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房建监理实施细则
房建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本监理合同段的具体情况,按照现行监理规范及映汶高速公
路的监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律,编制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细则,用以指导本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协调业主、承包商及其他方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本监理合同段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以及搞好合同、信息管理使本工程建设成为优质、高效、低耗、文明、安全的优良工程。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合同书;2、本工程的监理投标文件;3、
映汶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实施办法;4、设计文件(图纸和设计变更);5、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6、国家或地方的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
三、编制内容:
1、监理工作目标;2、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3、监
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4、监理工作细则。
第二节 监理工作目标
监理工作是围绕工程目标这一系统,以动态控制的运行机制,健
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化的监理工作程序,现代化的工作手段,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按照监理委托合同的所有条款,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地监督和管理。根据我国监理行业的文件法规和业主与承包商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监督和证实承包商是否严格按合同要求实施合同,对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在计划的费用和质量目标内实现建设项目。
监理工作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质量、进度、费用三大控制。
一、质量监理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商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使工程优良率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杜绝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级一般质量事故,有效地防止发生二、三级一般质量事故,尽可能少发生质量问题;清除质量通病,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为优良工程。
二、进度监理目标:
要求施工承包商根据合同要求提出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和月度
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审查并督促其实施,及时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比较,按月给业主通报工程进度情况,出现偏差时指令承包商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商的资金、机械、材料、人工等及时到位,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三、费用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现金流动计划,现场核实工程数量和计
量,审查签发付款证书。严格审查计日工、额外工程、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当承包商要求额外补偿索赔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控制好工程费用,力求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四、合同管理:
认真贯彻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委托合同,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充
分发挥监理的控制作用与第三方的特殊地位,注意协调好业主、承包商及各协作部门的关系。管理好合同以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五、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
认真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检查
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的落实情况,尽量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减少环境污染。
六、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采取人工决策和计算机辅助管理相结合的手段。特别是
利用计算机准确及时地收集、处理、传递和存储大量数据,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费用的动态分析,以达到工程监理的高效、迅速、准确。
七、工作组织协调管理:
监理机构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业主与承包商、承包商与
沿线地方政府、与村民及设计单位、承包商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以及承包商与工程建设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 监理人员、组织机构及管理办法
监理组织机构的人员配备是根据业主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
以及根据我公司现场勘察的实际情况设置的。
一、组织机构图:
总监理工程师:李国久
专业监理工程师:姚忠
现场监理:杜强
二、建立监理工作日记和考勤制度
1、监理人员,每天填写工作日记,记载工程监理主要情况,掌
握工程的动态;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本专业监理日记,对工程出现的问题,
及时提出,由总监办组织研究处理,对处理过程、结果要有详细的记载;
3、监理工作日记应认真填写,妥善保存,作为归档技术资料;
4、监理人员每月工作26日,监理处作息时间:上午8:00~12:
00、下午2:30~6:00。监理人员实行轮休制度,保证总监办有人值班。监理员作息时间同承包商作息时间;
5、监理员离开工地或休假,必须事先向总监请示,并经总监同
意。
三、技术资料的管理
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完整的资料能反应工程
建设的真实情况。为管理好技术资料,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建立人工、计算机结合的管理系统。技术资料交由专职资料员收集,管理归档。要求做到分类建立目录,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技术资料主要有:
1、业主下发文件;2、承包商上报资料;3、监理处下发文件以及与业主、设计方及承包商的往来文件;4、设计变更;5、其他资料。
四、监理人员有关安全防护要求
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程、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要求,认真检查施
工中的安全施工防护措施,督促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程,随时检查各专业施工安全防护情况,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并报监理处,要求承包商及时纠正,并写进月报。监理人员亦应树立严格的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五、其它
1、为使监理工作有序的开展,监理处制定了办公室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监理人员考勤制度及财务制度等,使监理处的管理制度化、科学化;
2、为加强各监理人员的责任心,明确岗位职责,监理处与各监
理人员签定岗位责任书;
3、为搞好监理处的廉政建设,规范各监理人员的廉政作风,监
理处与各监理人员签定廉政责任书;
4、为配合施工进度,做好监理工作,监理处制定了工地值班制
度;
5、监理员进驻施工现场前,将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驻地监理人
员名单书面通知承包商;
6、协助业主按有关规定,将监理内容及所授权限书面通知承包
商。
第四节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本合同段的监理将严格执行本项目的监理程序,进行现场监理和
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及计量工作,负责准备和实施各项管理办法和程序,确保合同工程得到有效监理,协助总监处理承包商支付事宜,做好项目帐目记录,审查和洽谈重大变更合同单价和索赔要求,编写记录月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合同单价、增补工程量清单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报总监办审批后执行,定期向总监
提供有关数据。
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编制监理工作细则;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3、
