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试题
试题
一、单选题
1、税务稽查由(c)依法实施。
a、税务机关 b、税务局
c、税务局稽查局 d、税务人员
2、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c)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a、管理 b、指导 c、领导 d、监督
3、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b)作出处理决定。
a、共同 b 、分别 c、联合 d、连合
4、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c)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a、税务局局长 b、审理委员会
c、稽查局局长 c、稽查所所长
5、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依法审查决定。
a、上级领导 b、审理委员会
c、所属税务局领导 d、上级稽查局局长
6、税务机关必须不断提高稽查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涉税信息,强化稽查管理和执法监督。
a、信息部门 b、查账软件
c、现代信息技术 d、财务软件
7、经(a)批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可以适当调整。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8、(a)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8、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c)批准后分别处理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9、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稽查局经筛选未立案检查的,应当及时告知移交信息的部门;移交信息的部门仍然认为需要立案检查的,经(a)批准后,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审理委员会
10、(a)部门应当建立案件管理台账,跟踪案件查处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稽查局局长。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11、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
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c)批准。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审理委员会
12、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c)批准。
a、60日 b、三个月 c、两个月 d、30日
13、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c)批准,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或者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但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得破坏该电子信息系统原始电子数据,或者影响该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a、所属税务局领导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12、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c)个月内完整退还。
a、所属税务局局长 2 b、稽查局局长 2
c、所属税务局局长 3 d、稽查局局长 3
13、当事人、证人变更书面陈述或者证言的,(d)退回原件。
a、应当 b、可以 c、必须 d、不
14、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a)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a、所属税务局局长 b、所属稽查局领导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集体研究
15、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d);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的,应当逐级报请(d)批准。
a、3个月 省以上税务机关
b、3个月 市以上税务机关
c、6个月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
d、6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
16、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b)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a、3 b、5 c、7 d、15
17、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d)日内提出审理意见。
a、3 b、5 c、10 d、15
18、案情复杂确需延长审理时限的,经(c)批准,可
以适当延长。
a、所属税务局局长 b、审理委员会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
19、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听证主持人由(c)担任。
a、选案人员 b、检查人员
c、审理人员 d、所属税务局
20、《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经(d)批准后由执行部门送达执行。
a、所属税务局局长 b、审理委员会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
21、拍卖或者变卖实现后,应当在结算并收取价款后(b)个工作日内,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入库手续,并拟制《拍卖/变卖结果通知书》,附《拍卖/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经稽查局局长审核后,送达被执行人。
a、1 b、3 c、5 d、7
22、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拍卖、变卖费用后,尚有剩余的财产或者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的财产的,应当拟制《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通知书》,附《返还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送达被执行
人,并自办理税款、滞纳金、罚款入库手续之日起(b)
a、1 b、3 c、5 d、7
23、被执行人在限期内缴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或者稽查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执行部门应当制作《税务稽查执行报告》,记明执行过程、结果、采取的执行措施以及使用的税务文书等内容,由执行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连同执行环节的其他税务文书、资料一并移交(c)部门整理归档。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24、执行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执行部门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c),并提出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建议。
a、选案部门 b、所属税务局
c、审理部门 d、稽查局局长
25、《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执行完毕,或者依照本规程第四十五条进行终结检查或者依照第七十一条终结执行的,审理部门应当在(c)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a、30 b、45 c、60 d、90
