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两个5000万土石方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公司内部两个5000万土石方项目
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项目方):广西南宁联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出资方): 身份证号:
本着诚实守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
致达成下列公司内部项目投资运营合作协议:
一、 合作项目(仅限于本公司股东和联合力强总裁俱乐部会员)
双方合作投资运营福建省厦门市海门岛填海造地工程力争5000万—1
亿 立方和海南省三沙市永兴岛填海造地5000万立方土石方爆破挖运
平工程(届时以实际数为准)。
二、 双方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项目全程运作,负责本项目公关、投标、接单、签约,找
有符合资质的建筑集团挂靠,调动本公司富有施工经验和配套机械
设备、车辆的股东负责施工管理。
2、负责与土地开发商和挂靠单位结帐后按每立方0.5元支付给乙方作
为投资利润,乙方只负责一次性前期公关、接单、投标及运营管理
部份成本等相关投资两个项目各叁佰万元(¥300万元)共陆佰万
元(¥600万元)给甲方自主安排使用。
3、乙方先负责双方人员考察签约去回差旅费,如因项目不真实签约不
成功的差旅费由甲方全额补偿。
三、乙方利润分成比例与时间
1、甲方与土地开发商或中标施工单位签约并正式施工后,每月按实际
完成工程量所得进度款按每立方给乙方税后0.5元人民币作为投资
合作利润分成,甲方收到工程款后2个工作日内按进度支付给乙方
指定个人帐户,乙方收款后签名或开收款收据给甲方。
2、甲方可确保乙方两个项目在三年施工期内累计最低投资回报4000
万元以上(最高可达5000万元以上)。
四、投资款到位时间与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1小时之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两个项目各壹拾万元(¥10
万元)定金(前期投资款)共贰拾万元(¥20万元)后本协议生效,
逾期当作乙方自动放弃合作机会,如万一一个月内甲方不能与土地开
发商或中标施工单位(个人)签约承包,则从超过一个月起甲方对乙
方所交定金按年息16%(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高四倍)计息,直到原
定项目或换新项目正式签约为止。这期间保留该项目给乙方,万一此
项目已被别人签走则甲方另优先安排一个同类项目给乙方,不重复收
定金。
2、在甲方(挂靠建筑集团公司)与土地开发商或中标施工单位正式签订
施工承包合同(或合作协议)后1小时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投资余款每
个项目各贰佰玖拾万元(¥290万元),如届时乙方不按时支付导致
甲方接单失败,则乙方要在一个月内每个项目双倍赔偿甲方的巨大经
济损失(这里暂且按乙方投资款的双倍计算),并取消乙方的投资资
格。
3、如甲方不按时按量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利润分成,逾期三天甲方要向 乙方多计付每天1%的违约滞纳金。
4、 保密约定
双方对本协议内容未经双方许可不许向第三方泄露,违者向守约方赔
偿经济损失。
五、其他
1、 本协议有效期从双方签约并乙方交定金之日起生效,直到合作项目
完工结清双方有关款项为止。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
可找合同签订地南宁市仲裁机构裁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遵
守执行!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