参与场地交验及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商提交的复测成果;4、督促和检查承包商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5、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主持常规工地会议;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核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及试验人员的资质;初审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8、保存所有的原始资料和其它应妥善保管的一切资料;9、审批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10、审查承包商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1、审批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12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13、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商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商的修正计划;审批承包商提交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计划和日计划,并督促承包商实施;14、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15、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8、发布停工令;19、对已完工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20、签发中期支付凭证;21、发布变更令;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2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工作总结;25、对承包商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检查承包商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9、监督承包商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32、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33、在业主与承包商(或第三方)来往中,为业主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建议、意见;34、审核签署承包商递交的进度支付证书,并提交总监办审核;35、参与业主与承包商关于变更单价、索赔、有关争议、
工程变更和对工程进度及质量极为关键的其它问题进行的谈判;36、帮助业主解决合同文件中出现的矛盾,包括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审查并对设计图纸和规范中的实质性修改建议提出书面评价意见;37、协助业主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本项目环保工作和拆迁工作计划;38、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监理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生(在设计使用年限内)责任制。
第五节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施工监理工作准备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
作。
1、监理人员进场:
监理单位应根据与业主签订的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的监理人员、
进场日期安排要求,在开工日期以前的适当时间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主要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然后应按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数、时间及名单全部到位,监理期间除健康原因外,不考虑人员替换。若需更换人员,按施工监理协议书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
2、熟悉合同文件:
监理人员应全面熟悉映汶高速公路的合同文件及有关标准和检
测方法,对合同文件中存在的差错、遗漏、碰撞、含糊不清等问题应尽可能查证清楚,找出问题,作出合理解释,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法。
3、熟悉施工现场: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按合同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定线数据
进行认真的审查和现场复查核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所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再次现场核对,并配合设计代表确认,同时应按监理程序上报至业主。
监理工程师应对可能造成工程延期或费用索赔的施工环境尽可
能进行实际调查和掌握。调查重点为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标明的地下结构物;工程占地范围以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他障碍物;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及有争议的工作占地;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或造成损坏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
自然灾害及地质危害等。根据调查结果适时提出处理措施报业主。
4、结合高速公路的规定,制定监理工作图表:
依据施工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
范》所列表格的基础上,补充完善并统一制定出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和合同管理的各种记录、报表、证书、图式的规格和样式,供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使用。
二、建立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单位负责人应正式制定和颁布承建映汶高速公路房建工程
施工的总质量目标。
质量体系是质量管理的核心,工程项目质量体系的核心内容包括
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控制与承包商的质量保证。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要求承包商为实施质量管理建立所需的组织机构、职能、程序、过程和资源构成的有机整体。即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承包商的质量检验手段、质量 检验标准都应根据合同段工程特点配置,以满足工程质保需要。
(一)、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与进场的质量负责人进
行核对,并对其学历、资历、技术职称、工作业绩等进一步的了解。当进场的质量负责人与投标书附表不符,或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监理工程师认为不满意时,可要求承包商更换。并应要求承包商的质量负责人一直在工程现场进行专门的质量管理。
(二)、承包商的自检职责: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的组织与制度,承包商自
检职责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于每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自检,并向监理工程师提
供有关技术资料;
2)、对每道工序或工艺都应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
程中的材料、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旁站监理人员的认可;
3)、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采取监理工程师认可
的措施予以消除。对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做现场记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4)、按规范规定的抽样频率、时间和方法,及时通知其工地试验
室进行取样或现场试验,对保留在工程现场的试样的养护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对工程各部位的位置、高程和几何尺寸及时进行量测,并提
供资料以获得监理人员的认可;
6)、对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进行完工后的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
工程师检查验收;
7)、对各项工程质量进行数理统计并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系
列,随时为监理工程师或交工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三、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一)、发布开工令:
根据施工合同具体规定的日期,当合同段开工所需的条件已基本
具备时,驻地监理员应通知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报告,报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呈总监办办理批准手续,并发出批准标段开工令,若合同段不具备开工条件不得开工。
(二)、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商的投标书附表或补充的机械设备分期
进场计划资料以及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的机械设备其种类、性能、数量是否与承包商投标书的要求一致,并满足开工及进度计划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予以认定符合开工的条件,否则,应通知承包商限期解决,不然不予批准开工。
对承包商报来的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表要进行系统的检查并记录。
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
