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轴搅拌桩监理细则1
熙和园住宅小区工程
水泥搅拌桩工程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 监理部
目 录
1. 工程概况 .................................. 2. 编制依据 .................................. 3. 监理工作流程 .............................. 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 5.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 6. 安全监理措施 ..............................
1: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住宅小区工程,首期项目由住宅、配套公建,地下车库共18栋建筑组成,其中包括16栋5—7层的多层住宅,一座附建式地下汽车库及一栋配套公建一。首期总用地面积67238.8㎡,总建筑面积128148.15㎡(地上81982.22㎡,地下46165.93㎡)本工程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七度,建筑防雷等级三级,地上部分多层住宅,地下部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2 编制依据 2.1 监理规划; 2.2专项施工方案; 2.3 施工组织设计;
2.4 本工程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2.5 相关标准规范
⑴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⑵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⑶ 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 ); ⑷ 国家标准《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⑸ 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⑹ 地方标准《基坑工程设计规范》(DBJ08-61-97); ⑺ 地方标准《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J08-40-94);
⑻ 地方标准《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试行)DGJ08-116-2010); ⑼ 地方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DB175-1999); ⑽ 地方标准《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11-1999);
⑾ 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监理工作流程及控制要点
1.监理工作流程
三轴水泥搅拌桩止水帷幕工程监理工作流程(一搅两喷):
2.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2.1三轴水泥搅拌桩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值 附表:
2.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2.2.1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审查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诚信手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审核施工承包单位营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审查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超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审查分包单位以往是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等,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技术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施工分包单位。
对水泥和检测试验单位也应按照分包单位进行管理。 水泥供应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供监理单位审查:
⑴ 供应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生产许可证、诚信手册; ⑵ 供应单位的业绩;
⑶ 建筑建材企业内部试验室检测能力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⑷ 专职管理人员和检测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检测试验中心分包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供监理单位审查:
⑴ 材料检测试验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诚信手册; ⑵ 材料检测试验单位的业绩; ⑶ 计量认证证书;
⑷ 专职管理人员和检测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2.2 质量、技术管理体系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三轴水泥搅拌桩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督促承包单位填报《质量管理体系报验申请表》(A4)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框图;《技术管理体系报验申请表》(A4)附技术管理体系组织机构框图;督促承包单位填报《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报验申请表》(A4)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承包单位填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A.0.1),经总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方可开工。
2.2.3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审查三轴水泥搅拌桩承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承包单位填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表》(D-a3),并提交以下资料供项目监理部审查:
⑴ 特种作业操作证; ⑵ 特种作业人员身份证。
2.2.4 施工机械设备、检测仪器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等审查三轴水泥搅拌桩承包单位拟投入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检测仪器设备。督促承包单位填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D-a6)《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核查表》(D-a7)及《检测仪器报验申请表》(A4)并附设备出厂合格证、检定证书,承包单位所采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三轴搅拌桩机)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鉴定,取得有效的鉴定证书并经批准后方可用于本工程,未经过审批的施工机械设备、仪器不允许用于本工程。具体报审资料要求如下:
