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TC29015阴极电泳底漆技术条件
SMTC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企业标准 Enterprise Standard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
SMTC 29015-2007
代替SMC 29015-2006/ MGR ES:29.7XA6
车身阴极电泳底漆技术条件
Specification for Cathodic Electropaint Body Primer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发布
前 言
为保证零部件供应商提交的产品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并指导工程师对产品进行正确的认可、验收,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SMC 29015-2006《油漆材料规范-阴极电泳涂漆车身底漆》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SMC 29015-2006。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批准。 本标准由工程支持部规范管理科负责标准化审核和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制造工程部油漆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芮驹、周巧煜。
本标准于2006年08月18日首次批准发布,2006年08月18日实施。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MC 29015-2006。
车身阴极电泳底漆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身及配件使用电泳漆作为底漆的性能要求、测试方法、认可验收及变更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磷化后车身内外部底漆涂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MC 30147-2007 电泳泳透力试验方法
ISO 1524 色漆,清漆和印刷油墨 光洁度的测定 ISO 9227 人造环境中的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
ISO/TS 16949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生产和有关服务的部分组织应用ISO 9001-2000的特殊要求 ASTM D522-1993(2001) 附着式的有机涂层心轴弯曲试验用试验方法 MGR ES.21.MP.225 镀锌钢板
MGR ES.29.7FB5 油漆材料规范-热固的底漆-透明涂层 MGR ES.29.7SA6 高温烘烤二道表面涂料(包括编码的颜色) MGR ES.30.AD.102 油漆涂层对板材的附着力 MGR ES.30.AD.149 石击试验 MGR ES 30.CT.119 循环腐蚀试验
MGR ES.30.CT.900 凝结条件下抗湿度检测方法 MGR ES.30.EP.002 电泳漆-Ph测定 MGR ES.30.EP.004 电泳漆-传导率 MGR ES.30.HX.148 漆膜的铅笔硬度 MGR ES.30.MC.102 固体容量-确定 MGR ES.30.PA.002 准备油漆试板 MGR ES.30.PA.012 漆膜的连续水浸泡
MGR ES.30.PA.023 油漆薄膜-抗圆柱弯曲度 MGR ES.30.PA.030 底漆-漂洗水污染影响 MGR ES.30.PA.053 抗丝状腐蚀
MGR ES.30.PA.064 油漆-漆膜的抗皂化 MGR ES.30.SG.102 低粘度液体比重的测定 RES.21.MP.220 冷轧低碳钢板
RES.30.CT.118 有机涂层损害评估-X形划线方法 3 总体要求
3.1 组成
产品的原材料不含铅和镉,主要成分是水溶性的改型环氧树脂和颜料浆及少量的溶剂和去离子水。 3.2 健康和安全
产品的所有原材料必须满足本公司以及国家或地方强制性的相应健康和生产安全要求,既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MSDS并注明对健康和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原材料和该产品所衍生的相关新产品(比如助溶剂、杀菌剂等)的安全数据表(MSDS),确保本公司能对该产品潜在的危险性进行识别,同时利于适当的健康和安全控制程序的实施。
原材料必须不含有毒化合物,如:甲醇、苯、氰化物、氯化烃等,且无长期存在的不适气味。运输和库存中的危险系数方面的情况需在供货单上注明。 3.3 废水和废气的排放
