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
走马驿中心小学
2011年学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完成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确保全镇教育教学的安全稳定,根据县教育局《2011年学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镇中心小学与全镇各校、幼儿园签订本责任书。
一、安全稳定事故控制目标
1、本单位和监管职责范围内不发生一次死亡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2、监管职责范围内,一般性安全稳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
3、不发生非正常越级上访事件。
二、安全稳定管理责任目标
1、负责加强对本单位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定期收缴管制刀具,严防校内伤害事
件发生。
2、搞好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召开家长座谈会,发放明白纸,确保学生上下学乘
车安全。
3、负责对学校学生进行劳动技能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监督。
4、负责学校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厕所等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安全
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食堂安全:严格食堂操作规程,健全留样,索证,台账等相关制度。小卖部
严禁出售“三无”及有害学生健康的食品,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6、传染病防控工作:坚持对教室、宿舍等重点场所定期通风消毒和师生的晨午
晚检制度,做好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查工作,确保消除传染病隐患。
7、校园周边安全:摸排校园周边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优化校园周边育人环境。
8、校园安全管理
(1)、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落实询问登记准入制度。
(2)、加强学生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安全预案,确保活动安全。
三、责任追究
对下述情况之一者进行责任追究。
(1)、因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校舍倒塌学生拥挤、踩踏、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或校园伤害等事故发生师生死亡的。
(2)、因工作失误发生学生家长因为孩子上学收费意外伤害赔偿等相关问题、非正常越级上访追究责任。
(3)、因学校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安全稳定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延误救援处置生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示情节予以处罚。
走马驿中心小学 责任单位:
校长: 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