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政府的标准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五 、 式合 理性优 先 的例 外 形在 司法 过程 中 , 式合 理性 优先 难免会 出现 例外 的情 况 , 形 在少 数例外 的情况 下 , 实 质合 理性 会成 为处 理个 案时 优先 被考 虑 的因素 。 种例 外 的情况 可分 为两大 类 , 这 一是 与法律 的确定性 相联 系的例外 , 另 一是 与法律 的不 确定 性 相联 系 的例外 。 六 、形 式合 理性 优 先的 必备 前提 第一个 是法 律制 度 已经实现 了实 质合 理化 ; 二个 前提 是法律 制度 也 已经 实 第现 了形 式合 理化 。 七 、目 的预 定与 手段 的选择 对 于人类 的行 为而 言 , 目标 已确 定 的条 件下 , 标 在 理性 意 味着选择 有效 的行动 方案 作 为实现 目的的手段 , 因此 , 在行 为 的 目的与手段 之 间 的关 系上 , 理性 就表 现在使 一个 现实 的 目的与有 效 的手段保 合 持某 种逻 辑联 系 , 目的的 现实性 与 手段 的有效性 程度 越高 , 为 就越合 理 。 行 八、 两种 目的语境 中的形 式合理 性优 先 问题 经 过 了上述 分析之 后 , 需要设 立 一些语 境来 讨论 问题 。也就 是 我们 说, 我们要 选择两种有 代表性 且互有 冲突 的价值 观念 , 后假定它 们就代表着 我们所认 同的正义标准 , 然 看一看形式合 理 性 优先 的司法公正 是否构成 达到我 们 目的的有效 手段 , 看一看 它能否被视 为一个理性 的选择 。 九、 式合 理性 优 先与福 利 的最 大化 假 如我 们是 一个 持社会 本 位正义 观 的功利 主义者 , 形 把是 否能够 实现社 会福 利 总量 的最大 化当作 判断 实质 合理 与否 的标准 , 也把 福利 的最 大化设 定 为法律 制度应 当追 求 的 目的 , 么 , 那 按照 理性 的尺度 , 形式合理性优先的司法公正就是唯一合理的选择 ,因此 , 对于维护和增进公共福利和不特定个人的福利而 言 , 实质合 理性 相 比 , 式 合理 性优 先 的司法是 更加 可靠 和有 效 的手 段 。 与 形 十 、 式合 理性优 先与 权 利保 护 法律 来源 于个 人权 利 , 应 以保 护个 人权利 为基 本 目的 。只有 以形 式合 理性 优 形 故先的司法为保障条件 , 个人权利才能作为一种恒 定的制度因素而存在。 ( 者: 作 上海 交通 大 学法 学院教授 。吴红梅 摘 自 法制与 社会 发展 }05 第 6 。 ) 《 20 年 期 论 法 治 政 府 的 标 准 刘 旺 洪 评价 一个 国家 法治政 府 的实 现程 度包含 四个 方面 的标 准 , 即法治政 府 的价值标 准 、 权范 围标准 、 职 行政体 制构 造 标 准 和依法 行政 的标 准 。 法治 政府 的价值 标准 是现 代法 治 的价值 目标 和价值 要 素在行 政法 治建设 领域 的具体 体现 , 有 四个方 面 的价值 具要素和具体尺度 :1 以人为本和人权保障。 () 政府是否能坚持 以人为本 , 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 平等、 财产权利 , 尊重公 民的 人格 尊严 , 障公 民的 人格 自由、 面发展 , 保 全 是衡量 政府 法治 化程 度 的最 重要 的价值 尺 度 。 2 法治 政府 的一 项重 () 要 指标 是 实现对 多元 社会 利益 的整合 和平 衡 , 现社会 资源 和利 益配 置 中的正义 。( ) 实 3 政府 自律 和权力 制衡 。政 府应 该 在充 分 尊重社 会 的独立 、自由、自治权 利 的基 础上 , 变 政府 职能 , 自己干预经 济 和社 会 生活 的权力 限制在 社会 转 将 必 需 的范 围之 内 。 4政 府权 威 。 () 即政 府行政 活 动应 当具有 公信 力 和执行力 , 反映 了政府 各项 方针 政策 的社会接 受度 , 也是 政府 行政管 理有 效性 的重 要体 现 。 