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设计导则
香港城市设计导则
1. 引 言
城 市 设 计
2. 背 景
3. 地 理 设 计 环 境
4. 城 市 设 计 的 基 本 要 素 和 特 点
5. 应 用 范 围
6. 城 市 设 计 指 引
6.1 一 般 的 城 市 设 计 考 虑 因 素 核 对 表
6.2 特 定 的 主 要 城 市 设 计 课 题 的 指 引
( 1 ) 市 区 边 缘 地 区 和 乡 郊 地 区 的 结 集 程 度 和 密 度
( 2 ) 发 展 建 筑 高 度 轮 廓
( 3 ) 海 旁 用 地
( 4 ) 公 共 空 间
( 5 ) 街 景
( 6 ) 文 化 遗 产
( 7 ) 观 景 廊
( 8 ) 建 筑 物 的 外 露 支 柱
7. 特 定 的 主 要 土 地 用 途 的 指 引
8. 实 施
空 气 流 通
9. 背 景
10. 整 体 目 标 、 应 用 范 围
11. 空 气 流 通 意 向 指 引
11.1 主 要 原 则
11.2 地 区 层 面
( 1 ) 地 盘 布 局
( 2 ) 通 风 廊 风 道
( 3 ) 街 道 布 局 的 定 向 、 模 式 及 扩 阔 街 道
( 4 ) 海 旁 用 地
( 5 ) 高 度 轮 廓
( 6 ) 休 憩 用 地 及 行 人 区 的 绿 化 和 分 布
11.3 地 盘 层 面
( 1 ) 平 台 建 筑
( 2 ) 建 筑 物 的 排 列
( 3 ) 建 筑 物 的 透 风 度
( 4 ) 建 筑 物 的 高 度 和 外 形
( 5 ) 园 景 美 化 设 施
( 6 ) 外 伸 的 障 碍 物
( 7 ) 冷 质 物 料
12. 空 气 流 通 评 估
13. 结 论
二零零六年七月版本
1. 引言
1.1为了提升香港作为世界级城市的形象,以及改善我们建设环 境的质素,规
划署先在二零零三年完成了【香港城市设计指引】研究 (下称【城市设计研究】) ,
再在二零零五年完成了【空气流通评估方法可行性研究】。
1.2本章所载的城市设计指引,是根据上述两项研究的结果和建议制订的。内容
涵盖主要的城市设计及空气流通课题,旨在从宏观及微观层面上缔造美感和功能
兼备的环境。
城市设计
2.背景
2.1简单来说,城市设计犹如艺术创作,可以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亦是城市规
划中一个重要的元素。对于香港这类人口稠密的动感之都,城市设计尤为重要。
它关乎建筑群整体的视觉影响、人与环境之间的连系、活动空间的建立、市容和
公共空间,以及改变整体城市景观的过程。城市设计就实体和空间的配置,以及
建筑形 式的组合及其与四周空间和环境的立体关系。制定一个大纲,以达致环
境美化和高素质的社会文化。
2.2要为香港建立一个高素质、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优质建设环境,在规划和
发展过程中,须充分考虑城市设计的概念和原则。
2.3规划署于二零零三年完成【城市设计研究】。目的是拟备一套城市设计指引,
推动市民认识城市设计上的考虑因素,并作为评核城市设计的大体纲领。下文各
节详载根据【城市设计研究】的结果和建议而制订的参考性城市设计指引。
3.地理设计环境
3.1香港山峦环抱,海滨蜿蜒伸展,并有天然海港横贯其间。这地理环境对城市
形貌有以下重要的影响:
(a)围绕维多利亚港和背靠鲜明山脉的发展,树立了我们城市的面貌;
(b)香港的陡峭地形促使各区的城市发展集中在平地和填海土地上,绵延的山
脉则构成城市的天然背景;
(c)山脉将香港分割成数个各具特色的景色区。虽然这些景色区的发展形式或
密度各不相同,但不一定影响毗邻的景色区。
4.城市设计的基本要素和特点
4.1城市设计应着重变现香港优美特色的基本设计要素。改善香港建设环境中未
如人意的部分,并保存和巩固香港的特色,是整体城市设计的方向和概念。
4.2香港的城市设计要素包括: 宏观层面:都市形象
·天然环境 ·轴线规划
·海港 ·都市模式和外形
·山脊线 ·门廊
·基础设施 ·功能分区
·环境保育 ·土地用途和活动
·地区特色和市容 中观层面:建筑物和空间
·建筑物的组合 ·结集程度和高度
·建筑设计和风格 ·地标
·都市空间和城市广场 ·休憩用地和公园
·街道及其模式 ·行人路和行人连接通道
·观景廊 ·建筑物之间的连接和融合 微观层面:用者与环境的关系
·人本比例 ·渐变
·和谐 ·街景
·街道设施 ·广告和指示牌
·用料、色彩和材质
5.应用范围
5.1香港有本身的发展需要,所采用的城市设计概念,均须切合香港的需要。因
此 ,城市设计指引不应作出过份严紧的限制和规定,而是造就有创意的设计。
