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配套设备议标文件
综采工作面
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议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XXXXX 有限公司 综采工作面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建设地点:XXXXX 有限公司
议标单位:XXXXX 有限公司
二 〇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二 日
投标前需知附表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投标人资格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所招货物具有设计、制造、供货、指导安装、服务能力的国内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井下产品必须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性能稳定,能提供类似货物成功运行两年以上的实例,并能提供用户证明,承认并履行议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2、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议标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除本议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SI 单位)。图纸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议标文件
4、议标文件
4.1 议标文件包括目录所列两个部分共4个章节。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议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议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投标文件,或没有对议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均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议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议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议标单位,议标单位将于开标前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要求澄清的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议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
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何时间,无论何种原因,议标单位可以对议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正。
6.2 议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相关投标人。补充和修正文件作为议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议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正须有议标单位的印章和负责人签字(章)。
6.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按补充和修正的议标文件作准备,议标单位可以酌
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编写
7.1投标人应认真编写议标文件所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并按照议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函格式和相应的表格格式对其内容逐项填写齐全。
7.2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图纸以及投标活动和相互间的联络中的全部资料、说明一律采用中文书写。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 商务部分
8.1.1 按照本议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格式1填写的“投标函”。
8.1.2 按照本议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格式3填写“投标报价表”。
8.1.3 按照本议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格式4填写“分项报价表” 。
8.1.4按照本议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格式5-1填写“货物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数量价格表” 。
8.1.5为确保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货物质保期结束后两年内所需用于运行维修的备品备件(规格型号、厂家名称、地址、商标及定货号等),投标人应单独报出(此报价不含入投标总价中),分别开列单价及总价。供评标时参考,见格式5-2。
8.1.6按照本议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格式6填写的“主要外购配套件明细表”。
8.1.7按照本议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格式8填写的“交货、交验进度表”。
8.1.8按照本议标文件第三章要求的格式9填写的 “商务偏差表” 。
8.1.9 产品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产品监制的承诺及对议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和承诺(包括售后服务)。
8.1.10本议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8.1.11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商务资料等。
8.2 技术部分
8.2.1 设备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见格式11。
8.2.2 对议标文件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而填写的 “技术偏差表”,见格式10。
8.2.3 最新技术说明。
8.2.4 货物设计制造所遵循的标准(货物的设计、制造应符合ISO 国际标准)。
8.2.5所供货物出厂例行试验及运行现场试验项目一览表(含测试手段和装备)。
8.2.6设备总图;设备润滑系统、润滑方式及润滑剂的规格型号;设备的外形尺寸,安装说明等。
8.2.7货物与供水、供电等有关技术要求、资料等。
8.2.8产品样本等。
8.2.9 货物在国家专职机构进行的检验、检测、鉴定资料。
8.2.10货物的专利证明资料。
8.2.11 本议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8.2.12 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8.3 资格文件(议标人认为在需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
8.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2)(正本内为原件一份,副本内为影印件或复印件);
8.3.3 煤矿安全标志认证、设备的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或影印件)。
8.3.4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8.3.5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授权代理书;
8.3.6设备的专利证书及其有关资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8.3.7产品或企业获奖的证明资料;
8.3.8计量合格证;
8.3.9其它有关说明企业和设备竞争优势的证明资料;
8.3.10企业质保体系简况;
8.3.11提供近三年内在山东地区相同/相近货物在煤炭行业成功运行实例的业绩表(包括型号、规格、使用项目名称、地点、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
8.3.12 “投标人资格报告表”(见格式13);
8.3.13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投标人盖章和授权代表的签字,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4 投标保证金
8.4.1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向议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议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议标单位在议标人的权益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4.2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仅限以下形式):
(1)银行汇票
(2)现金
(3)标书费只开具收据
开户行:
帐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开户名称:XXXXX 有限公司
传真电话:
8.4.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没有交齐的,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8.4.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按照本章第11.1项议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在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且经议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8.4.5在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
(3)本议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9、投标报价