2.2.4.1 一般机械设备(钻机、电焊机、空压机、挖机等)报审资料如下: ⑴《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确认报审表》;
⑵《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核查表》; ⑶ 出厂合格证;
⑷ 企业内部使用验收资料;
2.2.4.2 测量仪器、检测设备报审资料如下: ⑴《检测仪器设备报验申请表》; ⑵ 有效的鉴定证书;
⑶ 特殊工种(测量人员)上岗操作证。 2.2.5 原材料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拟投入本工程的水泥等原材料。督促承包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并提供相应的附件供监理审查,提交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水泥必须在工程施工前一周进场并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样复试合格后方准用于工程,未取得复试合格报告的水泥禁止用于本工程,不允许使用立窑水泥。
水泥报审应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出厂质量证明单、复试报告(3天强度报告、28天强度报告)、交易凭证、备案证明及现场验证单。
2.2.6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在工程正式开始施工前一周,承包单位应提交经投标法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供监理审查,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2),重点对施工参数、技术措施、进度计划、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含水泥库、注浆设备及浆液配制区、泥浆沉淀池、泥浆外运的场内路线、对环境保护的措施)、桩位施工布置图(含桩号、桩机号、桩机工作走向及起始位置等)进行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一周内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将需补充、完善的审查意见填写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请承包单位按监理审查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并将补充完善好的专项施工方案重新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2)供监理审查,经审查承包单位已经按要求将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完善,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并报建设单位。
2.2.7 测量放样复核审查
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
行检查。承包单位进场后首先须编制测量定位放样专项方案,其次要对业主移交的测量控制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核并填报《施工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A4)交监理审核,测量监理复核无误后,同意承包单位将控制点和水准点引测至施工现场作为临时控制点和临时水准点,同时对其进行保护,根据临时控制点和临时水准点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测量放样工作,还要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仪器检定证书。具体报审提交资料如下:
2.2.7.1 控制点、水准点复核
⑴《控制点、水准点报验申请表》(A4); ⑵ 工程控制点复核记录; ⑶ 水准点复核记录表; ⑷ 测量人员岗位证书。
2.2.7.2 临时控制点、水准点放样复核
⑴ 《临时控制点、临时水准点放样报验申请表》(A4); ⑵ 临时控制点放样记录; ⑶ 临时控制点复核记录; ⑷ 临时水准点放样记录表; ⑸ 临时水准点复核记录表。 2.2.7.3 工程基准线测量放样复核
⑴ 《工程基准线测量放样报验申请表》(A4); ⑵ 工程基准线放样记录; ⑶ 工程基准线复核记录。
监理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并形成监理复核记录。 2.2.8 开工条件审查
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及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工程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办妥开工前的各种手续。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报审并报建设单位:
⑴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⑵ 征地拆迁工作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⑶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⑷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经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经进场并经审查合
格,主要工程材料已经落实并经经检验合格;
⑸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经完成; ⑹ 施工测量放样复核已经完成;
⑺ 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2.2.9 其他
监理工程师应熟悉掌握施工区域的地质资料,查明建筑场地内有无不良地质现象及管线等地下障碍物,如发现地下障碍物,应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清障处理,如发现有不良地质现象,应督促承包单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后方可施工。
2.3 施工过程监理控制要点 2.3.1 施工场地的控制
施工场地应进行平整,清楚地表硬物和地下障碍物,遇有明浜及低洼地时应抽水和清淤,回填粘性土并分层夯实,路基承载能力应满足重型桩机和吊车平稳行走移动的要求,如果承载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在桩机下面铺放钢垫箱,确保桩机的稳定安全。
2.3.2 施工机械设备的控制
现场监理人员检查核对进场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是否与施工前所提交的施工机械设备资料相符,如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可不予书面认可;监理工程师在作业过程中,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严禁机械带病运转,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避免事故隐患,确保使用安全。三轴搅拌桩机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 具有搅拌轴驱动电机的工作电流显示; ⑵ 具有桩架立柱垂直度调整功能; ⑶ 具有主卷扬机无级调速功能;