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投标书附表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施工技术的适应性;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尤其
是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的适应性;
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商补足
进场;审验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承包商撤离工地:承包商要求替代或更换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
5、已运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施工的机械设备,未征得
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三)、检查验收承包商的施工定线:
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代表、承包商三方应会同到现场交桩,并
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导线点的坐标和基准标高的数据给承包商,同时办理正式的交桩手续。监理应对承包商的施工定线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承包商的复测报告成果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批。
1、应对业主提供的或图纸上的原始定线资料进行复核,确保其
原始定线资料和数据准确无误,对无力消除的差错应通过业主予以纠正;
2、若原始导线点、基准点或基准标高发生损坏或丢失,当损失
控制点连续在两个以上时,应通过业主由设计单位补定;一个控制点损失时可直接由承包商予以补定,由监理测量人员复核、认定;所恢复的导线点必须是永久的,不得长期以木桩代替;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为加密控制、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的的
测量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复核认定;
4、监理工程师应指示并检查承包商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
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四)、验收承包商测定的地面线: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线
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应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测定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扰动以前进行;测定所便用的
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规定。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核测量,应与承包商的测量同步或平行进行;
2、对于业主已移交了工地场地的占用权,但承包商尚不施工和
尚未测定的施工段落,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也不应认可。
(五)、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规定)或合理的
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依据合同规定完成并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批。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在施工测
量的过程中,对施工设计图中各类结构数据审查并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必要时,还应进行补充测量,以纠正错漏,保证施工图及原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2、工程项目如有局部的调整和修改,应要求承包商作出具体的
修正方案与处理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或批准,或由监理工程师上报高监审核批准;
3、所有施工图的图幅应与竣工图幅要求相一致。
(六)、检查承包商占用工作场地:
在合同规定的各项工程开工前的合理时间内,业主应将合同段全
部工程或部分施工段的工程场地移交给承包商使用。监理工程师应督促业主履行这一职责:
1、对业主无法一次给出合同段的施工现场占有权和出入权时,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作出工程场地占用计划(附图),并把占地计划提供给业主,以便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场地的准备;
2、对业主难以按工程进度计划及场地占用计划提供工程场地的
段落,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商协商,对施工段落的顺序作出合理调整;
3、工程场地交接应在工程现场进行,并履行必要的文字手续,
各有关单位的代表应在交接文件签字;
4、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对占用的场地埋置永久的界桩或暂
时挖出界沟,并对场地进行看管。
(七)、审察承包商组织机构、人员、工程管理体系: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土建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
项管理办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核对承包商的组织机构、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若有偏离,应督促承包商及时纠正。
(八)、审察承包商工程材料: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土建承包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业主的各
项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对土建承包商的工程材料的来源、材质、工地抽样试验等进行严格的审查。若有不符,按规定指令土建承包商处理。
(九)、审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
1、原则上在下达批准标段开工令后,承包商方可申请分项(分
部)工程开工;
2、承包商申请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程序与表格均应与标段
开工申请相似;
3、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并签署意
见,经批准后即可开工,但应将批准表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份备案。各分项工程不经批准均不准开工。
第六节 施工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一、质量监理的依据和任务
(一)、质量监理的依据:
1、合同条件:所有质量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
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设计图纸:所有工程应与设计图纸符合,并符合设计变更与
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
应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符合国际或国内公认的优良工作品质;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
准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其他标准。
(二)、质量监理的任务 :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
质量的各种因素,使承包商提交使用的工程项目符合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要求。
二、质量监理工作程序
1、开工前准备工作的监理:
开工前,承包商须将准备工作情况(即开工申请报告)报监理、
待批准后方可施工,否则驻地监理工程师有权令其纠正或根据合同有关条款令其暂停施工。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要求,其主要审查内容为:
1)、工地试验室的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情况;
2)、承包商的质量自检系统及质量保证措施;
3)、进场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情况;
4)、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5)、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7)、施工设备的配备(数量、规格、性能)等情况。
2、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工作中的监理:
1)、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部门向承包商移交工程测量资
料,承包商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
包商进行工程定线和放样。
2)、承包商应根据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
日向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当驻地测量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商应返工复测。
3、中间检查:
1)、中间检查的安排:
承包商应在每道工序施工结束前24小时将检验计划报送监理,
以便监理安排每道工序施工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2)、检查程序:
(1)、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商自检,若自检不合格,自行返工
或补救;若合格,则填写“工序质量检验单”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