9.1 投标人所执行标准,除本议标文件要求的外,有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须满足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要求;也可以接受高于以上标准的国际标准或其它标准。
9.2 投标人应在满足议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的条件下,提供一个性能/价格比最好的报价方案。
9.3 投标人所投标货物必须具备议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功能。
9.4 投标人应按议标文件第三章所提供的“投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的格式作表报价,所报总价格包含设计、制造、运输(含运输保险费)、卸车费、符合议标文件中要求运输的包装、调试、检验、培训及预验收等技术服务,以及售后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承担的税费均应包含在内。
9.5货物随机标准附件及易损件、备品备件、设备操作和维修专用工具的报价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9.6货物质保期结束后正常、连续运行两年所需备品备件、易损件另作表报出,其价格不含在总报价中。
9.7所报价格分单价和总价,如总价与单价的核算不符,以按单价核算的总价为准(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价分大写和小写,以大写为准。
9.8 每项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可能导致报价不被接受(投标人建议方案及其报价在备选方案中报出)。
9.9 如“投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栏目不足,投标人可复制表格填写;“投标函”所报总价格须与“投标报价表”的总价一致。“投标报价表”的总价须包含了投标人向议标人提出的全部报价。
9.10 所需的主要材料和部件要求选用国家定点企业或国外知名企业的优质产品。
9.11 合同价格执行固定不变价,不受国家政策变化的影响。
10、投标货币
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在特殊情况下议标单位可以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2 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止。
12、投标文件的份数与签署
12.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格文件组成。
12.2 投标人须准备本章第8条要求的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分别标以“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档一份(U 盘格式)以正本为准。
12.3 投标人须另准备本章第8.1.1、8.1.2、8.1.3条要求的投标函及相应表格一式一份。
12.4 投标文件须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碳素笔) 书写或打印作出,并按次序装订成册,标明目录和页码(图纸除外)。投标文件应由授权代表在规定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12.5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工整。字迹潦草、模糊,不易辨认,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议标文件可能不被接受而定为废标。
12.6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文件如有修改之处,修改处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经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印章的投标补充文件要求与投标文件相同,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其它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四、投标
1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3.1 投标人将本章第8.4条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交议标单位,由议标单位开具收据。此收据应妥善保管,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或结算的依据。
13.2 投标人须准备本章第8条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正本、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加以密封,并加盖印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13.3 投标文件信袋上应写明:
①、议标人:山东亨达煤业有限公司
②、议标单位: 山东亨达煤业有限公司
③、所投的项目名称:山东亨达煤业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④、投标单位名称:
封袋上应注明“开标时启封”和“正本”或“副本”。
13.4 对未按议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议标单位不对其后果负责。
14、投标始止日期
14.1 投标人必须于通知时间内(北京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规定的开标地点投递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4.2 议标单位按本章第6.3项规定,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议标人和投标人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4.3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向议标单位递交书面通知。
1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的文件的书写、密封、份数、印鉴和递交等的要求与投标文件相同,并应在封袋上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
14.5 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4.6 在投标截止期到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15、开标
15.1 议标单位 XXXX有限公司议标,议标时间议标单位提前另行电话通知(通知联系人: ),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及时参加。
15.2 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15.3 议标单位在开标时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货或交验日期、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6、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6.1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6.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有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议标单位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17、投标文件的澄清
17.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加以澄清。。
17.2 投标人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18、投标文件的初审
18.1 开标后,议标单位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
18.2 在评标之前,议标单位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议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议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18.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议标文件的要求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4 议标单位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等,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则和方法。
18.5 议标单位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评标
本次综采工作面设备及安装采用综合评估法
中标人在与议标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煤矿安全标志认证证书的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议标单位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议标单位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最佳投标人,或重新议标。
有关监督部门、监察部门或议标人在任何时候依据其掌握的情况,认为某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谎报事实,串通投标或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该授标无效。
七、优惠条件:
1、乙方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方面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并且仍有优惠条件,请在投标书中明确注解,便于甲方优先考虑。
2、乙方优惠条件承诺:山东亨达煤业有限公司设有备品备件库,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质保期外乙方以低于市场30%的价格收取材料费, 乙方投标书中需明确备品备件材料明细。
第二章 合同原则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买方”系指本次议标的议标人。
(2)“卖方”系指被授予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人。
