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是个好东西要认真对待
程竹汝:党内民主是个好东西要认真对待
2009年10月11日 09:04东方早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作者:程竹汝
民主是个好东西。对中国政治而言,党内民主还是个非常好的东西。“好”意味着需要。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推进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的发展,核心在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不是一劳永逸的,惟有充分发展民主,才能保持和巩固党的先进性与执政地位。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说得好:民主是党的生命。
权利与体现权利的制度是民主的两个要素,党内民主也不例外。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追求民主的政党,就制度的文本形式而言,体现党内民主的各种制度,如党员大会制度、代表大会制度、党委会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罢免制度、工作报告制度、集体责任制度等,虽不能说设计十分周延,但也大体不错。
应该说,我们发展党内民主的制度资源还是非常丰厚的。问题在于这些文本制度未被认真对待。许多制度要么明目张胆地未被遵守,要么落实得非常不够。比如,“一把手”的个人权威,在较大的范围内仍然通行无阻,集体领导原则常常被束之高阁;选举制度的落实,形式的意义多于实质的意义,它既未服务于决策的优化,更未形成有效的监督。
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先后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化党内民主的文件,从上个世纪80年代早期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到本世纪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这些文件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要解决党内民主的规范化、制度化问题。事实上,十三大以来,党内民主便不断地被强调,但现实情况却总不尽如人意。有效推动党内民主,关键还在于全党必须认真对待业已形成的各种民主制度。
从理论上看,党内民主的制度设定和制度运行之间的背离,其本质反映的是党的组织形态与其性质、宗旨之间的矛盾。而认真对待党内民主的各项制度,就是要最大限度地使党的组织形态反映党的性质,适应党的宗旨的要求。
“认真”是一种态度,而态度往往决定事情的后果。毛泽东早就鼓励我们说:“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
发展党内民主,首先必须认真落实和创新党内选举制度。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民主还是党内民主,选举制都是整个民主制度的基石。就党内民主而言,它不仅是代表大会制、集体领导制和监督制度赖以建立和获得合法性的基础,还是这些制度发挥作用的核心机制,没有这个机制或者这个机制有欠缺,都会使有关制度的民主作用大打折扣。因此,认真落实和创新党内选举制是发展党内民主最具实质,从而也是最重要的一环。
在党内选举领域,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维护选举结果严肃性等。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毫不含糊地确立集体领导制度的刚性地位。集体领导是党内民主的当然要求,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之一。虽然集体领导涉及党内生活的许多环节,但它特别与党的各级委员会直接相关。它是党的各级委员会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的重要保证。毛泽东早就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
鉴于历史的经验与教训,同时也考虑到权力集中于各级党委的实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试图从制度上保证集体领导在党委制中的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重申了集体领导原则,要求“党的各级委员会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和规范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切实保障党的代表大会的领导地位。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党的组织建设的根本制度。党章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如果说选举制是党内民主的基石,那么,代表大会制度则是党内民主的核心或中枢。完善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真正落实这种核心或中枢的地位。历史经验表明,能否按照党章规定严格地实行这一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的重要标志。
代表是否能够通过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是代表大会制度最具实质内容的部分。四中全会的党建决定,有针对地聚焦于这一领域,展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意:“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大决策、参加重要干部推荐和民主评议、列席党委有关会议、联系党员群众等制度和办法,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保障代表充分行使各项权利,充分反映党员意见和建议。”这些规则的落实,将使党的代表大会的面貌焕然一新。
发展党内民主,必须重视营造党内政治生活中的批评氛围。党内民主的发展是有前提的,其中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政治生活中的批评氛围。民主只有在不同意见的交锋中才是有生命的。缺少政治生活中的批评氛围,设计再好的民主制度都很难发挥它的作用。也许是对“文化大革命”极端批评氛围的矫枉过正,近几十年来,党内政治生活中的批评氛围日见衰落。这便是党内民主虽然长期被强调,但效果不佳的一个重要原因。缺少批评氛围,是党内生活庸俗化的集中体现。
批评氛围的形成与社会的公共意识、与公权和私权观念的严格区分密切相关。只有当党内的领导者将各种批评看作是公共参与,而不是对自己权威的挑战,更不是对党的事业的挑战,批评氛围才能逐渐形成。(作者系上海市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