在发展机会容许的情况下,我们应积极做好城市设计,以达到下列目的:
·提升质素:透过创造与天然环境互相配合的优质环境改善市民的生活质素。
·融合灵活:制定一套融合灵活及持续的城市设计指引。
·提倡活力:提倡多元和富活力的香港精神。
·保持弹性:提供弹性,让创新的意念和计划有机会落实。
5.2由于城市设计涵盖多个不同范畴,并可能涉及不同的价值观,因此在应用这
些城市设计指引时,亦应参考《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内的其他相关篇章,以作
出平衡。
6.城市设计指引
6.1一般的城市设计考虑因素核对表。
6.1.1以下的核对表,可用以评估规划和发展建议所涉及的城市设计问题:
宏观层面 天然环境
·天然环境的主要特点/组成部分
·天然景观、文化或社会经济资产在地理和视觉景象质素上的直接及间接影
响
·配合天然环境和景观 人造环境
·城市环境
·添加城市特色及创造高质素环境以促进城市景致
·地标的适合性及所产生的视觉影响
·视觉景物的适合性及显见度
·景观和发展模式方面的协调
·整体高度轮廓和结集程度的协调
·地方特色的增强
·与历史文物环境的协调
中观层面 天然环境
·对天然景观在地理和视觉景像质素上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人造环境
·地点的合适
·与现有观景廊的关系
·对光线透射和空气流通的影响
·与街道模式的协调
·地标的适合性及所产生的视觉影响
·整体高度轮廓和结集程度的协调
·与地区文物的协调
·对四周环境的影响
微观层面 天然环境
·在功能上与天然环境的配合
·与当地天然景观的配合 人造环境
·适当配合街道环境和功能
·方便行人的环境
·人本比例和提升质素
·空间感的建立
6.2 特定的主要城市设计课题的指引
6.2.1下文各段载列关于特定的城市设计课题的指引。
(1)市区边缘地区和乡郊地区的结集程度和密度。
6.2.2市区边缘是指已发展的市区与尚待发展的乡郊地区的接壤处。在边缘地区
进行发展的一般原则是尊重天然环境、为发展区适当定界,以及在市区与乡郊地
区之间提供视觉和地理上的联系。这些联系必须稳固,以促进居民的心境健康,
从而有助提升生活质量。视觉联系应包括可观赏附近天然景色的主要观景廓,如
可能的话,这些视觉联系应一直伸展至市区的中心。
6.2.3乡郊地区的建筑物高度、结集程度和建筑外形,应与乡郊环境和现有发展
(例如传统乡村)和谐协调。应鼓励采用不同的建筑风格,以免发展项目流于刻
板或单调,同时应避免兴建与附近环境互不协调的突兀建筑物。
(2)发展建筑高度轮廓
6.2.4由于普遍地积细小,要充分用尽发展密度。以往只好不断进行高空发展,
结果造成香港今日楼高街狭的城市面貌。扯旗山和狮子山的山脊线,构成城市的
天然背景,是香港著名的景色。但随着日益增多的高楼大厦,这山脊线已受到遮
挡。此外,在大屿山和新界等的山脊线和山脉,为新市镇与郊野公园之间定出分
界和城市的远点标志。
6.2.5市民普遍认为山脊线/山峰是香港的珍贵资产,在进行发展时必须格外考虑,
加以保护。在香港采用发展高度轮廓,目的正是要维持并加强城市与天然景色,
特别是与山脊线/山峰的关系。为保护维港两岸的重要山脊线/山峰和山峦的景观,从主要和人流集聚的瞭望点望向的山脊线应维持一个不受建筑物遮挡地带。《都
会计划(一九九一年)》 所载的指引建议设立一个2 0 %至3 0 %山景不受建筑物
遮挡地带(图2),可作为初步依据,但对个别情况可灵活放宽,以及容许在适
当地点出现地标建筑物以突出山脊线。
(a)香港岛的指引
6.2.6香港岛有优美的天然环境,扯旗山巍然耸立,遥望维港和九龙半岛。港岛
北岸发展应配合扯旗山和其他山脊线/山峰(图3),以保护从九龙(特别是从拟
议的西九龙文化艺术区、尖沙咀的文化场馆及东南九龙发展的拟议海滨长廊)望
向的景观。在上述这些瞭望点的观景廊内,应避免无限制高度及破坏不受建筑物
遮挡地带的发展。对于个别地区的景色,可视乎情况考虑其他合适的瞭望点。
6.2.7绵延的山峦,与蓝天碧海互相辉映,令人对香港留下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香港与悉尼、温哥华、三藩市和里约热内卢被誉为全球最美丽的五个海港。有此
美誉,自应保护由山顶眺望维港的视野。保护从海旁地区望向的山脊线和山顶景
观,亦有助保护从山顶和其他山脊线俯瞰海港和城市的景观。
6.2.8至于香港岛的其他地方的发展高度,应着重加强特定地区的地方特色、保
护壮观的山峦背景,以及配合邻近地区的风格。城市的轮廓应依天然地形勾划,
而高度分级的轮廓则应顺着地势发展。应提供视觉调剂空间,并在不同地区规划
不同的建筑物高度轮廓和结集程度(图4)。保留低矮和低密度地区,可使城市