26、一般行政处罚的税收违法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b)。
a、永久 b、30年 c、15年 d、10年
27、未经(d)批准,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摘抄、复制案卷内容和材料。
a、所属税务局局长 b、档案管理部门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
28、税务机关人员需要查阅或者借阅税务稽查案卷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以外人员需要查阅的,应当经(a)批准。
a、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领导 b、、档案管理部门 c、稽查局局长 d、稽查局局长或者所属税务局领导
29、税务稽查案卷应当在立卷次年(b)前移交所属税务局档案管理部门保管;稽查局与所属税务局异址办公的,可以适当延迟移交,但延迟时间最多不超过(b)。
a、6月30日 1年 b、6月30日 2年 c、5月30日 1年 d、5月30日 1年
30、本规程所称签章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d)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日期。
a、法人代表 b、财务主管
c、财务人员 d、相关人员
二、多选题
1、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abcd )。
a、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
b、保障税收收入
c、维护税收秩序
d、促进依法纳税。
2、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abd)的原则。
a、公平 b、公开 c、便民 d 、效率
3、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acd)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a管理 b、领导 c、考核 d、指导
4、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abcd)分工制约原则。
a、选案 b、检查 c、审理 d、执行
5、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abd)等方法。
a、实地检查 b、调取账簿
c、电子查账 d、异地协查
6、实施检查时,收集的证据材料(abcd)。
a、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b、应当真实
c、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d、与所证明的事项相关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bcd)。
a、纳税人死亡的
b、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的
c、税收保全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的
d、税收保全措施被人民法院裁决撤销的
8、被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的规定处理:(ABCD)。
a、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b、拒绝或者阻止检查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与税收违法案件有关资料的;
c、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损毁、丢弃有关资料的; d、其他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行为的。
9、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暂时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检查:(abd) a、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b、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调取且尚未归还的;
c、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d、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以中止检查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检查确实无法进行的,检查部门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附相关证
据材料,移交审理部门审核,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检查:(abd)
a、被查对象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依法注销,且无财产可抵缴税款或者无法定税收义务承担主体的;
b、被查对象税收违法行为均已超过法定追究期限的; c、当事人被有关机关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d、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可以终结检查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理部门可以将《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退回检查部门补正或者补充调查:(abcd)
a、被查对象认定错误的;
b、税收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c、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d、其他需要退回补正或者补充调查的。
12、下列情形审理部门应当另行提出税务处理、处罚意见。(b、c)
a、税务文书不规范、不完整的
b、《税务稽查报告》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错误。
c、《税务稽查报告》认定的税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提出的税务处理、处罚建议错误或者不当的
d、其他应当另行提出税务处理、处罚意见的。
13、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提出审理意见。但下列时间不计算在内:(b、c)
a、法定节假日
b、检查人员补充调查的时间
c、向上级机关请示或者向相关部门征询政策问题的时间。
d、其它不计算在内的时间
14、税收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填制《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附送以下资料:(abcd)
a、《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b、《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制件;
c、涉嫌犯罪的主要证据材料复制件;
d、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情况明细表及凭据复制件。
15、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部门填制《税收违法案件中止执行审批表》,附有关证据材料,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中止执行:(abcd)
(a)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尚未确定可执行财产的;
(b)被执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尚未终结的;
(c)执行财产被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致使执行暂时无法进行的。
(d)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其他可以中止执行的。
三、判断题
1、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秘密、个人隐私保密。(错)
2、稽查局必须在所属税务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内实施税务稽查。(错)
