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比特币的属性及其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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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比特币的属性及其法律规制
作者:唐龙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04期
摘 要 比特币具有货币的基本属性,与虚拟货币不同,比特币的流通对现行货币体系产生了巨大冲击,伴随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增多,目前并未被法律所认可的比特币,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本文将通过分析比特币的属性,研究如何定性其法律地位及处理其纠纷的法律机制,更好的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有序、稳定。
关键词 比特币 货币 权利属性 特殊的物
作者简介:唐龙,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基础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2-087-02
从2008年比特币诞生到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使用比特币,比特币对于现行货币体系产生了冲击,在众多国家尚不承认比特币合法地位的情况下,比特币的交易愈发变得神秘,其风险也深不可测。
随着我国比特币交易日益频繁,针对比特币的讨论也越发激烈。然而作为新兴的“货币”,我国中国人民银行仅在今3月中旬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比特币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目前尚没有法律对其予以规制,本文将探讨比特币的法律属性,分析其存在的法律障碍,以及法律保护必要性。
一、比特币的概念与性质
(一)比特币的概念
比特币,其概念由中本聪(化名)在2008年提出。随后,他以公开对等、共识主动性的理念为基准,把密码学原理、对等网络技术和开源软件相结合,开发出能自我完善的、免费的比特币应用体系。比特币(Bitcoin )是一种由开源的P2P 软件产生的电子币,数字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资产。笔者认为,比特币应属于虚拟货币,主要在网络平台中发挥交易功能的“电子货币”,而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通知意在限制比特币交易,折射出我国对于比特币交易的态度,但是作为一种现实的交易方式,比特币在受追捧的现状下,将会维持用户不断增加的现实。比特币,应当被认为是一种“虚拟的财产”。尽管比特币本身并不具有实体性,但其法律价值在于保护交易市场的秩序与稳定。
(二)比特币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