3.3.1 产品应适合工厂的超滤设备,超滤液应适于电泳喷淋系统,超滤液经相应的废水处理后也可达到工业排放标准。
3.3.2 产品在烘烤过程中挥发出的成分不应对烘房造成污染,并适合相关的工厂废气处理设备。废气处理后的产生物不能违反当地或国家的现行及即将实施的法规。 3.4 储存
3.4.1 树脂和颜料浆:放置在工厂以及油漆车间仓库里的树脂从到货日期起至少6个月内应保持稳定,颜料浆从到货日期起至少3个月内应保持稳定,不会发生沉降。除非有另外说明,储存温度在5℃-35℃。 3.4.2 槽液:产品在电泳槽内按供应商的建议搅拌/循环并基本无更新的情况下,槽液应至少在6个月内保持稳定,不絮凝,不变质,并且在6个月以后再次生产时,车身电泳涂膜在外观质量和性能都无任何降低。除非另有说明,储存温度应保持在28℃-35℃。 3.5 施工
3.5.1 产品能适用于通过电泳沉积在车身及配件上形成底漆。
3.5.2 除非另有书面协定规定,高固含量的产品应适于通过商定的方法直接加入电泳槽中。
3.5.3 产品混合稀释成槽液时,应适合在工厂油漆车间的电泳槽内使用。按供应商的建议搅拌和循环时,产品在电泳槽中保持稳定,不沉降,不絮凝,不变质。
3.5.4 膜厚:车身外表面的干膜膜厚应在(20–25)μm,内腔的膜厚至少应达到11μm。
注: 顶部的膜厚为(18-25)μm。
3.5.5 产品按制造商建议混合稀释后,应适于在下列底材上施工,且涂膜性能指标不会降低。
3.5.5.1 清洁表面:RES.21.MP.220冷轧车身钢板(完全抛光);MGR ES.21.MP.225第一部分,电镀锌车身钢板;MGR ES.21.MP.225车身第二部分,铁锌镀层车身钢板;镀锌钢板和铝材。
3.5.5.2 锌磷化表面:RES.21.MP.220冷轧车身钢板(完全抛光),MGR ES.21.MP.225第一部分,电镀锌车身钢板;MGR ES.21.MP.225车身第二部分,铁锌镀层车身钢板;镀锌钢材和铝材。 3.5.5.3 轻微含油表面(MGR ES.30.PA.002定义):RES.21.MP.220冷轧车身钢板(完全抛光),MGR ES.21.MP.225第一部分,电镀锌车身钢板;MGR ES.21.MP.225车身第二部分,铁锌镀层车身钢板;镀锌钢材和铝材。
3.5.5.4 预处理的铝合金。
3.5.5.5 制造工程部定义的其他相关底材。 3.6 烘烤温度
3.6.1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规定,根据此标准提供的阴极电泳漆应可在工厂烘房的烘烤温度和时间内固化并达到规定的膜厚。
3.6.2 提供在工厂烘房的烘烤温度以及烘烤时间下的干膜烘烤色差,色差应该在工厂能接受的范围内。烘烤时间要考虑到过烘烤和停线状态。
3.6.3 产品必可在现有或新工厂烘房的烘烤曲线下烘干,通常为:170℃(车身表面有效温度)×20min。
注: 为使达到最佳机械性能以及电泳涂膜性能,在170°C的金属表面温度下,淬火硬化钢板制作的车身冲压件必须
在电泳烘房内至少停留14min,见6.13项。
3.7 维修/保养适应性
涂料供应商必须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负责,在车辆运输和维护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条件下,产品都应有令人满意的性能表现。
3.8 产品递交
当产品样品递交给制造工程部进行认可时,递交的产品样品必须附有一份详细测试结果的书面报告。报告须包括供应商提供3.1项所需的任何信息。样品必须和生产时正常供货时的产品完全一致。 3.9 认可
产品必须完成3.9.1-3.9.5项目定义的认可程序,方可上线生产。
3.9.1 供应商应通过本标准对预审样品进行评估,并将试验结果和供应商认为对其产品成功施工所需的任何必要的进一步信息一起递交给制造工程部。
3.9.2 制造工程部将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评估结果,同时供应商应开始准备递交用于产品认可试验的试验板。递交试板之前,供应商和制造工程部就试验细节和要求应达成共识。 3.9.3 产品认可试验的试验项目基于本工程标准。
3.9.4 假如以上试验成功,制作工程部和工厂、物流部将安排线上试验。试线产品应和产品认可试验的样品完全一致,评估其工艺性。施工后的各种性能必须满足制造工程部和质保部的要求。完成车身必须评估外观、光泽、硬度、附着力、遮盖力等性能;性能必须符合相应工厂的制造工程部和质保部的标准。若干(6)试板附于车身上,并经过整个工艺过程。这些试板将送往工厂相应实验室接受测试。 3.9.5 得到制造工程的PPAP批准之后,产品上线生产。
注: PPAP批准的前提是产品完全满足此标准内所有试验项目要求,但制造工程部也可能在供应商保证其产品性能
而天然暴晒试验未完成的情况下准予PPAP批准。
3.10 产品变更
3.10.1 产品无论是在OTS状态还是在PPAP状态,如果产品的调整超出了原配方允许的范围,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将此改动告知制造工程部并说明此改动会对产品产生如何的影响,分析其潜在危险,必要的情况下需提供相关的试验论证。