3、税收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者发现地的稽查局查处。(错)
4、税务稽查管辖有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协调或者决定。(错)
5、下级稽查局查处有困难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必须报请上级稽查局查处。(错)
6、稽查局应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由选案人员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稽查对象。(错)
7、选案人员负责稽查对象的选取,并对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错)
8、稽查局必须有计划地实施稽查,严格控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检查次数。(对)
9、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设立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负责受理单位和个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检举。(错)
10、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不予办理。(错)
11、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对)
12、选案部门对案源信息采取计算机分析、人工分析、人机结合分析等方法进行筛选,发现有税收违法嫌疑的,应当立案检查。(错)
13、对上级税务机关指定和税收专项检查安排的检查对象,应当确定为待查对象。(错)
14、检查前,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错)
15、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稽查通知书》。(错)
16、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联合检查的,应当出示各自的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对)
17、调查取证时,不得违反法定程序收集证据材料;不得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他人的证据材料;不得以
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据材料。(错)
18、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0日内退还。
19、提取证据材料复制件的,应当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由提供人签章。(错)
20、询问笔录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尾页结束处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者向我宣读过),与我说的相符”,并尾页签章、捺指印。(错)
21、当事人、证人必须采取书面方式提供证言。(错)
22、查询案件涉嫌人员储蓄存款的,应当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错)
23、审理人员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提出书面审理意见,由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对)
24、案情复杂的,稽查局应当集体审理;案情重大的,稽查局应当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报请所属税务局集体审理。(对)
25、审理部门认为没有税收违法行为的,拟制《不予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错误)
26、执行部门在送达相关税务文书时,应当及时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税源管理部门。(对)
27、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抵缴税款或者依照破产清算程序确实无法清缴税款,或者有其他法定终结执行情形的,稽查局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权限和程序,经税务局相关部门审核并报所属稽查局局长批准后,终结执行。(错)
28、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应当及时填制《税收违法案件解除中止执行审批表》,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恢复执行。(对)
四、案例分析
1、2007年4月6日,某稽查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一木器加工厂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于是在4月21日向该厂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要求其在15内缴纳税款、滞纳金合计5600元。该企业于是在4月25日、4月26日两天夜晚秘密转移产成品(家俱)和生产工具,企图一走了之。稽查局发现这一情况以后,稽查局长当机立断,签发扣押文书,于4月27日带领3名税务人员直奔该企业生产场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扣押其家俱成品若干件,价值30000余元,并运至稽查局存放。直到4月29日,该企业仍无任何
表示,稽查局即日自行将扣押的家俱卖掉,共得款26000元。稽查局将其中5600元抵缴税款、滞纳金,余款在5月10日返还给该企业。
根据以上案情,请指出该税务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 扣押纳税人商品未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稽查局签发扣押文书没有法律效力。
第二, 扣押商品(家俱)明显超过税款。
第三,拍卖所扣押的商品应在纳税期前限定的期限届满之后,而该稽查局在4月29日即将扣押的商品拍卖,违反税收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
第四,税务所不应自行拍卖所扣押的商品,而应交由拍卖机构拍卖。
第五,余款应在3日内退还当事人,而稽查局在5月10日才返还给该企业。逾期归还余款。
2、某地级市国税局稽查局选案科于2007年6月25日通过计算机选案系统筛选,确定该市XX机械厂(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稽查对象。选案科进行案源受理登记后,拟定处理意见,要求对该企业2006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要求填制了《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及其附件,连同案件有关资料一并送交检查科实施检查。
检查科确定由王方、李力、张正三名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由王方任检查组长。检查组调阅了被查对象的纳税档案等资料,确定了相应的检查方案。
7月3日,检查组开始实施税务检查。检查人员向被查对象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和《税务稽查通知书》,并取得了相应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检查人员向被查对象送达了由市国税局稽查局长签发的《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按规定填制了《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调取该企业2006年度及2007年1-6月的账簿、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开具了《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一份,详细列明了调取的资料种类、数量和所属期间等,并由双方经办人员签字,交被查对象保存。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根据情况,决定实施询问调查。询问前,检查人员向被询问人发出了《询问通知书》,并取得了相应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询问调查由王方、李力负责实施,询问前向被询问人出示了税务检查证,由王方负责提问,李力记录。询问结束后,李力将《询问(调查)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并当场核对,被询问人认为笔录无误,在笔录最后一页签名并押印,李力也在笔录上签署了日期并在询问人和记录人处签名。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需要查询被查对象在银行的存款情况,派张正持市国税局局长签发的《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案件涉嫌人员存款账户、储蓄存款许可证明》,
