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代用茶标准
DBS22
口士
口
林
省 地 方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2014 - 07一30发布
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标 准
DBS22/032-2014
2014 - 08 - 30实施
发布
DBS22/032-2014
前言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立群、邵炜、华营、张爽、王宇、史艳宇、吕航、张文、阵、颖、王莹、宫国强、李可人。
D8S22/032-2014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2
GB 2763 GB 5009.3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代用茶 Herbal Tea
选用可饮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干燥或粉碎加工制作而成,采用类似茶叶冲泡 (浸泡、煮)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分为叶类、花类、果实类、根茎类、混合类。
4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 1. 1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应适时采收,具有正常的品质特征,无异昧、无异嗅,无毒 变、劣变,不着色。
4.1.2所有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或关规定。 4.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D8S22/032-2014
表1感官要求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4.4污染物限量
铅应符合GB 2762中相应种类的规定。
4. 5农药残留限量
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残留应符合GB 2763中相应种类的规定。 4. 6食品添加剂
4. 6.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6.2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