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育保险政策
男、女职工领取生育保险的条件标准及所需资料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六里山路46号市社保局医保服务大厅二楼生育保险业务窗口申领待遇。
女职工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是所在单位已经参加职工生育保险,且在职女职工生育前已经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对于中断缴费的,其连续缴费时间应从单位续费后重新开始计算。也就是说从单位缴费的第13个月开始享受待遇。女职工标准为:顺产1600元,阴式手术产2000元,剖宫产3900元。⑴ 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⑶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⑸ 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⑹ 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出(入)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8)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9)有并发症的参保人需提供两份身份证与建设银行账号的复印件。并发症的费用单独拨付,提供材料后所报销金额于45个工作日后到账。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生育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用支付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产假天数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必须在产后才能享受。
引、流产女职工申领定额报销和生育津贴时需由单位经办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六里山路46号市社保局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二楼生育保险业务窗口申领待遇: ⑴ 女职工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 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⑶ 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未领取者,须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⑷ 医疗费收据原件; ⑸ 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⑹ 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7〕提供女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引、流产也可以享受产假,济南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不满两个月流产的休15天,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为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为30天,4 个月以上引流产的产假42天。引、流产的女职工可根据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30。怀孕不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可报销300元医疗费,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可报1600元医疗费,不论几次手术,实行定额报销。
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男职工所在单位已经参加济南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且在其配偶生育前,其所在单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二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持证生育;三是男职工的配偶在生育前6个月一直处于未从业状态(注意,不是未参加社会保险)。如果上述条件均符合,您同事可以在济南申领生育补助金,标准为顺产800元,阴式手术产1000元,
剖宫产1900元。男职工配偶生育后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可由单位经办人员携以下材料到六里山路46号市社保局医保服务大厅二楼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窗口办理:(1)职工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复印件或建设银行卡帐号,请将建行存折或银行卡与身份证复印到一张A4纸上,并注明联系电话;(2)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3)男职工及其配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4)男职工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复印件,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7)由医院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例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并在住院病例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8)男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户口已迁移的,还需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单位介绍信没有固定格式,只需写明事由、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建议由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劳资的专职经办人员前来办理申领待遇手续,如果没有专职经办人员,职工本人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办理。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产假天数÷30。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于济南市计生部门未正式出台修改产假的文件,所以目前济南市生育保险尚未执行98天的产假。因此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如有其它不清楚情况请咨询生育保险咨询电话咨询详情,电话是80698618、8069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