(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5)“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
(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7)“项目现场”系指 XXXXX有限公司
(8)“天”指日历天数。
(9)“验收”指本项合同下全部工作已由卖方成功完成,设备在运转正常,正常工作45天后(两者以先到为准),双方进行了试验检查并签发了最终验收证书。
2、来源地
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3、技术规格
3.l 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议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技术协议书的要求相一致。
3.2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4、专利权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诉讼。
5、包装要求
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
5.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6、包装标志
6.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a )收货人:
(b )合同号:
(c )目的地:
(d )发货人:
(e )货物名称:
(f )包装序号(本件序号/总件数号)
(g ) 毛重/净重:
(h )尺寸(长X 宽X 高,以厘米或cm 计):
6.2 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t )或2吨(t )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做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7、装运条件
7.1卖方应负责安排运输,并负责到交货地全部运杂费、保险费、装车费等费用。 7.2 交货日期应为货物运抵交货现场,买方接收的日期。 8、装运通知
卖方应在货物备妥待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或m 3)、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 9、保险
货物运输的保险由卖方办理,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中。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装运的全部货物。 10、付款
10.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0.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进行交货以后的付款:
(1)货物发票; (2)装箱单; (3)验收证书;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10.3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预付合同价款的5%; (2)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 (3)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30% (4)设备正常运行6个月后再付合同价款的25%
(5)质保金:合同总价的10%(质保期满后付清,质保期为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起18个月)。 11、伴随服务
11.1卖方在中标后应提交所有货物的制造进度计划,还应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及其配套主要附件等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技术参数、对供电、供水等的要求。这些文件应在合同生效后五日内提供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
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1.2 技术文件包括: (1) 全部订购货物清单;
(2) 提供的所有货物的详细技术性能介绍; (3) 性能测定方式、性能曲线及图表; (4) 提供货物的标准、规范和建议;
(5) 本议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11.3 卖方提供的使用手册包括: (1) 所供货物的使用手册; (2) 货物的安装手册;
(3) 备品清单和说明及存放要求; (4) 服务说明;
(5) 本议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手册。
11.4 除按要求提供的技术服务外,卖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提供货物组装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
(2)在试运行期间的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达到独立熟练操作;
(4)本议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5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2、质量保证
12.l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安装完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的十八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自身设计、工艺或元器件、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2.2 根据有关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元器件、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条件下的索赔。
12.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五日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3、检验
13.1在交验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部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要的文件的组成成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最终检验。检验证书应附带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
13.2 买方有权提出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技术培训和监制,监制前买方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有义务为监制人员提供有关条件及方便。此监制不作为对货物最终质量的验收。 14、货物的拒收、索赔和保修
14.1 保质期为货物在现场安装和验收合格后使用18个月。
货物到货经开箱检查发现损坏或不符合本标书要求,买方有权提出更换、拒收和索赔,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有卖方负责。
货物在保修期内发现没有达到卖方所保证的各项性能指标被认为改造不合格,卖方应负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维修,由此所需费用由卖方负责。
14.2 买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14.3 在合同第一条第九项及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货物差异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2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4.4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将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5、卖方履约延误
15.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表交货、交验和提供服务。
15.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
误期赔偿和违约终止合同。
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6、误期赔偿
除合同第17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交验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验合同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 计收,直至交验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十(10%)。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按违约索赔。 17、不可抗力
17.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5条、16条和20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7.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17.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并提供真实、权威的证明材料,以证明“不可抗力”因素的客观存在。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五十六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8、履约保函
18.1卖方提供的履约保函应按议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或买方可接受的其它格式,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18.2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9、税费
19.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 19.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20、争端的解决
