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安道路交通、消防和民爆物品管理安全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和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齐抓共管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这一主线,全面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眼点,深化安全宣传教育行动,突出“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宣传受众面,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宣传形势,策划开展宣教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深入人心,切实减少道路交通、火灾、民爆物品事故总量,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三、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朱灵任组长,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涛、孔玉川任副组长,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交管大队和队建宣传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协调,消防大队、治安大队、交管大队、政工监督室队建宣传科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从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
五、活动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25 日至5 月31 日)。各相关部门、派出所根据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辖区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6月1日至6月23日)。各相关部门、派出所结合部门、辖区工作实际,抓住重点、全面推进,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宣传发动,大力集中整治,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巩固和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成果。
六、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广泛普及安全知识。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派出所要精心组织,突出主题,在本辖区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2、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从6月1日起,各派出所要采取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张贴安全生产标语口号、创办安全宣传专栏等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氛围,切实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是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要紧密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建交通秩序示范公路等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展出事故案例展板、上交通安全课等形式,深入公路沿线、学校、社区,加强对交通安全法规、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治安管理方面要加强枪支、民用爆炸物品及危险剧毒化学品知识的宣传,对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讲解,展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成果,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严防发生涉校、涉学生事故、案件发生。消防管理方面要结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组织有关重点消防单位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展板等,加强对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珍爱生命,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各类媒体宣传和典型宣传活动。政工宣传部门要依托各级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主阵地作用,集中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普及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安全常识,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启迪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患意识和应急救援意识,增强应对安全事故的综合能力。
3、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月”活动。治安大队、消防大队、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以及辖区镇街党政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专题活动,以《安全生产法》修订案的内涵、意义和安全管理知识等为重点,加强对民警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管理,增强民警的安全防患意识,提高安全素质。
(二)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强化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管大队、各派出所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布警,加大路面执勤警力投放,强化路面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事故隐患。二是加强源头治理,及时排查治理隐患。要把预防交通事故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辖区客车、校车、摩托车、面包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的源头治理,敦促各客运站、运输公司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严防“病车”参与营运;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行驶意识。对影响交通安全的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校园周边路段等,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及时查找隐患,挂牌整治督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5、开展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对辖区民爆物品、公众集聚场所、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学校进行一次全面拉网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确保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不留安全死角。一是重点加强对储存、运输、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及危化物品各个环节的监管,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管理制度和管理职责,加大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治理,严防发生涉校、涉学生事故、案。
6、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一是消防大队加强执勤备战,大力开展器材装备的维修保养,做好灭火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应对突发性火灾事故。二是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督促社会单位全面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消防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跟踪督促整改,对愈期未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依法惩治。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
7、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各派出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反恐处突等各类应急处突预案,配齐应急处突装备;要精心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各派出所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处突预案演练,以此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达到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技能,检验预案、完善机制、锻炼队伍、教育公众的目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派出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分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不扎实、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依法管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和典型事例、案例的宣传,传播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工作的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依法整治,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灵通信息,认真总结。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反馈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向分局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各派出所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加强与宣传、安监、广电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争取工作支持。请分局治安大队、交管大队、消防大队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报分局指挥中心
【篇二】
各镇人民政府,滨海港开发建设管委会,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沿海工业园,滨海港经济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各有关单位,省市驻滨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定于2014年6月在全县组织开展全国第13个、江苏省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安全生产宣传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较大事故,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市驻滨单位同时开展。其中:
6月份的第一个星期(6月2日至6月8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生产情景剧、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6月9日至15日)为安全文化周。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本镇区、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以及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6月16日至2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国务院安委会已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县政府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上午八时半至十一时半)
6月份的第四个星期(6月23日至29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要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管道、汛期和校园安全等为重点,实施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活动组织形式
(一)组织机构:县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镇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形式: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形式分为县级和镇区级两个层面。县级活动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县各有关部门协同参加;镇区级活动由各镇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活动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镇区负责)。
五、活动内容
(一)县级组织的活动
1、以县政府安委办名义印发《关于印发滨海县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活动内容。
2、拟于2014年5月中旬召开县政府安委会(扩大)会议,部署 “安全生产月”活动,明确具体要求,层层落实责任。
3、“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首日(6月1日),各镇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在机关和公共场所以电子显示屏或者悬挂安全生产横幅形式,打出安全生产宣传标语2-3条;各企事业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安全生产横幅1条,单位内部悬挂横幅1条以上,张贴“安全生产月”等标语和宣传画,并布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板报等,造浓活动氛围。
4、组织开展好6月16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县级咨询日活动由县安监局牵头,活动地点设在滨海公园门前,参加活动单位有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交通局、安监局、粮食局、住建局、人社局、水利局、海洋林业渔业局、城管局、卫生局、农委、环保局、教育局、邮政局、文广新局、气象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电信公司、烟草公司、供电公司。请上述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强化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职工岗位安全自查,消除身边事故隐患,单位集中治理事故隐患所取得的成果等内容,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做好咨询日活动相关准备。各部门、各单位制作“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板块,既要保证板块内容质量,又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板块数量,按照公安局20块,住建局、交通局各12块,其他部门不少于6块制作。请气象局协调好气球拱门(拱门内容为滨海县“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活动!),请城管局协调好咨询场地和现场用电问题。6月15日下午18:00时前,参加咨询日活动各单位的宣传版块、横幅等各项准备活动全部准备完毕,6月16日上午6:30时前各参加活动单位的咨询日宣传物品以及人员必须全部到位,确保咨询日活动顺利开展。
5、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的开展,强化全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提高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6、协调相关部门搞好“生命之歌”大家唱文艺活动。要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主题,精心组织,于5月20日前推荐1个节目(刻录成光盘)。
7、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
8、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抽查活动。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一报两刊”知识竞赛。
10、协调文广新局在电视屏幕黄金时间滚动播出“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1、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公司对全县手机用户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
12、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进行安全法规和常识的宣传。
(二)各镇区组织的活动
1、召开动员部署会。各镇区安委会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针对各镇区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制订本镇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到每一个社区、村庄、家庭,做到人人皆知。
2、组织开展“6·16”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镇区在本辖区繁华地段、场所同时举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具体活动事项自定)。
3、组织开展村居宣教活动。活动期间,各镇区要以村居为主,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在村(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镇区要针对本辖区安全防范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使广大职工群众掌握了解一系列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手段,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县政府安委办总牵头,具体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活动。各镇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使活动更好的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时效性,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营造声势,分析查找并解决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真正达到以是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的安全生产宣教途径。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安委办将组成督查组适时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镇区和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通过活动开展,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各镇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活动总结报县政府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