职安全人业绩资料和有效的执业证书(C 证)及身份证复印
件;(同开标验证时一致)
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情况表(附执业或职称证书、身份证);
(九)准备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表;
(十)本企业近两年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概况;
(十一)本企业的社会信誉有关证明资料。年检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适用于省外企业);及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投标的等证明材料; 注:对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员进行实名制资格审查,不能按上述规定
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且与开标验证不一致者,属重大偏差。)
2、递送
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胶封)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注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
称等,并加盖公章。投标书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书应面递,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前送达。
2.2凡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3凡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标书,一概不予接受,原封退回。投标保证金是否
退回将视招标文件的情况而定。
四、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方式
1、投标报价根据招标文件的发包范围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所有书面答疑
材料和补充澄清文件,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已经据(2003版)》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相关文件,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发包范围、通常条件下的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工期和质量要求,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合同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材料价格按现行建材市场运至施工现场价格及企业综合实力自行考虑。
2、投标报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
费)不得低于所公布拦标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的90%。
3、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报价作出相应综合单价报价分析, 报价分析应包括投标报价清单
中各项报价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以及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用量的分析。该报价分析中的内容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内容一致否则为废标。
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后采
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进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百分比让利等形式进行投标报价。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各项全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应与合价相吻合,
如不吻合,应以全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各项合价之和应与投标总报价相吻合,如不吻合, 应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若与原投标总价偏差在1%或以上的,按废标处理。
6、竣工结算由以下部分组成:①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②工程量变更增减调整。
工程量清单数量发生变更时,其综合单价按投标书中填报的综合单价计算;属设计变更的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有子目的按相对应子目的综合单价计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子目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会议认定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3施工合同签订后至工程竣工结算期间国家及地方出台关于造价的调整性文件均不在调整。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建材的涨跌风险,合理定价,施工期间材料涨跌均不予
调整。投标单位若中标后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各细目特征中的工程内容漏报、错报均不允许调整,视为已包含到其它项目中或投标人不收取此项费用,优惠给招标人。
7、中标单位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后,在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中标价的
20%支付工程备料款(其中:进场后拨付10%;正式动工后拨付10%),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划段,拨付工程款,拨付款项累计到承包总价的75%时,停止付款,剩余款项待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结束后除留保修金(保修金5%,保修期满后按比例返还)外一次性付清。工程款拨付只对中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及汇款,不对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
五、开标
1、招标单位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特殊情况除外) ,
开标验证时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法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如有授权的被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到场签名报到并出席开标会议。
2、由监督机构人员在开标前当场核验各投标人的有关证件,复印件无效,要求出示
以下原件;
2.1年检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副本或正本;
2.2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适用于省外企业);
2.3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证明书、身份证或如有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
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或者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的无须提供被授权人资料。
2.4有效的拟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 证)原件;(同投标文
件配置一致);
2.5项目技术负责人行发包人管部门认可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乡镇企业组织评
审的职称证书在审查时不予认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证(C 证)(同投标文件配置一致);
3、开标会议在管理等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公司主持下进行。
4、开标程序如下:
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正式开始;
4.2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当众宣布对各投标人资质、资格证书、证件的核查结果;及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是否持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出席开标会议。
4.3由监督和公证机关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拆封投标书,检查各投标书的印
章情况,宣布检查结果;
4.4各投标人进行唱标;
4.5公证人员当众宣布开标现场公证词;
4.6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4.7投标人退场,进入评标阶段;
六、评标、定标
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及评委的产生
评委人数为3人(含3人)以上单数,招标人代表占三分之一,评委专家库占三分之
二。专家评委的产生按有关规定,由招标人代表在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委产生后,从中推举一名主任,主持评标工作。
2、评标原则:评标应遵守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评标原则。
3、清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在评分之前,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清标。清标内容:
(1)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顺