核心地区的建筑发展更趋多元化。
(b)九龙的指引
6.2.9九龙方面,绵延不断的山脊线由狮子山一直伸展至飞鹅山。飞鹅山山势雄
伟,大片的岗峦,衬托出东九龙和东南九龙起伏多姿的背景。由湾仔的香港会议
展览中心新翼、西营盘的中山纪念公园和主要九龙山脊线的景观,应予保护(图
3)。在这些瞭望点的观景廊内,发展高度应避免破坏不受建筑物遮挡地带。
6.2.10至于九龙的其他地方,其考虑因素与香港岛其他部分的考虑因素(第6.2.8
段)类似。
(c)新市镇的指引
6.2.11新市镇的发展项目,最高的发展应位于中心地带,然后向市镇边缘地点递
减为中至低层。应避免兴建与附近环境格格不入的突兀建筑物。新发展应配合新
市镇的独特地形和景观环境(图5),并渐次降低建筑物高度,使新市镇与邻近
的低矮发展环境互相协调和融合。可观赏山峦背景或水域景色的观景廊/通风廊,
应予保留。在合适情况下,应在文娱/商业中心或核心地点建立地标(图6)在
市镇中心,可利用低矮建筑物,例如社区会堂、学校等,作为视觉调剂和缓冲空
间(图7)。
(d)乡郊地区的指引
6.2.12应在各乡郊景色区内拟定适合的发展高度轮廓,以保存与市区不同的特色
(图8)。在适合的情况下,应鼓励在新的低矮发展中采用不同的建筑物高度,
令近郊地区的建筑外形更添姿采和趣味。应避免千篇一律或单调乏味的建筑模式。建筑物高度和结集程度应与乡郊环境和谐协调(图9)。在未受破坏和景观易受
影响的景色区,三层是最高可采纳的建筑物高度。
(e)摩天大厦的指引
6.2.13全球予人印象最鲜明突出的城市,往往有多幢高耸入云的大楼,鹤立于一
般建筑物之间。建筑设计出色而且地点适当的摩天大厦,有助建立城市的形象。
6.2.14为摩天大厦选址时,有两项主要准则:
·环境—摩天大厦应坐落于适当的选址或地点,位置明显,而且与城市的整体外
形相衬。建议发展应与其他城市设计目标没有冲突。
·功能—建议发展应与整个城市的重要功能息息相关,例如交通运输枢纽,或具
有社会或文化价值。
6.2.15西九龙填海区的南端与尖沙咀区将形成为一个新的主要高楼建筑枢纽,而
【城市设计研究】建议在上址以外不应再划设同类枢纽。
(3)海旁用地
(a)理想和目标
6.2.16城市规划委员会就维多利亚港所订立的理想,是务求维港成为富吸引力、
朝气蓬勃、交通畅达及象征香港的海港,成为港人之港、活力之港。有关设计目
标是:
·完善维港规划,增强港人和维港的连系。
·增添优美景致,让市民尽览维港风光。
·增添维港魅,力促进旅游事业。
·鼓吹富创意的建筑设计及提供规划完善的设施、休憩用地和行人道路网,促
进多元化的活动,缔造优美海滨环境。
6.2.17维港是香港市民的特别天然资产应受到保护。在维港内进行填海工程,必
须确保环境素质,以及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在海港内不准进行填海工程推定的原则。 (b)功能多元化
6.2.18沿海旁应预留用地作文娱、旅游相关、康乐和零售用途。应藉多元化的活
动和功能,为海滨注入生气,营造享乐气氛(图10)。应鼓励在海旁进行富视觉
趣味和可吸引人观赏的活动。如可行的话,应为一些静态的活动,例如钓鱼和放
风筝,提供方便。应避免海旁区出现会间断海滨长廊的不协调土地用途,例如货
物装卸区(图11),以及一些位处海边会在视觉上和实际上构成障碍的大型基础
设施(道路是其中一例)(图12)。
6.2.19如可行的话,应辟设连贯的海滨长廊,让公众消闲遣兴,可以踱步、缓跑、
踏单车、垂钓作乐。甚至闲坐其间,各适其适。应鼓励在海旁加入一些富趣味的
聚脚点,例如园景美化设施、休憩处、观景区、步道和小码头,令海旁地区更添
活力。
(c)设计
6.2.20海旁发展应着意于美化海滨的形貌,以及配合海滨的环境布局。在适合的
情况下,应在适当地点设立地标,例如在海港的入口,或竖立地区标志。楼宇体
积会产生重要的视觉影响。在显著的海旁位置,应选用适当的地积比率、楼宇高
度和分布。设计优美的海旁建筑,则更值得鼓励(图13)。
(d)建筑物的高度和外形
6.2.21建筑物的高度和空间应与人本比例有一定关系,令使用者感到方便、易于
适应,并认同其设计。香港地少,很难完全做到以人为本,但可透过善用不同空
间、园景美化和街景等,改善这个情况。用以人为本的标准来改善公共房屋和私
人屋苑的设计,有助纾缓压力。
6.2.22建筑群应加入一些设计独特的建筑物和枢纽区,并让人从海旁看到内陆景
观(图14)。应鼓励发展多元化的建筑群,避免海旁的面貌单调乏味。
6.2.23较高的建筑物应建于内陆地区,而较低矮的建筑物则在海旁地区,以避免
海旁充斥高楼大厦,并同时增加从市区眺望海景的可观度。在海旁的建筑物,在
规模上和外墙设计上应该是配合的,以免在沿岸形成【墙壁效应】。如适合的话,