⑷ 主卷扬机采用电机驱动的应有电机工作电流显示,主卷扬机采用液压驱动的应有油压显示,或具有钢丝绳的工作拉力显示;
⑸ 桩架立柱下部装有搅拌轴的定位导向装置;
⑹ 在搅拌深度超过20米时,须在搅拌轴中部位置的立柱导向架上安装移动式导向装置。
⑺ 注浆泵的工作流量应可以调节,用于贯入送浆工艺的注浆泵额定工作压
力宜大于2.8MPa。
监理工程师应将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内容留好记录 2.3.3 轴线及桩位控制
承包单位测量放样定线后应做好内部的测量技术复核工作,监理应对承包单位测放的轴线和桩位进行复测,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复测验收的轴线延长后加以保护。正常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在巡视过程中也应对桩位进行抽查。
监理工程师应将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内容做好记录 2.3.4 挖导沟清除地下障碍物的控制
三轴水泥搅拌桩施工一般均需提前挖导沟,承包单位应根据基坑围护内边控制线开挖导向沟,导沟一方面可以储存上涌的水泥土及泥浆,另一方面通过挖导沟可以清除杂填土等地下障碍物。因此监理在承包单位挖导沟时应巡视查验导沟平面位置的宽度、深度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以及导沟内地下障碍物清除状态,对清除不彻底的要督促做好。
2.3.5 施工工艺的控制
根据设计要求或为了提高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或设计对加固土体强度有要求时,均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执行一搅两喷工艺(见下图示意)
2.3.5.1 桩机就位控制
⑴ 检查桩机就位场地是否平整、坚实,必要时垫道板,保证钻机平稳。 ⑵ 检查机头是否已正确对准桩位轴线,桩机应保持底盘水平、立柱导向架
垂直,检查桩机立柱导向架垂直度偏差是否小于1/250。
2.3.5.2 浆液水灰比控制
⑴ 检查水泥浆液级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做到挂牌施工。检查浆液拌注设备及有关计量设备是否完好,管路接头是否严密。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水泥浆液的设计配比与拌浆机操作规定拌制水泥浆液,检查承包单位是否通过滤网将拌制好的浆液倒入具有搅拌装置的贮浆桶或贮浆池中,防止浆液离析。因故搁置超过2h以上的拌制浆液,应作为废浆处理,严禁再用。
⑵ 监理工程师在每台设备的每个工作台班使用比重计对储存在储浆桶内的水泥浆液进行水泥浆液比重测试,每台班应3次抽检水泥浆比重。本工程设计要求水灰比为1.5,经过计算所得的水泥浆液比重应≥1.37,以确保水泥浆中的水泥掺量不少于水泥土桩体重量的20%。在测定浆液比重时,所取出的浆液必须是经搅拌过的浆液。根据水灰比计算水泥浆的比重,具体方法如下:
计算方法一
3.1(1+A) 3.1(1+1.5)
水泥浆比重(密度)= = =1.372
1+3.1A 1+3.1*1.5
水泥比重为3.1,水灰比为1.5。
计算方法二
水重量+水泥重量
水泥浆比重(密度)=
水体积+水泥体积
水重量+水泥重量
=
水重量/水比重+水泥重量/水泥比重
1.5+1 2.5 2.5
= 1.372
1.5/1+1/3.1 1.5+0.3226 1.8226
在施工过程中,应留存进货原始单据,并认真做好材料监控工作,对单根水泥用量进行对比,从总水泥用量上控制水泥搅拌桩施工质量。
2.3.5.4 桩径控制 三轴水泥土搅拌桩的桩径是靠每个搅拌轴下部的叶片长度来控制的,因此监理
每班应对叶片磨损后的长度进行尺量检查至少两次,若发现桩径小于10mm时,必须要求施工人员加焊接长。当发现叶片在土中搅拌脱落时,也必须要求施工人员补焊。
2.3.5.5 桩长控制
一般采取以下双控措施:
⑴ 搅拌轴下沉深度控制
根据设计桩长在搅拌轴上部划一红漆标记,此红漆标记至搅拌轴底端的距离L=设计桩长L1+机架底盘顶面齐平时,即桩长满足设计要求。监理在现场巡视时注意随时驻足观察。
⑵ 根据浆量每罐水灰比1.5水用量937千克,水泥用量625千克,每颗桩四罐水泥浆,水泥用量2.5吨。
2.3.5.6 桩体垂直度控制
检查机头是否已正确对准桩位轴线,检查桩机立柱导向架垂直度偏差是否小于1/250。
2.3.5.7 喷浆下沉与提升速度控制
⑴ 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严格控制桩机机头的下沉和提升速度,确保水泥土充分搅拌,必须严格做到二次喷浆。浆液泵送流量应与三轴搅拌桩机的喷浆搅拌下沉速度或提升速度相匹配,确保搅拌桩中水泥参量的均匀性。
⑵ 检查搅拌下沉速度是否≤1m/min,检查搅拌提升速度是否≤1m/min,机头下沉及提升桩机钻杆的同时启动注浆泵开始喷浆,注浆泵额定工作压力宜大于
2.8Mpa,使水泥浆自动连续喷入桩体土中。
⑶ 检查在桩底部位是否重复搅拌注浆,并督促承包单位派专人负责记录搅拌桩机机头每米下沉和提升的时间及注浆量。
⑷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故停止注浆,应将机头下沉或提升至停浆点以下或以上0.5m,待恢复供浆开泵时再喷浆提升。
2.3.5.8 桩体搭接及施工冷缝的控制
检查桩机移位距离是否确保套钻成桩,一般宜纵向隔孔跳钻,控制相邻两桩施工时间间隔不应超过12小时,当因故超过12小时,搭接施工必须放慢搅拌速度保证搭接质量,如果时间过长无法搭接或搭接不良,监理工程师应作为冷缝在《监理日记》上记录在案,请设计、监理、业主等单位共同参加措施讨论会,共
同商讨采取可靠补救措施,如在搭接处外补做搅拌桩或旋喷桩的技术措施,确保成桩的垂直度及连续无缝,以便达到较高止水效果。项目监理部整理专题会议纪要,同时请设计单位出具工程洽商记录,作为施工的依据。
2.3.5.9 成桩质量报审及检验的控制
⑴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每台桩机每天成桩做为一个检验批,每一检验批要抽查桩数的20%。
⑵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记录,填写《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表》,监理应经常检查各台桩机上的记录是否属实。
⑶ 每一检验批施工完成,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填报《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工程报验申请表》(A4表),后附《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及《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表》,由监理工程师对检验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桩身强度应采用试块试验确定,。
2.4 验收阶段监理控制要点
三轴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应分三个阶段,即成墙期监控、成墙验收和基坑开挖期质量检查。
2.4.1 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成墙期监控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 验证施工机械性能、材料质量、试成桩资料;
⑵ 逐根检查搅拌桩的定位、长度、标高垂直度等;
⑶ 严格查验搅拌桩的水灰比、水泥参量、下沉与提升速度、喷浆均匀度、水泥土试块的制作与测试、搅拌桩施工间歇时间等。成墙期监理控制要点已在上述章节中阐述。
2.4.2 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成墙验收应按施工段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本工程将每天每台桩机成桩数量做为一个检验批进行报审。