到该企业开户银行进行查询,张正向银行人员出示了税务检查证,取得了需要的资料。经查:该公司2006年10月为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一批配件,未开具发票,未做收入,货款汇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卡号上,计算少缴增值税500000元(该公司2006年申报增值税300000元,企业所得税70000元,其他地方各税30000元)。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复印了该企业部分账簿资料,并由该企业财务人员在复印件上写明了“此件与原件相符,由我单位提供”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书证。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收入的迹象,为避免国家税款流失,经市国税局局长批准,检查人员持由市国税局长签发的《查封(扣押)证》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其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的税收保全措施。执行查封、扣押工作由王方、张正负责,他们通知该企业的仓库保管人员到场,查封了该企业的部分库存产成品,根据查封物品填制了《查封商品、货物、及其他财产清单》,并加贴封条。对这部分查封物品,稽查人员指令该企业负责保管。
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该案件已经达到立案标准,按规定填制了《立案审批表》,报稽查局长批准后予以补充立案。
检查人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和要求制作了《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交由被查对象财务负责人逐项核对,签署“情况属实”,并签字盖章。
7月15日,检查结束,检查人员整理案件资料,将所调取的账簿资料按规定退还给了该公司,并制作了《税务稽查报告》,认定该企业在账簿上不列收入,已构成偷税,作出补缴增值税500000元,拟处以偷税数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5000元,并对其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处以罚款9000元的处理意见,提交审理科审理。
案件审理科对《税务稽查报告》及案件证据资料进行了审查,于7月30日审理完毕,提出了同意《税务稽查报告》的意见并报经稽查局长批准。7月31日,审理科制作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纳税人,并取得了相应的《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该公司于8月3日向稽查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稽查局决定在8月22日举行听证会,局长书面授权检查组长王方主持听证会,于8月20日向该企业送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通知企业到市稽查局会议室举行听证。经过听证,双方对偷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无异议,但对未开发票处以罚款提出异议,稽查局未予采纳。
8月23日,审理科制作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报稽查局长批准,分别要求纳税人10日内缴纳税款和罚款。
8月24日,审理科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交执行科签收执行。同日,执行科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处,该企业拒绝接收,并拒绝签署《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稽查局执行人员在《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上写明了拒收理由和日期,并在送达人处签名,将税务文书留在了该企业财务科办公室,视为送达。
9月3日,《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税款、罚款缴款限期期满,纳税人未缴纳税款、罚款,未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科报请市国税局长批准后,将查封的物品交依法成立的拍卖机构拍卖。9月10日,拍卖结束,稽查局以拍卖所得抵缴了税款、罚款及查封、拍卖等费用。9月15日,稽查局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了被查对象。
9月16日,该单位对是稽查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书面向市国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9月25日,市局决定受理该行政复议申请,并于9月30日将申请书副本发送给市稽查局,10月20日,市稽查局提出书面答复,并提
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12月22日,市局作出了维持市稽查局的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
请根据给定的案情,指出税务机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正确做法。
参考答案:(1)《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及其附件,应报稽查局长批准。
(2)《税务稽查通知书》应为《税务检查通知书》。《征管法》第59条。
(3)《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应为市国税局长签发。《征管法》细则第86条。
(4)《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应为一式两份,税务机关和被查对象各存一份。
(5)被询问人在《询问(调查)笔录》上应逐页签名押印。
(6)询问人和记录人在《询问(调查)笔录》上不得互相代签名。
(7)到该企业开户银行查询被查对象在银行的存款情况的调查取证应两人以上。
(8)执行查封、扣押时应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到场。《征管法》细则第63条。
(9)偷税未加收滞纳金,达到移送标准未移送。《征管法》63条,《刑法》201条。对于该单位不开发票偷税属于同一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4条。
(10)审理超时,审理人员接到稽查人员提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10日内审理完毕。且案件已达大要案审理标准,应提请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会审。 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44条。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为15日
(11)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第5、7条。
(12)罚款的缴纳期限应为15日。《行政处罚法》
第46条。
(13)留置送达应有见证人签名,方视为送达。《征管法》细则第103条。
(14)罚款应在诉讼期后才能强制执行。《征管法》
第88条。
(15)拍卖所得剩余部分应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征管法》细则第69条。
(16)市局应该在5日内审查受理,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发送给稽查局,稽查局应该在10日内,出书面答复,市局应该在60日内做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法》第17、23、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