应在沿岸发展出一个高低有致的建筑物高度轮廓(图15)。在新发展区,则应考
虑在沿岸指定一些地点作低矮和低密度发展。
(e)车流和人流
6.2.24车辆交通和停车场通道,应只限位于海旁发展向内陆的一面。应提供一个
舒适的行人环境,以确保行人可以充分享受在海旁游玩的乐趣。应在海旁地区与
城市核心之间提供行人通道(包括为残障人士而设的设施),尽量方便行人前往
海旁地区(图16)。
6.2.25应透过辟设海滨长廊,增加行人前往海滨的方便。可行的话,海滨长廊应
沿岸边连续性伸展,同时在若干地点与内陆连接。
(f)园景设施和休憩用地的供应
6.2.26向内陆的一面应设有休憩用地,以吸引游人进入。每隔一段距离,亦应有
休憩用地连接海滨,以产生连贯性和观景看透度。休憩用地应按不同大小分布。
如果情况适合,可考虑辟设一些较大的休憩用地,以供公众聚会或举办文化和社
交活动。
(g)海岸线的形状
6.2.27香港过往的海岸线蜿蜒曲折,景致迷人,但沿海的发展有可能把海岸线和
海湾拉直,造成平直而乏味的海岸线。日后如修筑海堤,应重视天然的海岸线和
营造出有生气的海岸线。
(4)公共空间
6.2.28城市设计的每一个环节,都对公共空间有一定作用。下文所概述的措施,
可令发展有实际增值,例如增加店铺附近的行人网络。
(a)街道
6.2.29应为街道主要两旁创造多姿多采且能应时配合的环境,令行人感到趣味,
亦为街道增添活力。面向人流旺盛的街道,应鼓励设立零售铺。机房应尽量置于
横街或后街。在适当的街角,可设立一些易于识别的标志和腾出更多空间,以改
善街道环境和营造地方性的归属感 。
6.2.30应加入人本比例的设计元素,例如周边商场作为人与建筑物之间的中介景
物。建筑物的外墙和平台的边缘,尤其是地面和第一层,无论在建筑设计、建筑
细节和建材选料方面,均应着重趣味性(图17)。
(b)休憩用地
6.2.31应鼓励辟设园景建筑与园林种植配搭得宜的休憩用地,以迎合动态及静态
康乐用途在功能上的要求。详细的局部园景设计,则应配合个别地点的情况,尽
量做到容易辨识和 环 境 舒 适,并为城市提供一片绿化园地。在休憩用地内,
应竖立别具特色的地标景物,营造方向感和地方感(图18)。
6.2.32此外,应鼓励在发展项目的地面、平台和屋顶辟设能方便使用者到达的休
憩用地(图19)。如可行的话,在进行发展时,应尽量拨出多些地面空间,以辟
作园林休憩用地。
6.2.33应沿街道、主要运输走廊和行人通道植树,以及辟设园景绿化区和美化市
容地带,以调和呆板的人工环境。应避免把休憩用地设于边缘地区,令用地无人
问津。应尽量方便公众前往休憩用地。加强空间的视觉连系,可有助引导行人前
往休憩用地设施(图20)。亦应鼓励灵活善用休憩用地,让市民得以充分享用这
些设施 。
(5)街景
6.2.34街景一词泛指街道的整体外貌及在街道上所见的一切景物,涵义甚广。就
城市设计而言,街景有以下几个重要目标:
·尽可能确保街道的所有组成部分无论在设计、用料和建造上均质素优良;
·力求格调一致,和谐协调;
·尽量在核心区开发以行人为本并能吸引行人的空间;
·配合人本比例的设计及残障人士/长者的需要。
6.2.35街景与一个地方的整体性是有关连的。凡在街上所见的景物及所获得的体
验,均涵盖在内。下文逐一谈论街景的各个组成部分。
(a)行人环境
6.2.36在香港作为行人,并不是一件惬意的事,遇上酷热潮湿的日子或者纳闷的
下雨天,更彷佛寸步难行。改善这些问题可以从设计上着手,为行人制造遮阴效
果。应为行人提供一个安全、清洁、四通八达和趣味盎然的环境,且要充分顾及
局部地区气候方面的因素(图21),并须确保设有方便残障人士使用的通道(图
22)。应缩减平台的地面覆盖范围,以腾出更多地面作为休憩用地及进行街头活
动。为方便行人流通,行人过路线应符合交通需求线(图23)。应避免在交通灯
位设分段横过马路处,以免对人流造成限制及令行人在安全岛等候而造成不便。 (b)行人道的宽度和路面
6.2.37行人道应有足够宽度以容纳人流和街道装置,并须为公共事业设施、树木
/环境美化设施额外预留空间。在城市旧区,行人道宽度不足以应付目前的需要,
故此,在进行重建时,应设法把建筑范围后移或缩减平台覆盖范围,以扩阔这些
行人道。在新发展去,则应有设计优良和较为宽阔的行人道,以创造高素质的行
人环境。行人道的宽窄在定案前,应先咨询公用事业公司和相关政府部门等,务
求在规划时预留的行人道宽度足以完全符合所有需求。
6.2.38行人路面应该美观悦目和富有吸引力。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尽量铺筑高素
质的行人路面,例如用地砖铺砌图案、用砖或石铺砌路面。
(c)土地用途
6.2.39土地用途对街景的构图扮演一个重要角色。应鼓励在建筑物面向主要街道
