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04年防汛工作要求的通知
西卫„2004‟109号
关于加强2004年防汛工作要求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防总”和北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立足防大汛,全力以赴做好2004年防汛工作”的指示。遵照西城区防汛指挥部一号令,西城区卫生系统防汛指挥部研究决定,结合我系统工作实际,提出加强2004防汛工作的要求。特通知如下,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落实:
一、全区于2004年6月1日零时上汛。
二、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反对麻痹,突出重点,安全第一,防重于抢,有备无患,责任到人,督促检查。
三、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单位领导在汛期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汛期党政一把手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安排好防汛各项工作,不得擅离职守。遇有事外出要经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准,遇有险情时,要深入
一线,组织指挥。
四、各单位防汛工作要保证做到“五个落实”。(即:岗位责任制落实;防汛排险预案落实;防汛物资储备落实;抢险救护队伍落实;灾害发生时的避险措施落实。)
五、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保证各级防汛机构联络畅通,电台、电话要有专人值守,做到上情及时下达、下情及时上达。
六、各单位、各科室要在汛期前检查重点部位,及时消除隐患。及时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备好车辆、物资,做好预案的演习,随时待命。
七、各级防汛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明纪律、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事及时请示报告。
八、雨声就是命令,遇雨各级领导要到岗、在位,认真执行一、二、三级抢险排险方案,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有险情时果断指挥,及时排除。
九、发现险情不推诿、不扯皮,谁先发现,谁就是第一责任人。以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己任,先排先,后区分责任。
附:西城区防汛指挥部2004年度抢险抗灾预案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安全 防汛 通知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 2004年5月27日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