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阅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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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嘴中学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三期中考试
对验卷、监考、阅卷的要求
1,开考10分钟后方可离开校长室。
2、监考老师提前十分钟领取试卷,领卷后请提前5分钟进入监考教室,要求考生将与考试有关的物品放到指定地点,并关注好广播。试卷由监考老师本人领取;监考老师不得擅自交换监考场次,如确因有事,需调换监考场次,须经教务处同意。
3、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应认真巡视,核对学生与座位号是否相符,监考过程中不能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监考老师的手机应处于关机或震动状态,把考试作弊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4、考生迟到15分钟不准进入试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请监考老师督促学生关好门窗离开试场,监考老师将试卷清点正确后交到指定地点(校长室),由教务处老师验收后再装订。
5、阅卷
(1)阅卷工作由阅卷组长具体负责和落实。阅卷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流水阅卷。阅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阅卷组长协调处理。组内教师必须做到相互合作,又快又好。
(2)阅卷全部结束,由阅卷组长统一拆封并登分,试卷分析人填写好《期中质量分析表》交教务处存档。任课教师对批改后的分数有异议或修改,均凭试卷由阅卷组长确认后,在11月17日(周六)7:00前由阅卷组长到教务处登记更改。
6、其他
(1)考试期间各班晨扫、午扫和早自习、午辅、晚自习照常进行。
(2)考试前一天各班将教室打扫干净,并将桌肚内的书本全部让学生带回宿舍。
教务处 200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