的部分创造活力动感和进行各式各样的用途,例如在行人路旁设置商铺、酒吧、
咖啡茶座,并人本比例的设计,对街景作出其他改善,从而令城市更具活力,更
添生气(图24)。应避免在这些主要临街地方设置机房或外墙死寂的设施。
(d)街道上富趣味和人本比例的设计
6.2.40应鼓励在建筑物低层采用别出心裁的设计,或把面向街道部分设计得特别
有趣,为街道增添姿采。亦可利用中型建筑物遮挡部分远处的大型建筑物,或利
用建筑部分作为行人于恶劣天气下的遮盖处,以加重街道的人本比例。
(e)园景美化(园林种植和园景建筑)
6.2.41应沿路旁植树和提供优质的园景建筑,例如铺砌路面、放置雕塑等,可改
善街道环境。种植树木、设置灌木数圃及进行园景美化,可柔和石质街道及减低
街道环境受热机会(图25)。为街道塑造风格时,要小心选择树木和灌木的品种,
特别是须留意这些植物在风景上的效果和四季色彩变化(例如花叶的颜色)。为
确保行人路径有树荫遮蔽,必要时须选择既粗壮又可抵受交通废气的植物品种。
新发展区(例如填海区)可进行园景美化的空间较多,应该预留大量园景用地,
以便与休憩用地融合为一个格调一致的休憩用地架构。路旁树木的树根应避免妨
碍地底公用设施(例如电缆)。
(f)街道装置
6.2.42应提供高素质的街道装置,以配合该区或邻近发展的风格(图26)。在商
业和旅游区应避免千篇一律的街道装饰。应考虑设置高素质设计的座椅、行人指
示牌和旗杆,以建立地方感。至于其他地面上的装置如电话亭、消防栓、邮筒和
有盖巴士/电车站,亦应采用优美的设计。应容许在街道上竖立小型地标,例如
富特色的入口、雕塑或园林景色,让驾车人士和行人可藉以辨别方向。街道装置、
过路处、凹凸纹路面铺设、凸字资料板等的设计,须充分顾及残障人士的需要。
6.2.43在提供与道路/行人路有关的街道装置和设施(例如路障、路牌、街灯、
垃圾箱和噪音屏障)时,应考虑这些设施的位置和设计在视觉上对整体街景的影
响。如需要设置路旁噪音屏障,这些屏障的设计和建造均须达到高水平。应为驾
驶者和行人设置清晰和资料详尽的路牌,方便他们决定其路线。路牌不应胡乱堆
放致令街景杂乱无章(图27)。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量共用路牌柱,有条理地放
置不同的路牌。应鼓励采用设计独特的街灯。噪音屏障不可以碍眼,否则会对街
景构成视觉影像。因此,在适当的情况下,可把噪音屏障融入园景美化计划,或
者采用透明物料(例如玻璃)制造,以及避免或尽量减轻视觉及其他附带影响。 (g)行车天桥和行车隧道
6.2.44行车天桥一般既不吸引,又不阻挡观景廊和特色建筑物的视线,对景观造成重大影响。如适当的话,应采取纾缓措施,例如利用攀藤植物或加插其他视觉趣味,以尽量减轻视觉上的负面影响(图28)。
6.2.45应鼓励采用行车隧道。行车隧道对景观的影响较小,可将交通带离地面以改善行人环境。应设法把隧道出入口与城市的形貌自然融合。可使用彩色编码和易于区分的路牌,以识别不同的地区。
(h)行人天桥和行人隧道
6.2.46香港是一个非常稠密的城市,人车分隔可解决人车争路的情况。如须人车分隔,应注意以下几点:
·行人天桥应尽可能短些,最好与街道成直角。它应能把空间结构加强,而不是将之分开。
·避免兴建单独式的过路行人天桥。应鼓励把天桥的起点和终点直接相连于地面以上的楼层(图29)。起点和终点如须设于地面,则应尽量装设升降机和扶手电梯。
·亦应考虑行人天桥结构的美观。
·兴建行人天桥时应有适当的协调,以方便行人往来。
·在计划建造行人天桥时,应同时考虑到园林设计。
6.2.47行人隧道的墙壁和地面用料、灯光照明、出入口和其他部分,均应采用优美的设计,以增加美观和提高一个悦目安全的行人环境。
(i)减低车速
6.2.48设立行人专区,可以极有效减少人车争路的情况、提供无车的环境、避免交通噪音和废气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制造人流汇聚的地方。对车辆交通没有重要性,但人流高/建造形式特别的街道,可辟作行人专区。在合适的情况下,应提供行人优先设施,例如行人专区及地下或半地下道路,以促使人车分隔。在适当地点,可采用其他减低车速的设施,例如设置道路收窄位、减速路拱和提高过路水平线,以及路面改用不同的颜色和物料,以制造一个更舒适的行人环境。在稠密的市区地带,可考虑实施巴士专用道路(图30)、电车专用道路、停车步行或停车转乘计划,以减少交通流量。
(6)文化遗产
6.2.49香港有丰富的文化遗产,既有欧陆式的建筑物及传统的中式建筑设计,亦有各种文物(例如堡垒、石刻、墓穴、纪念碑等)及古树。这些文化遗产是城市的重要地标,影响地方性以至中型规模的整体城市设计。这些尚存的文化遗产,应予以保护,并通过有效的设计创造一个适当的四周环境。