⑴每一检验批质量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均应督促承包单位填报《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工程检验批质量报验申请表》(A4表),后附《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及《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记录表》,由监理工程师对检验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⑵ 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后,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填报《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A4表)
及《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围护D-2),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竣工资料及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
第三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 监理工作方法
1.1 审核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
1.1.1 审批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止水帷幕专项施工方案,核实与控制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质量;
1.1.2 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1.1.3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工序产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工序交接检查(自检)、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等文件、资料,以确保和控制施工过程的质量;
1.1.4 审核与签署现场有关质量技术签证、文件等。
1.2 指令文件与一般管理文件
1.2.1 停工指令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监理的授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总监有权下达停工指令:
⑴ 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
⑵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的管理;
⑶ 隐蔽工程未经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⑷ 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认可;
⑸ 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1.2.2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
当出现违反设计图纸、合同要求、工艺标准、操作规程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行为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整改指令。
1.2.3 工程变更单
严格工程变更、修改程序,除设计单位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外,其他工程所有的变更均须监理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再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并交由监理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和协调,再签发工程变更单。
1.3 现场监督和检查
1.3.1 检查的内容: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工序施工中的跟踪监督;
1.3.2 现场监督检查的方式:巡视、旁站;
1.3.3 现场检验的方法:目测、量测、试验。
1.4 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
规定监理、承包方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程序,如工程验收程序、工序交接验收工作程序等。
1.5 专题会议
根据工程需要,召开本专业专题会议,作好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
1.6 工程款支付
利用工程款支付手段控制工程质量。
2. 监理工作措施
2.1组织措施
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审核专职质量、技术等管理人员资质,审核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证,检查人员数量配置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2 技术措施
督促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及时审查承包单位上报的各专项施工方案。
2.3 经济措施
根据合同约定,审核已完合格工程量及相应的付款报告。
2.4 合同措施
根据合同要求核查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章 安全监理措施
1. 三轴水泥土搅拌桩工程施工前应严格检查机具及接头处的可靠程度,防止压力过大或接头爆裂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2. 检查夜间施工时是否有良好的照明,施工照明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以防触电。
3. 由于浆液材料可能有一定的刺激性和腐蚀性,操作人员在配置浆液或压浆时应佩戴眼镜、口罩、工作服、手套等劳防用品,以防浆液误入口中或溅至皮肤上。
4.在通风不良的地方进行注浆施工时应有通风设备或排气设备。
5.在配制或压入有可燃性的浆液时,施工现场要远离火源或禁止吸烟并设置消防器材,以杜绝火险隐患。
6.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要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7. 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零点必须用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做工作零线。
8. 大型机械(如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机)的拆装应进行监控和检查验收。
9. 钻孔时当出现机架摇晃、钻杆抖动等异常现象时,应停钻探明原因并经处理后再继续施钻。
10.施工前应清除高空、地面及地下各种障碍物,施工时机械位置处地基应坚实,防止桩架倾倒。
11.非施工操作人员应远离作业影响范围,禁止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12.已施工完成的地方应拉设警界线,防止人员陷入或被掩埋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天津冶金规划设计院 监理项目部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