20.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五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仲裁。
20.2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违约终止合同
21.1在买方对卖方发生下述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响应的情况下,买方
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所供货物有重大质量问题;
(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4)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买方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的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1.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 20.l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2、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卖方破产,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为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23、便利终止合同
23.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23.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余的货物,买方可:
(l )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完成交货;
(2)取消该剩余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24、转让和分包
24.1 除买方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4.2 如投标文件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解释。 26、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和买方收到卖方履约保证金(函)后生效。
27、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8、其它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两份。
第 三 章 投 标 文 件 有 关 格 式
格式1 投标函
致:XXXXXX 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议标文件,经逐项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投标。 1、愿意按照议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 (项目名称) 及有关的服务,投标总价格为 (大写) 人民币 ( ¥ (小写) 万元人民币)。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报价明细见投标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议标文件中的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每一项承诺,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3、我们同意议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有效期为开标后六十个工作日。如果中标,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同意提供议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5、我们理解你们没有义务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报价最低价的投标书。
6、我们愿意严格地执行除偏差表(商务、技术规格)中注明的条款以外的议标文件中的逐项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7、我们愿意遵守国家规定和议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8、我们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议标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我们同意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按照有关通知的规定,及时签订供货经济合同。
11、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函件: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投标人:(章)
法人代表: (签 字)
年 月 日
格式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XXXXX 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法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打印)特授权(单位名称)(打印)的(被
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打印)代表我厂(公司)全权办理新疆兴陶大北矿业有限公司综采工作面综采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谈判、签约、履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厂(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名:________ ____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 身 份 证 号:______________
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格式3 投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单位:万元
投标人的其他优惠条件:
投标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注:
1、所有的价格均用人民币报价。设备价格为出厂价。
2、上述总报价应包括所有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所有税费、有关的资料、图纸、手册及运行两年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护常用工具等全部费用。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建设单位均不予支付。
3、卖方应列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维护常用工具等详细清单附在投标书中。
4、伴随服务费包括培训、试运行、质保期的维修等一切售后服务的费用。
5、卖方按照设备基本功能配置要求报价。
格式4 分 项 报 价 表
2、此分项报价,仅是为了方便议标人、议标单位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不作为限制订立合同的条件。
投标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19
格式5-1 货物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
数 量 价 格 表
第 包 第 页共 页
注:请投标人按要求认真填报此表,以便评价和比较。
投标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20
格式5-2 质保期结束后两年内设备正常、连续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易损件
数 量 价 格 表
第 包 第 页共 页
注:1、此表格单独编报,不包括在投标总报价内,供评标时参考。2、所有备品备件应说明技术规格和推荐国内生产厂家。
投标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21
格式6 主 要 外 购 配 套 件 明 细 表
格式7 电 气 及 控 制 系 统 主 要 元 件 明 细 表
22
格式8 交货、交验进度表
投标人应根据本议标文件的要求,按照以下格式,提出分交计划。
投标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格式9 商 务 偏 差 表
(如无偏差,请在本页上写“无”)。
投标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格式10 技术规格偏差表
(如无偏差,请在本页上写“无”)。
投标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格式11 设备标准功能及推荐功能描述表
设备名称: 数量:
保证无故障运行时间: 小时,正常使用年限 年,质保期:
年
设备标准功能描述:
设备推荐功能描述:
注:该表应详细描述拟供货物的设计原理、基本特征、功能、性能参数、功率、消耗、材料选用、基本加工工艺、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设计寿命、确保的首次无故障运行时间及其它投标人认为需/可介绍的资料,必要时应附图纸说明。
投标人(章):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格式12 投 标 人 资 格 报 告 表 投标单位:(章)
接上页
投 标 人 资 格 报 告 表
授权代表(签字): 2013 年 月 日
格式13 履约保函
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于合同价格的5%并以此约定如下:
1、 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有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 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有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公 章
如厂家根据我矿地质条件,对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存有疑义的方面,请厂家投标时在投标书中关于技术部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山东亨达煤业有限公司 二 〇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