(a)改作新用途
6.2.50应鼓励保存具历史意义、建筑特色及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使香港的文化和历史得以流传。这些建筑物的翻新和改变用途,应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历史建筑物应该有适当的新用途。
(b)保护历史文物的环境
6.2.51单独或群组形式存在的历史文物,应视为重要的组景元素,其环境或布局须予配合。应为历史文物保存或创造一个适当的四周环境(图31)。在可 行的 情况下,应保留和扩阔眺望历史文物的景观(图32)。如情况需要,毗邻新建筑物的高度应朝历史文物的方向渐次降低。
(c)协调
6.2.52为尽量减轻毗邻新建筑物对历史文物的负面影响,新建筑物的结集模式,较大型的应该远离文物,较小型的则较近文物。新建筑物可采用梯级式及园景平台的设计,务求在规模上或甚至连风格上也与历史文物融汇一致。新建筑物(特别是较低楼层)的规模、比例、色彩、用料或建筑设计,均应尽量与历史文物相协调(图33)。
(d)保存地方特色
6.2.53个别地区各有本身独特的文化、地理环境和历史风俗。进行重建时,应尽量保留和増强这些文化风俗和特色。
(e)重建历史文 化
6.2.54如适当的话,新发展可利用建筑外形和用料予人古色古香的感觉,增添姿采而有别于市区的建筑物,互相对比。
(7)观景廊
6.2.55观景廊让我们可以眺望远方的景物,例如地标、山脊线、水域、郊外景色和其他自然景物等。观景廊应纳入发展蓝图的设计内,并且与由道路、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低地建筑物形成的观景廊连合起来。应保护可观赏地标、特色景物的视野,以避免景观变得狭窄及不完整。此外,应尽量增设观景廊,增加我们能从多方面望穿这个稠密城市的视线。维多利亚港、扯旗山/狮子山、主要山脊线/山峰的景观都是香港形象的所系,我们应该致力保护及避免失去这些景观。如可行的话,观景廊应加以园景美化。
(8)建筑物的外露支柱
6.2.56市区边缘经常有些地势陡斜的土地,须采用外露支柱或切削斜坡(或同时采用这两项措施),始能建成面积恰当的高架平台以进行发展。为尽量减轻支柱在视觉上的负面影响,应采取适当的环境美化措施,包括栽种高大树木或悬垂植物,以及在支柱之间筑墙或竖立栅栏(例如砖墙或装饰性金属围屏)(图34)。支柱间的墙壁应选用可在视觉上产生美感的颜色和材料。如情况许可,应鼓励在市区边缘地区建设一些占地面积小而适合建于斜坡上的发展。
7.特定的主要土地用途的指引
7.1有关特定的主要土地用途的城市设计指引,例如商业、住宅和工业方面的城市设计指引,分别列载于表1、2和3。
8.实施
8.1城市设计指引可以透过现有的法定和行政机制实施。
8.2法定方式包括(1)透过在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所拟备的分区计划大纲图的《注释》订定规范,规管建筑物的高度、上盖面积和地积比率等; (2)规定在分区计划大纲图上的综合发展区地带进行发展时须提交总纲发展蓝图,以规管建筑物的布局和设计; (3)引用《建筑物条例》管制个别建筑物的设计;(4)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规管历史文物 。
8.3 行政机制包括(1)在拟备发展用地的地契条款时,纳入有关城市设计的考虑因素,例如【设计、分布和高度】条文。 地契条款可列明建筑物的设计和分布、高度、屋宇类别的限制、环境化项目及总纲发展蓝图等的要求;(2)就地区或地方层面的新大型发展或重建项目进行城市设计研究,继而制定更详细的指引。 空气流通
9.背景
9.1香港既是全世界其中一个人口最稠密的城市,同时又属于亚热带气候,夏天
的天气炎热潮湿。因此,我们的城市基本上需要更多通风,藉以降及带来舒适的
建设环境。为了令本港的风环境得到显著及长远的改善,我们应尽量完善城市设
计,特别为公共空间增加通风 。
9.2全城清洁策划小组在二零零三年八月提出建议,为改善城市楼宇布局,要求
规划署研究把空气流通评估列为所有大型发展或重建项目及未来规划的其中一
个考虑因素。因此,规划署进行了【空气流通评估方法可行性研究】(下称【空
气流通研究】)并于二零零五年完成该项研究。根据研究建议,规划署制订了一
套意向指引及有关进行空气流通评估的纲领。下文所载的指引旨在补充及巩固城
市设计指引在改善空气流通方面的内容。
9.3政府在二零零五年五月公布的【首个可持续发展策略】所提出的其中一个目
标,是贯彻和检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规划和设计指引,当中特别关注到建筑