(2)、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若不合格,用通过“工作指示
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序质量检验单”并指示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承包商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自检,若自检不
合格,则自行返工;若合格,则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表,报送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
(4)、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单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若不合格,
则发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返工或补救;若合格,则签认工程质量检验报表及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并发出工作指示单,指示承包商进行其他分项工程施工。
质量检查程序详见图6—1质量检查程序框图。
3)、中间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手段:
(1)、旁站:现场监理人员应在各施工点监督施工,原则上采取
旁站监督,尤其对关键部位、工程隐蔽部位、易产生缺陷的工程、不易补救的部位,更要加强监督,如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旁站过程中作好旁站监理记录表及监理日志,工地各级监理人员将施工中的情况和主要问题及时记录于监理日志中,并存档备查;
(2)、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经
过试验合格,并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其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原则上,工地材料试验由承包商进行,但必须有现场监理人员在场,试验记录有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能有效,必
要时,监理人员自行检查。对于由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在技术性能上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若不能满足,监理人员有权暂停使用;
(3)、现场测量:包括几何尺寸、高程、位移等项目测量。一般
性的现场测量工作由承包商进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其测量记录必须有监理人员签字方可有效。关键性的测量工作,监理人员应自行测量。
4、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说明承包商所进行的分项工程已经完工,并
通过了有关质量检验的文件,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是申请后续分项工程施工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分项工程计量、签发分项工程计量证书的基础。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由下列文件(及附件)组成:
1)、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报表;
3)、与分项工程有关的工序质量检验单、材料试验表;
4)、现场监理日志表及日报表;
5)、工作指示单;
6)、工地会议纪要;
7)、开工申请单;
8)、工程变更令(对变更工程而言);
9)、分项工程完工图纸;
10)、其它。
5、分部和单位工程的完工:
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
应再次进行检查、复查,如未发现质量问题,即可对所有分项工程完工证书进行整理,形成分项工程完工文件。
同样,当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完工后,专业监理工程师
应对各分部工程完工文件进行整理,形成单位工程完工文件。
图6-1 质量检查程序
三、质量缺陷处理:
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
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
包商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商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
口头后书面),待承包商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
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商进行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查,而且目测的结论能被承包商的
施工人员所接收;
2)、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
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使能承包商的施工人员所接受,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商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的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
全时,通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4)、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商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1)、事故发生后,承包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
工),同时立即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
2)、监理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查看,
同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3)、承包商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
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监理,并抄送有关各方;
4)、若为重大质量事故,驻地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监理;
5)、监理可视情况,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
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填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并抄送有关各方;
6)、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事故隐患末
消除,则不发复工命令,或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发出恢复施工,进行处理的指令。
质量事故处理框图见图6-2。
否
图6-2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五、监理试验工作程序:
1、驻地试验的工作程序: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承包商提交开工报告后,驻地监理员检查材料出厂证明及试验报
告并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驻地监理员在对有关材料进行抽检或送检后应填写材料试验报告单。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驻地监理员要及时向驻地专业监理工程师反映并通知承包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处理意见,并报监理工程师审定。原材料的试验程序见图6-3。
图6-3 原材料试验程序框图
2)、现场监测试验程序:
施工前驻地监理员与承包商试验员按规范确定监测项目,施工中
共同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或驻地监理员旁站承包商的试验过程,检查原始记录并按规定抽查频率对现场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填入质量检验单,对无条件做的项目送指定试验室。施工中驻地监理员重点检查工程的关键部位。
监理员应将抽查情况和旁站监督情况及时报送监理处,以备抽
查。
3)、分项工程检验程序:
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商实验室应根据旁站监督的资料以及承包
商原始试验记录,在驻地监理员的监督下,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承包商,并报送监理处。分项工程检验程序见6-4。
图6-4 分项工程检验程序框图
三、监理工作细则
(一)、监理准则:
1、监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在施工前应将检查部位的质量要
求、隐蔽检查的内容、数据、标注在施工图中(设计变更应有设计书面修改通知,并经监理处、总监办、业主审定),严格按设计及现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和隐蔽验收。
2、承包商根据施工段的划分,将质量检查进行分区。梁、板、
柱钢筋和模板每区给驻地监理员抽查的时间分别不少于半天,剪力墙封模前的钢筋抽查不少于半天。承包商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复检。监理复检前,承包商必须同时出具该区的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和质量自检记录给监理核定,自检记录与实物不符,待承包商整改合格后,再次通知监理进行核定。
3、施工中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驻地监理员及时书面通知承
包商整改,并上报监理处。
(二)、质量监理工作细则
1、基础工程 ○
1、事前控制:
根据勘察单位的工程勘察报告、设计单位的基础施工图纸及说