序、细目编码、细目名称及实施内容、工程数量、计量单位,否则视情况作无效投标处理;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各项全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应与合价相
吻合,如不吻合,应以全费用投标综合单价为准修正合价,合价之和应与投标总报价相吻合,如不吻合,应以合价为准,修正投标总价,修正后的投标总价若与原投标总价偏差在1%或以上的,按废标处理。
(3)投标总价高于拦标总价或投标全费用综合单价高于相应拦标全费用综合单价的,
按废标处理。
(4)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包干价及招标单位预留金是否调整。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投标书不予通过初步评审:
4.1 按上述开标第五.2条中提交的核验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内容提交之一者;投标单
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人在启封投标书时未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
4.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亲笔签
字;
4.3内容散乱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等,经确认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实
质性内容为:工期、质量、履约保证金等及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规定为废标的);
4.4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
4.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6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7投标单位投标总价或投标全费用综合单价高于招标单位设置的拦标总价或相应拦
标全费用综合单价情况的;
4.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9工程量清单随意更改,并有重大缺顶、漏项,存在总价优惠让利,修正后的投标
总价若与原投标总价偏差在1%或以上的,按废标处理;
4.10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招标工程的实际不相符合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1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低于
所公布拦标价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含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费)的90%。
5、投标文件初步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进行初步性审查,详见附
表二。
5.1 在详细评标前,评标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
要求,如果投标文件不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
5.2 投标文件中构成预算价格及报价的分项预算数据出现的算术性累计错误,不得因
该错误的修正而更改投标报价及主要承诺。
6、清标和初步评审通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由评标委员会商议是否具备竞争
性,如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继续进入评审打分,若不具备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可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7、评标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对经清标、初步评审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
技术部分审查(详见附表三)。技术审查的标准为: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胜任明确,施工的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配置;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安全生产措施以及技术装备、施工机械设备能力等达到施工要求,即可通过施工技术资格审查。
8、评审委员会对通过施工技术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不再进行打分,同等进入报价竞争,
依据投标总价进行高低排序,投标报价最低且合理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且合理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该投标单位不是因不可抗力拒绝中标,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由次高者为中标候选单位。如遇最低报价者并列时,由评委无记名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9、评标内容的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或无关人员透露对招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凡属于评标过程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无关人员泄露。
10、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评标机构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
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报价及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七、授予合同
1、中标公示期间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未发生人力不可抗
拒的因素而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并进行处罚。若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则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若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则第二中标候选人必须承若接受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相同的报价才能顺延中标。若第二中标候选人不同意上述条件,则按上述要求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若全部投标人均不能承诺满足上述条件,则本工程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通知书
2.1确定中标单位后的10日内,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向其发
出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鉴证的《中标通知书》。
2.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将明确中标价(即合同价)、合同工期和质量目标。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的有关内容签订承发包合同、廉政建设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4、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与业主代表进行合同签定。否则,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履约担保
5.1中标的投标单位应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 可退还投标保证金,也可将投标保证金书面转为充抵履约保证金。
5.2在合同协议签订前,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将履约保证金提交给业主单位,履约中止后返回。
5.3履约保证金的担保范围包括合同协议约定的所有内容。
第三章 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
本) 》(GF-1999-0201)合同文件。
专用条款:(略)
第四章 技术标准、规范
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执行。(投标人自备)
第五章 设计文件、资料
招标人为投标人提供************设计图纸一套(另行成册)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及全费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附表一 (另行成册)
投标人有关证件(原件)检验记录表
检验人员: 监督人员:
附表二 :
初步评审表
另行书面阐明,并由所有评委签字确认。
第20页 春和街道集镇亮化工程项目 附表三:
技 术 性 评 审 表
注:本表内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对应填写“有”或“否”;评审结论对应填写“通过”或“不通过”。若有偏差,评标委员会应另行书面阐明,并由所有评委签字确认。
统计人员签字: 监督人员:
春和街道集镇亮化工程项目 第21页
附表四:
经 评 审 的 合 理 低 价 中 标 统 计 表
项目名称: 工程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监督人员签字: 公证人员签字:
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书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一、综合说明
(招标单位名称) :
1、根据已收到的 (工程名称)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之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该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纸的条件和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任务。