物对景观廊或空气流通的影响。下列的空气流通指引正是为了迈向这个目标而订
立的。
10.整体目标、应用范围
10.1下一节列出土地用途规划、城市设计及大型发展规划和设计在早期阶段尚未
实际进行任何空气流通评估前应用的意向指引。这些指引现阶段适用于政府的主
要项目,与及对拟备图则的规划过程提供宏观层面上的辅助。当局并不强制但鼓
励私人项目建议者在制定规划和设计建议时参考这些指引。
10.2意向指引是以公共空间的总体行人风环境为重点。本章第6及第7节的城市
设计指引,以及第四章有关绿化的准则,部分亦与改善空气流通有关,也可作为
参考。而第九章则详述达空气质量目标的指引。至于屋宇署所发出的【认可人士
及注册结构工程师作业备考】,与及屋宇署、地政总署和规划署共同发出的【联
合作业备考第1号-环保及创新的楼宇】则涵盖了有关改善楼宇通风及绿化的设
计指引。
10.3虽然在规划及设计过程中应该尽量顾及空气流通的情况,但正如城市设计中
其他因素一样,这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考虑因素。在采用这些意向指引时,必须
适当地考虑其他因素,才能在各个不同的目标之间取得平衡,以符合社会需要。
10.4这套意向指引未能即时得以全部实施,亦未能在全港各区即时一致施行。新
发展区的规划应依循这些指引进行,而旧建成区的规划则应借着市区重建的契机,
根据有关指引循步渐进改善。
11.空气流通意向指引
11.1主要原则
11.1.1下文各分节按地区层面就地区土地用途规划和城市设计,与及按地盘层面
就大型发展项目的初步地盘规划和设计,分类载列空气流通意向指引。 地区层面地盘层面
·地盘布局 ·平台建筑
·通风廊/风道 ·建筑物的排列
·街道布局的定向、模式及扩阔街道 ·建筑物的高度和外形
·海旁用地 ·建筑的透风度 ·高度轮廓 ·外伸的障碍物
·休憩用地及行人区的绿化和分布 ·冷质物料
·园景美化设施
11.1.2指引的主要原则是创造或保留通风和有变化的城市结构,以改善城市的风
环境。
11.2地区层面
(1)地盘布局
11.2.1地盘的划分应避免既长且直的形状,否则很可能会造成单方向设计及墙壁型的楼宇布局,不利空气流通。
(2)通风廊/风道
11.2.2在高密度而又炎热潮湿的城市,为改善空气流通的情况,应沿主要盛行风的方向辟设通风廊,与及增设与通风廊交接的风道,使空气能够有效地流入市区范围,从而驱散热气、废气和微尘,以及改善局部地区的气候。
11.2.3通风廊应以大型空旷地带连成,例如主要道路、相连的休憩用地、美化市容地带、非建筑用地、建筑线后移地带及低矮楼宇群;贯穿高楼大厦密集的城市结构。通风廊应沿盛行风的方向伸展;在可行的情况下,应保持或引导其他天然气流,包括海洋、陆地和山谷的风吹向已发展地区(图35及36)。
11.2.4增加市区的通风程度,应将美化市容地带、建筑线后移地带及非建筑用地连接起来,并将连接主要道路的小路扩阔,藉以构成通风廊/风道(图37及38)。为有效驱散废气,通风廊与风道应成直角或成一角度,并应持续伸延一段足够的距离。
(3)街道布局的定向、模式及扩阔街
11.2.5主要大街/大道应与盛行风的方向平行排列或最多成30度角,令盛行风得以进透入全区(图39)。
11.2.6与盛行风方向成直角的街段,应尽可能缩短,一方面可以减少空气滞留地带,另一方面亦可为市区增辟通风廊(图40)。
11.2.7扩阔沿盛行风方向的街道,对于改善市区的空气流通非常有效。尤其在为旺角等旧区内面向都市峡谷的大型地盘进行重建时,应将街道旁边的建筑线后移(图41)。
11.2.8在规划发展用地的布局及定向时,应让地盘较长的一面与风向平行,并适当地预留非建筑用地及建筑线后移地带,促进空气流通。
(4)海旁用地
11.2.9海旁是因海水与太阳的冷热作用所产生的海陆风的必经门廊;因此,海旁建筑物的规模、高度及布局应予以特别考虑,以免阻挡海陆风及盛行风(图42)。
(5)高度轮廓
11.2.10在稠密的市区内,应策略性地分布高矮不同的建筑物,利用高度轮廓带来的气压差异去引动气流,让风透入全区。不过,建筑群的高度轮廓必须与景观因素一拼考虑,以求取得平衡。
11.2.11一般而言,建筑群高度的分级有助改变风向,避免空气滞留不动。在适当的情况下,区内建筑群的高度应朝着盛行风的方向逐级降低,以促进空气流动(图43)。
11.2.12低矮建筑物及休憩用地应处于当风位置及海旁地区;另外,亦应将其散布于高密度地区内,以提供纾缓空间及令建筑群高度增添变化(图44)。而于通风廊/风道内应保留低矮建筑及休憩用地。
11.2.13在朝着盛行风方向或海旁的位置,应避免建造如墙壁般的密集高楼建筑群。
11.2.14每个邻舍去内的高楼大厦应适当地分布,以免阻碍通风。
(6)休憩用地及行人区的绿化和分布
