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施工合同
酒 店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 程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酒店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便
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址:
1.2 工程承包方式:
1.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1.4(备注:以客户在
施工图纸及预算书实际签字日期为进场日期)
1.5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天,(因甲方原因如不具备施工条件导致施工不能顺利
进行的不计算在内。)
第二条:工程价款
原工程总造价为(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此工程造价为确认。实际工程总造价(以原工程总造价优惠 元) 为 元
(金额大写) 。
第三条:工程质量
3.1双方约定,本工程项目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补充协议为依据。
3.2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名称、规格须经双方认可并由甲方将材料样品封存,并详
录于合同预算书内进行验收。
3.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工艺要求或特殊材料要求,须与乙方商议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增加的费用按实计入结算。
3.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负责。
3.5施工中若甲方需要更改施工内容或更改已选定的材料,须与乙方商议并另行签订补充
工期以及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一概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4.1乙方按合同预算书所列材料进行材料供应;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甲方减项超过签
定施工合同时所填的工程总造价2﹪以上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减项部分10﹪的减项损
失费,若甲方的增减项目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材
料来回运费、搬运费、材料损耗及退货费用,主材及特价材料不能更换。
4.2所有《工程预算书》中未涉及项目属甲方自购施工的,我公司不给予监督及管理。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签订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及材料确认封存单后,开工15天内甲方必
须支付乙方预算总造价款的__25_%;金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工程完成百分之九十以上(即开工60天内) , 甲方必须支付乙方预算总造价款的_50_%;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工程完工后(即开工后90天内)甲方必须支付乙方至预算总造价款的_80_%;金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4工程完工后次年五月份前(即2018年5月1号以前)甲方必须支付乙方至工程总造
价款的_90%;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5工程完工后次年八月份前(即2018年8月1号以前)甲方必须支付乙方至工程总造
价款的_95%;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工程完工后,工程总造价款的_5_%作为质保金;金额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保金一年后即 201 年 月 日甲方必须支付乙方)
酒店装饰工程质保期:一年,即从完工验收当日开始计算一年, 完工验收当日甲方
向乙方开具质保金欠条,乙方向甲方开具质保卡后售后保修生效。
5.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造
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按拖欠日起计算,甲方每日赔偿乙方_______________滞纳金。
5.7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应交付乙方指定的财务人员,并取得相应的财务收据为凭证,
如付予其他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予承担。
第六条: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工期顺延。
(2)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电梯故障等以及小区规定暂停施工日,工期顺延。
(4)甲方没有按期缴纳进度款,作停工处理,工期顺延。
6.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时,工期顺延。
6.3施工中如果甲方要求变更工程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必须书
面通知乙方,并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
任,工期不变。
6.4甲方所购的门窗、门锁、电器、家具及窗帘等配套设施不在双方签订的工期合同范围
内。
6.5甲方自行完成的水电、消防、泥作等工程及配套设施不在双方签订的工期合同范围内。
第七条:工程验收
7.1 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
乙方开始施工,并从此时开始计算工期。
7.2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几个阶段对工程量进行验收。
(1)木作工程验收;
(2)油漆美工工程验收;
(3)成品材料安装、竣工验收。
7.3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配合验收,逾期视为
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未经竣工验收,甲方自行搬入与该工程无关的家
俱、其它物品或更换门锁,均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双方工作
8.1 甲方工作
(1)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必须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水、电费由甲
方承担,并提供电梯使用;
(2)指派(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为甲方工作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配合施
工材料验收及进度验收;
(3)甲方应全部腾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4)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共用部位,甲方应负责和其他共有人协商,确保乙方顺利施
工;
(5) 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配合工程验收;
(6) 按合同规定时间,额度拨付工程款,否则乙方有权停工;
(7) 在施工过程中如需进行交叉施工,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明确责任、互不干扰、使
工程顺利进行。
(8)甲方自行负责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施工中甲方代表及甲方相关
人员工地上人员安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工作
(1)指派(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为乙方工作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
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组织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
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影响他人。乙方负责工程预算内施工项目;
(3)严格履行合同,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作;
(4)在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为12
个月。(注:所有玻璃均为易碎品,灯具为损耗品,此两类不在保修范围内,甲方所购的
门、门锁、电器、家具及窗帘等配套设施不在双方签订的保修范围内。)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费用金额的10﹪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如甲方已带走效果图或施工图纸,还应按房屋实用面积50元/㎡向乙方交清设
计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9.2 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工期完工,每日按 (大写) 作
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10.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
10.2当事人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
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1.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工程款结清、保修期满一年后自然失
效。
11.2工程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三《效果图及施工图》、合同附件四《装修材料验收表及单项工程验收表》)一
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所列条款甲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全部内容。
第十二条:其他备注: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 身份证号码 : 工 作 单 位: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