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创新奖励制度
安全管理创新奖励制度
1范围
1.1 为调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管理创新的奖励范围、实施程序、奖励办法及评定标准。 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包括外协单位人员。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
2.1.1 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创新办法,并监督制度实施与执行; 2.1.2 负责参与安全创新项目的立项、现场确认、等级评定; 2.1.3 负责对于已确定等级的安全创新项目的上报审批工作; 2.1.4 负责将已批准奖励的安全创新项目,在OA网上予以发布; 2.2 工会:
2.2.1负责参与安全创新项目的立项、现场确认、等级评定; 2.2.2 负责安全创新项目等级的最终确认工作; 2.2.3 负责安全创新项目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
2.3 职能部室:对设计技术改造的创新项目进行评审,确保改造后的项目可在保证原安全性能的基础上得到提高; 2.4 其它单位:
2.4.1 负责本单位、部室,安全管理创新项目的初级审核、等级评定工作; 2.4.2 负责本单位、部室,安全管理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2.4.3 负责本单位、部室,获奖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安全管理创新奖励范围:
3.1.1 岗位员工的小制作、小革新、小发明、小创造,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起到明显作用的;
3.1.2 针对安全管理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的; 3.1.3 对生产过程中存在潜在隐患,通过技术控制手段或管理手段,达到本质安全目的;
3.1.4 引用借鉴先进的安全理念及管理方法、手段,并成功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的。
3.2 以下情况不得参与评奖: 3.2.1 安全创新项目未完成实施的;
3.2.2本办法发布之前已经实施的或已取得相应奖励的; 3.2.3 上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人为制造虚假的条件; 3.2.4 上报内容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3.2.5 将本职工作范畴内正常作业项目作业创新项目上报的; 3.2.6 经现场评定认为不具备参与评奖资格的。 3.3 申报要求
3.3.1 每月月底前各单位、部室安全管理负责人,确认本部门当月符合安全创新申报条件项目的初级审核;
3.3.2 每月5日前各单位、部室申报当月安全创新项目,填写《五矿营钢安全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报公司安环部;
3.3.3 如创新项目设计到技术改造的,则上报部门应将改造项目先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在得到技术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项下一级主管部门继续申报; 3.3.4 每月15日前,安环部、联合工会对各单位、部室上报安全创新项目依据本制度相关条款及《五矿营钢安全管理创新评定标准》(见附件2)进行审核,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安全创新项目进行等级评定;
3.3.5 初步确认安全创新项目奖励等级后,安环部应按照审批流程(见附件3)完成上报工作,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存档; 3.4 安全管理创新奖励等级设置:
一档(>90分)对个人(或团队/或单位)奖励1-3万元; 二档(80-89分):对个人(或团队/或单位)奖励0.5-1万元; 三档(70-79分):对个人(或团队/或单位)奖励500-2000元; 四档(60-69分):对个人(或团队/或单位)奖励100-400元; 五档(56-59分):对个人(或团队/或单位)奖励50元;
附件1《五矿营钢安全创新项目申报表》; 附件2《五矿营钢安全管理创新评定标准》; 附件3《安全创新活动申报流程图》;
实施日期:2011年4月1日 第一次修改日期:2013年1月23日
拟制:马平 审核:孙玉生 批准:张志忠
附件1:
附件2:
五矿营钢安全管理创新评定标准
附件3:
安全创新活动申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