明,要求承包商编制合理的基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了解基础的详细情况,基坑边界周围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2、事中控制:
(1)、机械开挖基坑时,注意基坑的放坡和支护,应采取措施防
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并应立即查清原因和采取措施,方能继续挖土。
(2)、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和设计说明,若该土层为砂土层有丰富
的承压水,须采用井点降水。
(3)、施工时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时,应通
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3、事后控制:
隐蔽工程须勘察、设计、质监、业主,监理等部门验收,试验合
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钢筋工程 ○
1、事前控制:
(1)、只允许使用施工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厂家的钢材,钢材进场
后,先应用“工程材料报审表”表申报,通知驻地监理员验收。经核验出厂合格证与所进场钢材的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相符后,旁站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监理在“工程材料报告单”上签字认可,该批钢材才能进行加工。
(2)、用于钢筋焊接的焊条,Ⅰ级钢筋必须采用E43型焊条,新
Ⅲ级钢筋采用E55型焊条。
(3)、监理对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进行考查,对素质低、责任心
不强、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班组及时提出撤换。
(4)、督促承包商合理安排柱筋(包括暗柱)的电渣压力焊时间,
要求在下层楼面砼施工完毕再进行上层柱(包括暗柱)主筋的电渣压力焊,便于清扫焊渣。
(5)、检查督促承包商,钢筋下料单应由技术主管审核方能投入
加工。
2、事中控制:
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在通知的有效时间内,驻地监理员对已绑扎
好的钢筋进行隐蔽前的核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抽检,主要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检查内容如下:
(1)、楼面及梁钢筋:检查板面、梁底、梁侧保护层垫块是否垫
好,预埋管线、留孔、套管是否预埋预留,铁件位置是否正确。模板面和梁内是否清理干净。
(2)、梁钢筋:检查上下层主筋的直径、根数、排距是否符合设
计要求,上下支座处负筋直径、根数及支座两边的长度以及主筋伸入支座的锚固长度。检查梁端自柱边算起的箍筋加密长度,加密区和非加密区箍筋直径、间距、肢数、高度和宽度。检查集中荷载处的吊筋或加强箍筋是否遗漏。梁腰筋、拉结筋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留孔处的加强筋是否遗漏。
(3)、板钢筋:检查板下层主筋的直径和间距,锚入梁中和支座
的长度,板罩筋的直径和间距,支座或两边的长度、直钩的高度。分布筋的直径和间距,双层筋和罩筋的撑筋是否遗漏,间距是否均匀。
(4)、钢筋接头:检查对焊钢筋相邻接头是否错开符合要求,接
头两边钢筋折弯角度是否符合规范。焊缝长度是否符合规范,焊渣是否清理干净、焊缝、焊包外观质量有无缺陷。同一断面接头筋占全断面筋的比例是否符合规范。规范允许在梁中采用的搭接接头,接头区的箍筋是否按规范加密。
(5)、墙、柱钢筋:检查墙、柱、暗梁、保护层垫块、预埋管线、
铁件情况,检查板、梁、柱电渣压力焊接头的焊包外观、轴线偏移、折弯角度等情况。检查钢筋接头错位情况,检查柱主筋直径及排列方向、根数,检查楼面和梁底处柱箍筋加密区、非加密区箍筋直径、间距、肢数、高度范围,检查墙主筋直径、间距、端部锚固长度,墙内暗柱、暗梁拉接筋直径、竖横向间距、根部内外竖筋与下层竖筋与上层竖筋搭接长度。
3、事后控制:
砼浇灌过程中,督促承包商安排钢筋工护筋,随时整理钢筋骨架、
保护罩筋不被损坏、移位(特别是通晚施工)。检查钢筋工值班是否落实、是否负责。
4、质量评定:
(1)、保证项目:检查钢筋材质证明书和试验报告,检查钢筋规
格、外形、尺寸、数量、锚固长度和接头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项目: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
少于3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a、钢筋绑扎缺口和松口的数量不超过应绑扣的10%,且不集中。
b、弯钩的朝向应正确,每个搭接头长度均不小于规定值。
c、箍筋数量符合设计,弯钩角度与平值度符合规范。
(3)、实测项目:骨架的宽、高度±5㎜,长度±10㎜,受力筋间距±10㎜,排距±5㎜,箍筋间距±20㎜,钢筋起弯点位移20㎜,受力筋保护层梁柱±5㎜,板±3㎜。有90%其以上的实测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3模板工程 ○
1、事前控制:
(1)、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应根据进度要求,了解承包商所配备
的模板数量是否满足施工,拆模时间,必需要以现场砼试块或快速测定砼强度为依据,当不满足规范要求时,必须推迟拆模时间,根据进度要求,确定是否要求增加模板套数。
(2)、审定施工方案或现场监理时,拼角模的结构是否合理,安
装后不变形、不移位。梁板底模支撑和板楞间距是否适当。
(3)、模板安装前和拆模后,是否清理干净、刷隔离剂,破损的
模板必须修补更换,特别是毛边的模板不允许再用。
(4)、对施工班组施工质量和熟练程度、速度进行考查,对不熟
练、责任心不强,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班组及时提出撤换。
2、事中控制:
(1)、督促承包商在墙、柱未封模前必须用水冲洗清除干净根部
杂物和松石子电焊渣,抽检发现未达到要求,必须下达重新清理的指令。
(2)、抽查墙、柱轴线和断面尺寸的标记其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特别注意轴线偏中和易出错的尺寸抽检。
(3)、在按规定通知监理对钢筋隐蔽抽检的有效时间内,墙、柱
钢筋未经钢筋隐蔽核查和处理合格复查,不得封模,已封模的监理有权要求拆模补做隐蔽核查,不论拆模后补检钢筋质量是否有问题,承
包商都不得有异议。
(4)、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及时抽检柱模内空尺寸和垂
直度、夹箍牢固程度,楼面模及底楞的密合程度;梁窝、板窝、模板尺寸位置及牢固程度,墙模中门窗洞口模框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墙体厚度、墙模的垂直等是否符合设计、墙角模是否变形、移动等。
(5)、大于6m跨的梁模起拱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6)、检查与砖墙连接的柱拉接筋,在柱模上钻孔,拉接筋外露
长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必须焊接。
3、事后控制:
(1)、规范要求砼强度未达到规定值不允许拆除的底模,不准拆
除和松动。
(2)、在新浇的砼楼面上堆置施工荷载,承包商一定要提供砼初
期强度资料,以及荷载计算资料,附于施工方案中,严格按方案中的加载时间,施工荷载的堆置部位大小进行施工,不允许估算和侥幸施工。
(3)、督促承包商做好模板拆除后的清理、修补、涂刷脱模剂等
工作。
(4)、砼浇灌前,必须安排木工护模,随砼的浇灌不断检查支撑
系统,对模板走模、下沉、变形、漏浆随时进行处理,检查护筋护模人员是否到位。
4、质量评定:
保证项目: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支承部分有足够的支承面积。
检验项目: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
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墙、板的模板上粘浆和涂隔剂累计面积不大于1000㎝2。
梁、柱的模板上粘浆和漏涂隔剂累计面积不大于400㎝2。
实测项目:轴线误差3㎜,标高+2㎜、-5㎜,截面尺寸+2㎜、-5㎜,每层垂直度3㎜,两相邻板表面高差2㎜,表面平整度5㎜,预埋件位移3㎜。有90%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4混凝土工程 ○
1、事前控制:
(1)、在浇砼前,承包商必须申请报验(钢筋隐蔽、模板安装等),
填写“ 报验申请表”,经驻地监理员检查批准,下发“砼浇筑令”,否则,不能对砼进行浇筑,申请报验中铁件、水、电及消防预埋等项目必须经承包商水、电及消防施工负责人认可,并在相关栏内签字后再向监理申报。
(2)、在进行各种强度等级的砼施工前,承包商均应由监理认定
的试验室出具砼试配配合比报监理处,监理对用于该项目所用材料进行如下控制:
a、砂、卵石骨料:在材料进场前,根据承包商所选择的供应商,
监理、业主共同对供应商料场进行现场踏堪,选择供应商并取样送检,一经确定承包商不得任意变更。根据试配砼的骨料粒径、产地要求,监理在审查申请报验时要检查骨料是否与试配骨料粒径及规范质量相符,注意骨料进场质量情况,发现不符,责令退货。
b、水泥:工程上使用的每批水泥,进场时承包商必须向监理员
申报“工程材料报审表”,通知监理进行质量验收,并见证取样送检,同时,出具该批水泥出厂合格证,监理必须了解水泥安定性是否合格,合格证上出厂日期是否与包装袋上相符,品种强度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c、外加剂进场前必须取样、送监理认可的试验单位进行性能测
定,报告中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施工所需技术性能要求。施工单位进货后,向监理申报“工程材料报审表”,现场监理凭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进行验收,验收同意签字认可。
(3)、监理对参加砼施工的工长和班组的素质应边施工边考查,
发现不称职的施工人员(特别是砼振捣操作人员要从严从高要求,不能随便安排和更换人员)必须提出撤换,称职的班组应相对固定。
(4)、对砼后台计量系统进行监督,骨料、外加剂必须按试配称
量准确,搅拌机上必须带自动加水装置,且经常检查加水量,若加水装置失灵,必须及时修复。
(5)、砼施工前,振捣机械必须齐备(平板振动器和插入式振动
器),对钢筋密集区应有针、片状插入振动器配合,对砼施工机械数量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解,是否满足连续施工或正常施工的要求。
(6)、当处于冬雨季施工时,覆盖物必须准备充分,对未准备充
分不得开始浇灌;夜间施工照明设施不完善,护筋工、护模工、值班施工员等未安排妥当或材料准备不足不得开始浇灌。
(7)、开始浇灌前要检查承包商浇灌运输道的搭设布置是否合
理,临时跳板不得压坏钢筋,并能保证安全施工。
(8)、开始浇灌前,钢筋应经隐蔽验收合格,模面、模内已浇水
湿润,承台及地模内积水已排除干净。
2、事中控制:
(1)、督促承包商按规范留置砼试块。砼试块制作时必须经驻地
监理员旁站制作,试块必须标明强度等级、制作日期和工程部位。承包商借一组砼试模给驻地监理,便于监理随时抽检砼试块强度等级。
(2)、经常检查砼后台计量,是否每车过磅防止流于形式,加水
装置是否失灵,承包商应经常检查砼坍落度,监理旁站抽查是否符合要求。
(3)、督促承包商浇筑砼前必须将模板浇水湿润,承台、地模内
排干积水。
(4)、督促、检查、控制承包商浇灌墙、柱时的高度不超过规范
规定,必要时在中部要有开口,必须用插入振动器分层震捣。楼面砼施工顺序必须先梁后板,后退法施工,插入式振动器振梁,平板振动器捣板。
(5)、楼面砼厚度控制:承包商要有明显标记便于控制,便于监
理跟班检查,督促排除表层浮浆。
(6)、督促检查墙、柱、板施工缝的留置必须符合规范。
(7)、墙体施工中窗台和大洞口下部部分,砼不易汇拢捣实,监
理应督促在砼初凝前,应在留开口处及时补浇,捣实接平。
3、事后控制:
(1)、拆模后承包商应立即对砼结构表面进行外观质量自检,包
括检测蜂窝麻面面积是否符合规范,裂缝情况、走模情况、外观几何尺寸等,填写自检报表,并通知监理进行核验,未经监理核查同意的部位不得进行修补。严重超规范或不符合设计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写出质量分析,处理报告,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审定后,会同质监站、监理、业主、设计院进行核定,同意后再行处理。
(2)、督促承包商对砼进行浇水养护(或采用其它养护方法),
夏天和冬天要求承包商必须采用覆盖物,并检查养护人员是否固定和足够。
4、质量评定:
保证项目:砼强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无裂缝。
检验项目:检查数量按梁、柱的件数各抽查10%,但均不少于3
件,墙和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墙每4m高以内为一检查层,每面检查一处,板每间为一处,但均不少于3处。
(1)、蜂窝(优良):梁、柱上一处不大于200㎝2,累计不大于
400㎝2,露出石子深度不大于5㎜,但不大于保护层厚度。
(2)、孔洞(合格):梁、柱上一处不大于40㎝2,累计不大于
80㎝2,(深度超过保护层厚,但不超过1/3截面),优良:无孔洞。
(3)、主筋露筋(合格)梁、柱上的露筋长度不大于10㎝,累
计不大于20㎝(主筋没有被混凝土包裹而外露,但梁端主筋锚固区不允许露筋)优良:无露筋。
(4)、施工缝处无缝隙或夹渣层(优良等级)。
实测项目:柱、墙、梁轴线偏差5㎜;标高每层±5㎜;全高±
30㎜;截面尺寸±5㎜;墙柱垂直度;每层5㎜;全高H/100且不大于30㎜,表面平整度8,电梯井、井筒长、宽对中线误+25㎜,-0㎜;全高垂直度H/1000,且小于30㎜。有90%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5砌体工程 ○
1、事前控制:
(1)、所有砌体材料的材质,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所有砌体材料和其它材料(砂浆)应取样,做试块进行检
验,砂浆标号满足设计要求并符合施工规范。
(3)、各部位的砌体工程必须有原材料的试验报告、砂浆试配单、
砂浆强度报告和施工记录。
2、事中控制:
(1)、控制砌体轴线、标高,做到组砌方法正确横平竖直,砂浆
饱满。
(2)、抽查砌体的平整度及垂直度。
3、事后控制:
对完成砌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进入下一道工序。
4、质量评定(见施工验收规范)。
6装饰工程 ○
1、事前控制:
对所选用的各种石材、墙砖、板材等各种装饰材料除有出厂合格
证外,实际到货后还需抽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内墙粉饰样
板间,外墙装饰材料先试做样板,待设计、业主、监理认可后进行施工。
2、事中控制:
(1)、所有轻质隔墙、砖墙与柱、梁相接处的内外墙粉刷及不同
的材料的交接处的粉刷应铺设钢丝网,孔眼9×75㎜,每边铺设宽度不小于250㎜。
(2)、外墙石材须采用干挂施工。
(3)、外墙面施工,在同一个平面上,面砖的横平竖列的行列中
不允许有小于1/2的非整砖,底灰要求平整无空鼓,且符合面砖模数。
(4)、内墙阴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要求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线角平直、清晰美观无抹纹。
(5)、内墙“888”仿瓷涂料墙面要求清理干净,涂料表面平整
光滑。
(6)、楼地面基层表面应凿粗糙,清理干净,冲筋贴灰饼保证平
整,面层水泥砂浆拉毛。
3、事后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进行检查,对空鼓、不平整、阴阳角不顺
直的墙面、地面面砖进行返工修整。
4、质量评定(见施工验收规范)。
7幕墙工程 ○
1、事前控制:
(1)、玻璃幕墙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
格证与材质保证书。
(2)、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的材料,钢材应进行表面热浸镀
锌处理,铝合金应表面阳极氧化处理。
(3)、玻璃幕墙用结构硅酮密封胶应有与接能材料相容性试验报
告,并应有保险年限的质量保证书。
(4)、幕墙用玻璃为热反射镀膜玻璃,玻璃外观质量和技术指标,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优等品或一等品规定。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5)、玻璃幕墙采用五合金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
证。
2、事中控制:
(1)、主体结构的连接构件、幕墙构件的加工制作应符合设计图
纸及幕墙规范要求,对加工车间的构件制作进行检查。在安装过程中,检查其安装位置及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连接是否牢固,发现偏差,及时要求承包商整改。
(2)、耐候硅酮密封胶应严格按规定的工艺方法施工。
3、事后控制:
(1)、检查或检验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
(2)、检查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间、幕墙四周间隙节点幕墙伸
缩缝的节点安装。
(3)、检查幕墙防雷接地节点安装。
(4)、检查幕墙抗雨水及渗漏性检查。
4、质量评定:
(1)、玻璃幕墙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A:设计图纸、文件、设计修改和材料代用文件;
B:材料出厂质量证书,结构硅酮密封胶相容性试验报告及幕墙
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C:预制构件出厂质量证书;
D: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E:施工安装自检记录。
(2)、玻璃幕墙工程抽样检验报告及数量,每幅幕墙的竖向构件
或竖向拼缝和横向构件和横向拼缝应抽查;每幅幕墙分格应各抽查5%,并不得少于10个,所抽检质量均应符合规范规定。
8屋面工程 ○
1、事前控制:对进场卷材,SBS冷胶等材料抽样送检,抽检合
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2、事中控制:根据规范要求和施工图说明对屋面各道工序严格
把关,确保质量。
3、事后控制:对完工屋面进行淌水试验,外观检查等。
4、质量评定(见施工验收规范)。
9电气安装工程 ○
电气安装工程为工程中的一个分部工程,本细则将工程划分为七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
工程列出主要的工序,在每一工序(或其中某一部位)结束后,承包商应通知监理工程师,经检查(或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办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复手续,同时提交设备、材料及
器具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2、提交施工计划,包括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仪
表)、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质量保证体系等。
二)施工阶段
1、防雷与接地
1)人工接地装置在覆土前应及时通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验收时承包商应填好《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接至电器设备、器具和可拆卸的其它非带金属部件的接地(接
零)的分支线,必须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连接。
3)接地(接零)线的敷设应平直、牢固、固定点间距均匀,跨
建筑物变形缝有补偿装置,穿墙有保护管,镀锌防腐完整。标志齐全明显;焊接连接的焊缝平整、饱满,没明显气孔、咬肉等缺陷,螺栓连接紧密、牢固,有防松措施。
4)接地(接零)线焊接长度:扁钢与扁钢等于或大于两倍扁钢
宽度,且至少有三个棱边焊接;圆钢与圆钢等于或大于六倍直径;圆钢与扁钢等于或大于六倍圆钢直径。
施工工序,焊接接地装置—接地网—保护接地装置—引下线一避雷网。
2、电缆线路
1)运输与保管
(1)、所使用的电缆及附件,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
准,并有合格证件,试验报告。
(2)、电缆线路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施工条件。
(3)、电缆及附件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用镀锌制
品。
(4)、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使电缆及电缆盘受到损伤,禁止将电
缆盘直接由车上推下,滚动方向必须顺着缠紧方向,电缆盘不应平放运输、平放储存。电缆应集中分类存放,盘上应标明型号、电压、规格、长度。电缆盘之间应有通道,地基应坚实(否则盘下应加垫),橡胶护套电缆应有防日晒措施。电缆附件与绝缘的防潮包装应密封良好,并应置于干燥的室内。
2)电缆管的加工与敷设
(1)、金属电缆管不应有穿孔、裂缝、显著凹凸不平及严重锈蚀
等情况,管子内壁应光滑没毛刺。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或显著的凹瘪现象,弯曲程度不大于管子外径10%,管口应作成喇叭或磨光。
(2)、电缆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弯曲半径应符合
穿入电缆弯曲半径的规定。每根电缆管不应超过三个弯头。直角不应多于两个。
(3)、电缆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属管宜采用大一级的短管套接,短管两端焊牢密封,用丝
扣连接时,连接处密封良好。
b、金属管在套接或插接时,其插入深度不应小于内径的1.1~1.8