2、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4、我方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已递交。 5、我方对招标要求的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认真研究了本工程施工招标书,愿意按招标书提出的工程发包范围、承包方式、合同主要条件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编写了该工程的预算书(详见预算书)后,结合我单位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单位以投标承包报价 元(大写: )承担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任务。中标后承诺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工程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行业等现行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达不到愿意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 元。投标工期为 天(日历天数),保证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并交付使用,我单位准备 元周转资金投入本工程,愿意承担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的后果,每逾期一天按 元向建设单位缴纳违约金。保修期为 ,保修金为结算价的 % 。 (二)本次招投标为有条件承诺招标,我单位明确承诺下列条件:(以下条款将列为通过初步评审的必要条件,有一条不满足,将视为重大偏差。)
现窝工、停工现象。明确承诺工期的保证措施及违约金;
(4)明确承诺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为投标总报价的8%;
(5)明确承诺服从发包人及监理管理,协作配合各专业施工;专业分包工程配合费不计,施工用水、用电及所用材料由各分包方按实际用量承担并支付费用,积极配合协调施工。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专业配合协调相互推诿扯皮,每发生一次处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时扣除;
(6)明确承诺不转包、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现场发包人将按投标文件核查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经过年检合格的有关执业或
职称证书。如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技术人员的,视为转包,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10%的违约金。
(7)明确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常驻现场,每天(除向发包人申请批准外)必须到发包人现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签到,签到记录作为发包人对工程验收的考核依据;在施工期间,如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离开现场达两小时及其以上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2000.00元/次的违约金;中标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将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新派同等或更高资历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变更一次缴纳违约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假如本工程项目经理不称职, 发包人有权利要求更换不低于同等级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未经发包人同意离开现场达两小时及其以上的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100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中标单位确实需要变更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每变更一次缴纳违约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假如本工程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称职, 发包人有权利更换同等级的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8)施工期内对所聘用各岗位职工,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相应保险、明确职工福利。所有施工期内所发生的劳资纠纷、安全事故责任均与招标单位无关。在施工及结算过程中发生供货商或民工劳资纠纷,因施工单位处置不当,发生供货商或民工围堵、扰乱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及其办公场所行为的,发生一次则扣除工程结算款的0.5%作为违约赔偿金。
(9)承诺自投标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在投标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范围),在报相关监督部门后,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下一候选人接替中标或重新招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范围)的投标单位负责。
(10)承诺一旦中标,中标单位保证招标单位拨付工程款全部进入中标单位基本账户(含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地开设的企业法人账户),不以个人账户或中标人以外 的其它账户接受本工程的工程款,如用虚假或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账户接受招标单位的工程款,中标单位将按合同价的5%作为违约赔偿并及时并纠正。
(三)其它承诺:
如果中标,我单位将忠实地履行本投标书的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与贵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担承包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附工程预算书)
造价员(签字并加盖造价员资格证章):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注:其他措施费是指通用项目措施费中除2.1、2.2中费用与专业项目措施费中除垂直运输费外的合计。
三、主要设备、材料数量和市场价格表
四、投标保证金(格式)
鉴于(投标单位名称) 向你单位承诺了愿意参加 (工程名称) 的投标,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愿意出具金额为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一旦(投标单位名称) 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出现撤回投标,或修改投标总金额,或中标后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或在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致使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我单位愿意将上述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由你单位收取。
附:银行交纳凭证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特此证明。
申请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参与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投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认可,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注:(如有授权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证明或者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其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六、工程概况
七、质量保证措施、工期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八、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附一: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身份证复印件,管
附二: 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附三: 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简历表
附四: 拟担任本工程施工的主要技术、安全、经济管理人员情况表
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每个项目一页
十、准备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十一、其他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记录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及年检记录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年检记录复印件; 4、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适用于省外企业); 5、其它有助于评标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