3.10.2 产品在正式供货之前,供应商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TS 16949的认证,并对原材料供应商实施管理,制造工程部将不定期进行评审。如增加新供应商,需提前通知制造工程部,并附有更改原材料后产品的全性能检验报告。
3.10.3 制造工程部视变更程度的不同,选择6.1至6.14项中的某些项目或全部项目对产品进行认可试验,并完成3.9.1-3.9.5项目的认可程序。
3.10.4 没有相关制造工程部的签字确认的同意变更的文件时,变更的产品不得上线生产。 3.11 包装运输标签
当产品以某种包装形式和容器供货时,每个包装物的顶部和四周必须清楚的标有以下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参考信息 —— 生产批号 —— -生产日期 —— 储存期限 —— 参照标准 —— 适当的法定警告标志 3.12 供货控制
3.12.1 供应商的责任:在大批量供货前,供应商必须向相关工厂/涂装实验室提供半升样品并附有一份书面检验报告。报告含有关于供应商资料,用户信息,批号,制造日期以及规范参考。 3.12.2 每批产品须附带自检报告和批次板。
3.12.3 接受工厂责任:检查和记录供应商质检报告,并定期对产品的部分性能进行抽检。 4 试样准备
4.1 根据表1中的4.3.1至4.3.8项要求准备试板,适用相关底材见3.5.5。应根据制造商的指导对试板进行电泳漆的施工。
4.2 根据表1中4.3.1-4.3.8要求准备对比板,但此电泳应是在相应工厂正在使用的产品,如是新工厂则由制造工程部指定目前上海汽车各工厂所使用的某种中涂。对比板的电泳根据MGR ES.30.PA.002进行。
4.3 试板准备详见表1中4.3.1至4.3.8项。
4.4 根据4.1-4.2项准备的试板应该光滑平整,无起皱、粗粒、针孔、缩孔和缩边,同时保持良好的流平和沉积。
试板的光泽和颜色由供应商和制造工程部书面协议确定。
表1 试验板的准备
项目
操作
4.3.3 4.3.4
表面准备(3) 磷化 电泳及膜厚 μm 烘烤时间 打磨 中涂(4) 中涂烘烤 中涂打磨 面漆(5) 面漆烘烤 条件设定
P P T 20-25 P none none P none none P
none T 20-25 P none none P none none P
none T 20-25 P none none P none none P
P T 20-25 工艺温度+10℃ 仅对试板的 下半部干打磨 P P P P P
P P T 20-25 P P P P P P P
none none T 10 P
T 15 P
P T 20-25 P none none P none P P
none none none none P
P
none none none none P
P
试验之前所有测试板须在23°C±2°C和65±5%RH的条件下存放至少24h。
注 1:字母“P”表示有关的操作要尽可能地重现相关工艺过程(见 MGR ES.30.PA.002)。 注 2:字母“T”表示使用被测试的产品。
注 3:‘none’表示试验板应按照MGR ES.30.PA.002制成略带有油污的状况。 注 4:中涂施工应该达到MGR ES.29.7SA6的要求,烘烤后的膜厚为(30-40)µm。
注 5:如是面漆施工应该达到以下相应的面漆标准及烘干膜厚:MGR ES.29.7FB5,膜厚(50-60)µm。
5 产品要求
5.1 树脂和色浆
树脂和色浆见表2。
表2 树脂和色浆
特性
体分(重量百分比) ,% 比重,kg/l PH
电导@20℃,μs/cm 细度 溶剂含量
树脂 35-37 1.05-1.07 6.0-6.6 3200-3900
- in writing
颜料浆 57-61 1.45-1.60
- - ≤15 in writing
测试方法 MGR ES.30.MC.102 MGR ES.30.SG.102. MGR ES.30.EP.002 MGR ES.30.EP.004
ISO 1524
As agreed in writing
对于新产品树脂的红外光谱数据应该纪录以备参考之用,光谱测量方法由供应商和制作工程部以书面形式确定。 5.2 槽液
槽液见表3:
表3 槽液
特性
固体分(重量百分比),% PH
电导@25℃,μm/cm 涂装时间
17-22 5.5-6.10 1200-2000
全浸3min(按生产节拍决定)
规格
测试方法 MGR ES.30.MC.102 105°C /3 h MGR ES.30.EP.002 MGR ES.30.EP.004
N/A
6 产品性能要求
6.1 铅笔硬度
按照表1中4.3.1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MGR ES.30.HX.148进行试验,铅笔硬度应至少达到2h。 6.2 抗锥形弯曲
按表1中4.3.1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ASTM D522-1993(2001)进行试验,不得发现任何漆膜开裂及附着力损失。 6.3 附着力
表1中4.3.1, 4.3.2 及 4.3.3项的试板上进行附着力试验, 附着力应为0级。