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采用套接时,套管两端应封焊,以保证牢固、密封。
c、薄壁钢管严禁熔焊连接。
(4)、薄壁钢管作电缆管时,应在表面涂以防腐漆(埋入砼内的
管子可不涂漆);采用镀锌管时,镀锌层剥落处也应涂以防腐漆。
(5)、引至设备的电缆管管口位置,应便于设备连接且不妨碍设
备拆卸和进出。并列敷设的电缆管管口应排列整齐。
(6)、利用电缆的保护管作接地线时,应先焊好接地线,再敷设
电缆。有丝扣的管接头处,应焊接跳线。
(7)、管子进入盒(箱)时要顺直,在盒(箱)内露出的长度等
于或小于5㎜,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子,管子露出锁紧螺母的螺纹为2~4扣。
3)电缆桥架的配制与安装
(1)、电缆桥架及附件应妥善存放和保管,不应造成变形及损伤,
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电缆桥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其
长度的2/1000,水平误差不应大于宽度的2/1000。
(3)、电缆桥架在现场制作的非标件和焊接处,必须涂防腐底漆,
面漆应均匀完整,色差一致。
4)电缆的敷设:
工序:材料一运输、保管—电缆管敷设及电缆桥架安装—电缆安装前的绝缘电阻测试—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前应检查桥架的齐全和油漆的完整,电缆型号、
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并有产品合格证。
(2)、电缆敷设时,在其终端与电缆桥架或电缆沟内应留有备用
长度。
(3)、电缆在桥架上垂直敷设时,电力电缆首末端及转弯、接头
两端应作固定。
(4)、塑料绝缘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
(5)、电缆敷设时,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应避免电缆在支架
上及地面磨擦拖拉,电缆表面不得有机械损伤。
(6)、电缆敷设时不宜交叉,电缆应排列整齐,电缆终端头、电
缆连接处、电缆井的两端应装设标志牌、标志牌应注明线路编号(当设计无编号时,则应标明型号、规格及起讫地点),牌子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落。标志牌规格宜统一,应能防腐,挂装牢固。
(7)、电缆进入电缆沟、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
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8)、电缆终端头与电缆接头制作前应作好检查,保证相位正确,
采用绝缘材料应符合要求。
3、配线工程
工序:配管—管内穿线
1)本工程均为暗配管线,暗敷于装修可燃材料顶棚内、明敷于
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线路应采用金属管布线,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线路可采用PVC电线管。穿金属管的交流线路,不同回路、不应同管敷设,同一回路不应分管敷设。金属管明敷时的固定点间距,以及和其它管道同侧敷设和交叉时的净距,均应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
管线线路较长时,宜适当加装接线盒,直线部分不超过30m,一
个弯不超过20m,二个弯不超过15m,三个弯不超过 8m。
金属管敷设完后,应对根数、管径、起始点进行检查,对遗漏者
及不符合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的应进行修补。
2)管内穿线宜在建筑物的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
之前,应将管中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其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连接。
3)导线穿入钢管后,在导线出管口处,应装护口保护导线,在
不进入盒(箱)内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作密封处理。
4)导线的连接应符合要求:
(1)、在剖开导线的绝缘层时,不应损伤线芯。
(2)、截面10㎜2及以下的单股铜线;截面为2.5㎜2及以下的
多股铜线与电气器具的端子可直接连接,但多股线应先拧紧,搪锡后再连接。
(3)、截面超过2.5㎜2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应焊接或压接端
子后,再与电气器具的端子连接。
(4)、使用焊锡法时,焊锡应饱满,不应使用酸性焊剂。
(5)、绝缘导线的中间和分支接头处,应用绝缘带包缠均匀、严
密,并不低于原有的绝缘强度,在接线端子的端部与导线绝缘层的空隙处,应用绝缘带包缠严密。
5)配线工程应有设计图纸或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及设计变更的
部分施工图;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记录)试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的测试记录)。
4、插接母线线图(略)
5、配电盘(柜)安装
工序:盘、柜安装
1)配电盘、柜等在搬运和安装时应采取防震,防潮,防止框架
变形的防止漆面受损等措施。盘、柜等应存放在室内,或放在干燥的能避风雨的场所,凡所使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制造厂的技术文件齐全,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齐全,元件无损坏情况。
2)盘、柜安装前应检查有关的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作是否具
备安装条件。
3)盘、柜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规定:安装牢固、接地良好、
油漆完整,无损伤。
6、电气照明装置
工序:开关箱、灯具、器具安装
1)照明器具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的运输,保管规
定,所有设备和器材到现场后,应作检查验收。
2)照明装置安装前,土建工程应具备施工条件,并结束场地清
理工作,照明安装结束后,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损坏部分应修补完整。
3)照明灯具配备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脱落,灯罩
破裂等现象。
4)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有防止破裂后向下溅落的措施。应急灯
应有专用的回路。
5)灯具安装位置,高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多个灯具在同
一室内时,其纵横中心轴线及高度的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
6)插座安装高度按设计图规定,同一室内插座高低差不应大于
5毫米。成排安装的不应大于2㎜。
7)插座的接地线均应在上方,单相插座面对插座的右极接相线,
左边接零线。
8)照明开关的切断位置应一致,且开启灵活,接点接触可靠。
电器、灯具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
9)吊扇安装(略)
10)照明配电箱:暗设的照明配电箱其面板四周边缘应紧贴墙面,
安装高度按设计要求在同一室内应保持一致。配电箱上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11)以上各器具及线路的绝缘电阻测试必须符合要求,应作接地
部分必须可靠的接地。
7、电机的电气检查及接线
工序:电气检查—接线—试运行
1)电机安装前应测试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低于规范要求时,
应烘烤干燥、浸漆。应检查转子转动时不得有磁卡声;润滑情况正常,油无变色、变质及硬化等现象;电机的引出线鼻子焊接或压接良好,名牌编号齐全。
2)当电机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抽芯检查;
(1)、出厂日期超过制造厂保证期限时;
(2)、经外观检查或电气试验,质量有可疑时;
(3)、试运转有异常响声时。
3)电机在安装完毕交接验收时,必须进行试运行,运行前应按
验收交接规范进行认真检查,并提交规定的试验记录及文件。
本细则未及部分,均按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9、弱电工程
弱电施工须遵守“电气安装工程监理细则”中与本专业相关的条
款,同时还必须遵守本细则和验收规范。
1)施工准备阶级:
(1)、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计划,
查验施工人员技术等级证件,并复印存档。
(2)、审查开工报告、办理批复手续。核定承包单位提交的设备、
材料、仪器的合格证、检验报告等。
(3)、检查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
应符合设计要求。
2)器材检验要求:
(1)、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
行检查,无出厂质量检验证明资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管材采用钢管、硬质聚氯乙烯管时,其管身应光滑、无伤
痕,管孔无变形,管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光电缆交接设备
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应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
3)设备安装:
(1)、机柜、机架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应不大于3㎜,机柜、
机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或集合点配线模块,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插座面板应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的接终端设备类型。
(3)、桥架及线槽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
过50㎜,不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
(4)、安装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钢管、线槽使用
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近接地,并应保持良好的电器连接。
4)缆线敷设:
(1)、缆线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
