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养护规范
药品养护规范
目的:
为了加强对在库药品的储存养护管理,保证在库药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
制定本工作程序。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全过程。
责任:
1. 养护员负责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
2. 保管员协助养护员做好养护工作。
程序:
1. 指导保管储存
1.1 指导保管员严格按药品的性能和储存要求对药品进行合理存放,保证在库商品的分类准确,按批次堆垛规范。
1.2 每天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配合保管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管理。
1.3 温湿度监测的时间和频次:一天两次,上午为9:00—10:00,下午为2:00
—3:00。
1.4 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2小时后再次观察,并予以记录。
2. 对库存药品实行定期质量检查:
2.1 养护员对库存药品每月检查1/3品种,一季度循环检查在库所有品种。检查的內容包括:检查日期、品名(通用名)、规格、单位、库存数量、生产厂商、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等,并按规定做好《库存药品养护记录》。
2.2 养护员对由于异常原因可能出现问题的药品、易变质的药品、已出现质量
问题药品的相邻批号药品、储存时间较长的药品、近效期药品作为重点养
护品种,应每月检查一次,建立《重点药品养护档案》。
2.3 对国产药品六个月、进口药品九个月內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
表》,仓储部做好《近效期药品催销牌》。 5
2.4 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
转质管部进行复查处理。
3. 对库存药品采取适当养护措施
3.1 依据季节气候的变化,按药品性能对温湿度的特殊要求,利用仓库现有条
件和设备,采取通风、降温、除湿等一系列养护方法,调控温湿度,预防药品发生质量变异。
4. 养护员负责养护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应认真填写《养护设备使用记录》。
4.1 养护仪器设备主要包括:空调、温湿度计、除湿机、排风扇和冰箱。
4.2 养护设备的使用由养护员根据库内温湿度的情况进行开启和关闭。
4.3 空调、除湿机每次使用前后都应检查是否正常,并按规定作出《养护设备
使用记录》。
4.4 温湿度计一般宜悬挂在不靠仓库门窗而空气又能相对流通的地方,不宜悬
挂在墙角处,并要避免日光直射,其高度以与人的视线平行为准。
5. 药品养护工作的协调、检查与指导
5.1 养护员根据质管部发出的《商品停售通知单》所列商品,营业返库后,及
时督促保管员撤离原库,药品移至不合格品库,酌情处理。
5.2 结合质量责任制、目标考核质管部每季应对各库的药品养护工作进行检
查、指导、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和整改措施,并与奖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