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登高面-1
消防登高面应予明确,登高面设计应符合规范及消防登高车操作要求:登高面一侧车道应达6m宽,登高面设计应满足“高规”第4.1.7条规定,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车道距建筑不宜小于5m,转弯半径应达12m。
3.3消防车道、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场地
3.3.l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6m。 高层住宅的周围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距12m,当确有困难时,应至少沿住宅的一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端式消防车道的回车场地不应小于 15mX15m。
3.3.2联体的住宅群,当一个方向的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之一的规定:
1消防车道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旁应设置室外消火栓,且建筑应设置与两条车道连通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应大于80m;
2建筑的适中位置应设有穿过建筑的门洞,其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
3.3.3高层住宅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3.3.4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设置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块消防登高场地面积不应小于15m X 8m。
3.3.5消防登高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登高场地距住宅的外墙不宜小于5m,其最外一点至消防登高面的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0m;
2设有坡道的消防登高场地,其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5%;
3利用市政道路作为消防登高场地,其绿化、架空线路、电车网架等设施不得影响消防车的停靠、操作。
3.3.6高层住宅的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应避开地下管道、暗沟、水池、他粪池等影响消防车荷载的地下设施,在地下建筑上布置消防登高场地、消防车道时,地下建筑的楼板荷载计算应考虑消防登高车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