两端应贴有标签,缆线终接后,应有余量。
(2)、金属线槽、缆线桥架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有防火措施。
5)施工进度控制: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检查工程进度,审
阅承包单位上报的旬、月、季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提出纠正。
6)工程验收:
(1)、在施工单位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隐蔽工程检
查、签证,查验工程技术资料。
(2)、工程完工后,分系统检查及系统测试初验,查验技术资料。
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确认工程质量。
本细则未及部分,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
10给排水、消防安装工程 ○
一)、分项工程及工序划分
1、分项工程
1)生活消防给排水
2)气体消防
2、工序划分
1)生活消防给排水:
(1)、室外给水工序划分:材料准备、基槽开挖、管道敷设、管
道防腐、试压及冲洗消毒、土方回填;
(2)、室外排水工序划分:材料准备、基槽开挖、管道基础、抹
带、闭水试验、土方回填。
(3)、室内给水工序划分:材料准备、管道安装、管道防腐、试
压及冲洗消毒和设备安装。
(4)、室内排水工序划分:材料准备、管道安装、满水和通水试
验。
2)气体消防:
气体消防工序:材料与设备准备、管网安装、设备安装和调试。
二)、施工准备阶段
1、开工前应办理《分期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的批复手续和《设
备、材料出厂合格证》、《施工放样报验单》等资料作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的附件一并提交监理部。
2、承包商应根据施工组织计划的安排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接到《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批复后及时开工。
3、生活消防给排水施工
1)基本要求
(1)、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
按划分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和验收,各工序施工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验收时承包商应填写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管道强度压力和管道严密性试验记录》等自检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PVC给排水管安装施工工序工艺:
2)室内给排水
(1)、埋地隐蔽管道安装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
程验收,验收时承包商应填写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管道强度压力、严密性试验记录》和《排水管的灌水试验记录》等自检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管道安装前,应对管材进行检查,所用管材表面应无斑疤、
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
(3)、埋地管道不得安装在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4)、管节焊接应先修口、清口、清根,管端端面的坡口角度、
钝边、间隙应符合规范规定。
(5)、焊缝表面光顺、均匀,焊缝与管材应平缓过渡,焊缝和热
影响区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灰渣等缺陷。
(6)、采用螺纹连接管道,管节的切口断面应平整,偏差不得超
过一扣,丝扣光洁,不得有毛刺、乱丝、断丝,缺丝总长不得超过丝扣全长的10%,接口紧固后宜露出2~3扣螺纹。
(7)、PVC排水管粘结接口前应检查粘胶剂与管材的配套性能,
是否适用,不适用则不能使用。
(8)、接口前应进行清洁处理,清除接口处油污、灰尘。固化时
间按室内给排水管道材料质量及产品说明要求。
(9)、安装管道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出现高低起伏现象,
严禁倒坡。
(10)、给排水管道安装时,应用钢圈尺量准,离墙距离以承口
外皮与抹灰表面之间净距为20~30㎜。
(11)、卫生器具各部件完好无损,接口严密,启闭灵活。
(12)、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进行通水、满水试验,试验结果
应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应做好通水、满水试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
3)室外给排水
基槽开挖和管道安装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隐蔽工程验
收,验收时承包商应填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管道强度压力、严密性试记录》和《排水管灌水试验记录》等自检资料,经监理工程
师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室外给水
A、安装管材应符合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管道表面无斑疤、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
B、管道应铺设在未经扰动的原状土层上,对于淤泥和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地基,必须进行基础处理后方可进行敷设。
C、管节焊接前应先修口、清根,管端端面的坡口角度、钝边、间缝应符合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不得对口间隙夹帮条或用热缩小间隙施焊。
D、法兰接口埋入土中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E、管道安装完毕后,应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防腐、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2)、室外排水
A、管道基础及检查井基础、化粪池砼应严格按配合比下料施工,并按施工规范要求频率取样制作试块,砼应采用机械拌和,管基厚度、宽度等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混凝土施工记录》,管基施工完后应对其几何尺寸、顶面标高进行自检,填写《混凝土质量检验报告单》、《水准测量记录表》连同《混凝土记录》等自检资料一并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
B、管材使用前应逐节检查,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破损的管道不得使用。
C、基础砼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才能进行管道铺设。
D、管道铺设应平顺、稳固,坡度不得出现反坡,管道接口处流水面高差不得大于5㎜,管内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E、管口内的缝砂须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空鼓现象。
F、抹带前管口必须洗刷干净,管口表面必须平整密实,无裂缝现象,管带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抹带后应及时覆盖养护。
G、排水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填写《管轴线偏位检测表》、《管道基础及管道安装检测表》等自检资料,并报送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认方可覆盖隐蔽。
H、沟槽回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的规定。
I、砌筑砂浆配合比应准确,施工过程中按施工规范规定取样制作试块,井壁砂浆要饱满、灰缝平整、圆形检查井内壁应圆顺、抹面光实。 J、井框、井盖安装必须平稳牢固,井口周围不得有积水。
K、管道检查井等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完工后承包商应进行自
检,填写《检查井、化粪池砌筑质量检验报告单》,并把检测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
L、管道工程外观签定:
a、管道基础表面平整密实,蜂窝不得超过表面的1%,深度不超过10㎜;
b、管节铺设顺直,管口接逢平整密实,无开裂脱皮现象;
M、检查井外观监定:
a、井内砂浆抹面无裂缝;
b、井内平整圆滑,收缩均匀;
4、气体灭火
1)开工前应办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的批复手续,并
将主要组件的《检验报告和产品出厂合格证》灭火剂输送管及管道附件《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资料作为《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的附件一并提交监理处。
2)系统采用的不能复验的产品,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同批产
品检验报告与合格证,与上述附件一并提交监理部。
3)系统组件进场后,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验收签认,运
输过程中碰撞变形及其它机械性损伤等缺陷组件不得用于气体灭火系统。
4)系统组件及设备应符合设计及相应规范要求。
5)集流管的制作、阀门、高压软管的安装、管道和支架的制作、
安装以及管道的吹扫、试验、涂漆应符合《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6)、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在各道施工工序后及时通知监理工
程师进行检查验收签认,同时应填写《灭火剂贮存容器检查记录》、《洗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气体单向阀、组合分配系统试验记录》、《管网试验记录》、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记录》等资料,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本细则未及部分,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