6.3.1 按表1中4.3.1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MGR ES.30.PA.012所述浸入水槽中24h,按MGR
ES.30.AD.102(用1mm间距的划格线)测定浸泡前后的附着力, 前后的测试结果均要达到附着力0级。测试必须在从水槽中取出并去除多余液体的15min之内进行。
6.3.2 按表1中4.3.5 和4.3.8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MGR ES.30.PA.012所述浸入水槽中24h,按MGR ES.30.AD.102(用2mm间距的划格线)测定浸泡前后的附着力, 前后的测试结果均要达到附着力0级。测试必须在从水槽中取出并去除多余液体的15min之内进行。
6.3.3 按表1中4.3.4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6.3.2描述的方法进行试验,除了试验要求在试板的上部和下部分都需进行试验。测试结果均要达到附着力0级。 6.4 抗石击
按表1中4.3.1、4.3.5 及 4.3.8项要求准备的试板分别在室温及-20°C.条件下,根据MGR ES 30.AD.149进行石击试验。
最大限度如下:碎片尺寸不超过2 mm,中等/密(D级)。 6.5 盐雾试验(镀锌板不适用)
6.5.1 按表1中4.3.1,4.3.5项要求准备试验板根据RES.30.CT.118划格试板至钣金,然后根据ISO 9227要求进行1000h盐雾试验。试验后的试板根据RES.30.CT.118进行判定,试验板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未划线部分无锈;
b) 无起泡、剥落、起皱,单边锈蚀2mm之内; c) 不得过分损失附着力或有油漆膜软化现象。
6.5.2 按表1中4.3.2和4.3.3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ISO 9227进行试验时,试板不得在任何方面低于按类似要求准备的对比板。对比板和试验板要同时进行试验,每隔24h观察一次试板,直到240h盐雾试验结束。
6.5.3 按表1中4.3.6和4.3.7 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ISO 9227进行120h盐雾试验时,试板不得在任何方面低于按类似要求准备的对比板。对比板和试验板要同时进行试验。 6.6 抗石击后腐蚀
按表1中4.3.5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MGR ES.30.PA.012 进行168h水浸泡试验后,再根据MGR ES.30.AD.149在室温下进行石击试验。石击试验后的试板根据MGR ES.30.CT.119进行循环腐蚀试验。
测试完成后,试板不得在任何方面低于按类似要求准备的对比板。 6.7 耐丝状腐蚀
按表1中4.3.1和4.3.5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MGR ES.30.PA.053进行试验,试板没有超过5mm的丝状腐蚀。 6.8 耐湿
按表1中4.3.1和4.3.5项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MGR ES.30.CT.900在潮湿箱中放置480h无起泡现象。另外,根据MGR ES.30.AD.102进行测试,附着力为0级。测试必须在从潮湿箱中取出来的15min之内进行。 6.9 耐循环腐蚀
按表1中4.3.1 及4.3.5项要求准备的试验板根据RES.30. CT.118划格试板至钣金,然后按照MGR ES.30. CT.119.要求进行循环腐蚀试验。
试验结束后按照RES.30.CT.118进行判定,达到本标准第6.5.1中a)、b)、c)的要求。 6.10 弯曲试验
按表1中4.3.5项目要求准备的试板根据MGR ES.30.PA.023进行弯曲测试无油漆分层剥离现象。轴芯尺寸:室温—30mm,-20℃—50 mm。 6.11 耐侯性
按表1中4.3.5项目要求准备的试板在中国·海南/美国·Florida一年暴晒试验后,试板在耐丝状腐蚀,耐起泡及循环腐蚀方面不得低于按相同条件准备的对比板。
试验结束后按照RES.30.CT.118进行判定。 6.12 粘结剂/车身胶/底部配套性
6.12.1 如果新产品的烘烤温度和烘烤时间与目前生产所用产品的不同,则应评估烘烤曲线变化后对焊缝密封剂及车底密封胶所可能受到的影响。
6.12.2 电泳之后所施工的现有焊缝密封胶/底部密封胶不应受到新产品的负面影响。 6.13 泳透力
当按SMC 30147-2007测试时,从测试板底部到可视膜厚的末端的最短距离至少为30cm。 6.14 打磨性
在供应商的指导下用3M P400号砂纸打磨按表1中4.3.4项要求准备的试板下半部,面漆为淡蓝色金属漆(MGR ES.29.7FB5)评估砂纸遮盖程度和对铝粉定位影响程度,要求在面漆表面无任何可见的打磨痕,对铝粉定位无影响。 6.15 粗糙度要求
垂直面——0.254 μm 水平面——0.381 μ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