11.2.15绿化的休憩用地及植被有助调节城市气候及减少空气滞留的情况。因此,
应尽量在市区的休憩用地多种植物(图45)。
11.2.16在地形封闭或山谷地区,应在适当的位置辟设休憩用地,帮助调节气候、促进空气流通及驱散周围的污染物。在可行的情况下,应扩大山边植被和灌木丛的种植范围,以降低山坡温度,及产生更凉快的山风。
11.2.17为了尽量提供舒适的行人环境,应在行人区内栽种高大茂密的树木,以遮挡太阳、降低气温及隔滤污染物,同时避免阻碍行人路的通风(图46)。 11.2.18主要的行人区应与主要道路、公共交通交汇处和垃圾收集站等设施的排气口分隔。
11.3地盘层面
(1)平台建筑
11.3.1为促进空气流通,以驱散热气和污染物,从而提供更舒适和空气更清新的行人环境,提高城市结构在路面的透风度是非常重要的。
11.3.2本港普遍的大型密集综合式发展及平台式建筑,往往覆盖整个地盘或地盘的大部分面积,对空气流通造成显著的阻挡,这情况应尽可能避免。为改善市区路面的通风情况,大型地盘的发展/重建应采用下列措施:
·建筑线应沿盛行风方向后移;
·划定非建筑用地,以分割大面积的地盘;
·在建筑物的向风面制造空间;
·减少平台的上盖面积,在地面提供更多休憩用地(图47)。
11.3.3在适当的情况下,应采用梯级式的平台设计,将气流从上空引导至地面的行人路(图48)。
(2)建筑物的排列
11.3.4适当的建筑物排列可有效地使建筑物附近的空气流向理想的方向。
11.3.5建筑物之间应尽可能保持足够的距离,以促进建筑群内的空气流通及减低对周边通风环境的影响。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应与盛行风的方向成直角(图49)。 11.3.6为减低对空气流通的阻碍,建筑物的中轴线应与盛行风的方向平行。为增加吹向每幢建筑物的风水平,从而改善室内的天然通风,建筑物的中轴线与盛行风方向所成的角度不应超过30度。
11.3.7建筑物应交错排列,让风得以透过前排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吹向后排建筑物。 11.3.8在适当的情况下,在面向与风向成直角的主要行人区/街道的一方,平台上的高楼应与平台边缘贴齐,将风引导向下吹至路面(图50)。
(3)建筑物的透风度
11.3.9为增加建筑物的透风度,可在建筑物之间、平台与其上层楼宇之间,以及在同座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之间保留空间(图51)。
(4)建筑物的高度和外形
11.3.10梯级式的建筑物高度概念有助改善建筑物的通风情况(图52)。
11.3.11应考虑采用能产生小型气流旋涡的建筑外形,尽量引入清凉空气贯通建筑物及其周边范围。
(5)园景美化设施
11.3.12在个别发展内,应尽量提供有效而多元化的绿化休憩用地,以减低建筑物和相关构筑物所吸收的辐射,或过滤受污染的空气。
11.3.13为了尽量提供舒适的行人环境,应在入口广场及建筑线后移地带栽种高大茂密的树木,同时要尽量避免阻碍行人路的通风(图53)。
(6)外伸的障碍物
11.3.14为尽量减少对风造成阻碍,应避免在通风廊/风道上有外伸的障碍物。在都市峡谷中的高楼旁边应避免建设大型高架道路,以免造成地面空气不流通。外伸的招牌应采用垂直型而非横向型,在行人活动频繁的地区更应特别注意这一点(图54)。
(7)冷质物料
11.3.15路面、街道及建筑物外墙应采用具有特强反射日光或散热能力特征的冷质物料,以减少太阳辐射的吸收。铺设路面时应考虑使用白色骨料含量高的沥青。 在适当的情况下,亦可栽种树木或设置水体以提供恒凉区。
12.空气流通评估
12.1为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提供辅助,以改善城市结构的通风情况,【空气流通研究】已就空气流通评估的方法提出建议纲领。建议纲领载于《就香港发展项目进行空气流通评估技术指南》。空气流通评估可就不同设计方案对空气流通的影响作出比较,与及认明潜在的问题,从而改善设计。技术指南建议采用风洞为进行空气流通评估的工具。有关空气流通评估方法的详情,可参考技术指南。
13.结论
13.1本章所订定的城市设计指引,鼓励有关人士在规划及设计过程中考虑其他因素之余,同时考虑城市设计及空气流通的因素。要改善我们的生活质量,应鼓励市民认识城市设计的效益,与及其对环境、经济及社会产生的广泛正面影响,以获取市民对城市设计的支持。事实上,香港要成为一个世界级的国际城市,除了需要政府在公共项目推行相应措施外,亦有赖业界人士及社会大众在发展过程中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