各 国关 于政府 职权 范 围标准 的划 分是 由其特 殊 的经济 和社 会条 件 ,政 治体制 等多 种 因素所决 定 的。确定政 府 的 职权 范 围的标 准 , 必须 从 本 国的实 际情况 出发 予 以界定 。具体 含有 以下 评价尺 度 : 是政 府 的行 政立 法职 能标准 ; 一 二 是政 府 为市场 经济 的发展 、 社会 独 立和 自治提供 法律 保 障 , 构建 和谐社 会 , 法维护 市场 和社 会秩序 ; 是政府 依 法 依 三 进 行宏 观调控 , 提供社 会公 共 服务 的标准 。 政 府行 政体 制构 造标 准 。此标 准主要 是权 力 的 内部 制 度性 的安排 问题 , 及到政 府 内部不 同部 门之 间的关 系 , 涉 中 央行政 机构 和地方 行政 机关 的关 系 、 级行政 机关 和下 级行 政机 关 的关系 问题 , 上 根据 法治 政府 的原则 , 政府行 政体 制 构 造标 准应 当贯彻 权 利制衡 的 原则 , 任何一 种行 政权 力都 受 到有效 的法律 规制 , 是 以防 止行政 权力 的滥用 ; 同时 又要 贯彻行政效率原则, 保证行政首长能果断决策、 令行禁止 、 富有权威 , 以保证行政管理迅速、 有效实施。 政府 行政 权力 依法运 行 的标 准 。这一标 准就 是根 据现 代法 治 原则 , 行政 权 的产生 、 在和行 使 ( 存 下转 第 5 0页) 2 06 0年1 ,1 第 期 3 5I o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不 断更新 知识 , 断提高 技术 水平 、 不 侦破能 力 , 提高 对淫 判参考> 3 第 8辑。 【】 2 韩永军 : 坚决遏 制网络色情 泛滥——访 中国互联 网协 会 《 副 秘 书 长 黄 澄 清 > 资 料 来 源 :ht:/ w . n .o . n , t p /w w ci cr c / i n2 00 2 /(24 6 . t 0 44 3 a 54 ) hm秽色情网站的发现和控制能力 , 增强执法水平, 合法 、 及 时 、准 确地 收集各 种证据 , 时有效 打击利 用互联 网传 及 播 淫秽 电子信 息犯 罪 。 【 】 京青年 报: 北京 青年 报三地大 型调 查 : 3北 “ 是谁把 网络染 成 了黄色? 。 ” 资料来源 :w .in .o .m(0 4— w w r ig cr c 2 0 7—2 ) s n 8 参 考 文 献 【】 1 皮勇 : 互联 网上淫秽信息 涉罪的几个 问题> 载《 《. , 刑事 审 【】 4 陈军菁: 《网络犯罪 的法律 问题研 究> 。资料来 源:t :/ ht / pwww. h n c u t o g/ u l c i a o r. r p b i c/d t i p i i =1 8 4. e a l h: d . l ? 3 54 责任 编辑 : 兰萍 陈( 接 第 4 页 ) 为事 后查 明 为无 主物 , 我 国 民法 规 上 6 按 定 应 归 国家所 有 ,就认 为 它 在 发 现 当 时就 一 定是 有 主 物。 因为 , 财物 收归 国有需 要 具备 一定 的条 件 和手续 , 在 定>, 安徽警 官职 业学院 学报) 0 3年 第 4期 。 载《 20 【 】[ 8 7 1 】周光 权 : 侵 占罪疑难 问题研 究) 《 ,载 《 法学研 究) 20 0 3年 第 3期 。 它被 收归 国有 之前 , 其在 发现 当时 的没有 所有 人 的状 态 是客 观存 在 的 。 因此 , 占罪 中的埋 藏物 , 侵 强调 的是 发现 【】 8 周少华 : 侵 占埋藏 物犯罪 的若 干 问题探 析> 载《 《 , 法律 科 学> 9 8年第 3期。 19 [O 陈立: 侵 占罪若 干疑难 问题研 究> 载 《 门大学 法律 1】 《 , 厦 评论) 0 4年第 1期 。 20 当时所 有权 归属 不能 判 明的状 态 , 不应 过分 强 调它 是 而 否有 主 或应 否有 主 。 因此 , 文 原则 上赞 同第 三 种观 点 , 本 这也 有 利于 保持 法律 用语 的 统一 性 。 [l 肖中华 : 侵 占罪 的司法适 用 问题研 讨> 载 《 1】 《 , 上海 市政 法管理干部 学院学报) 0 201年第 6期 。 【2 1 ]郑丽萍 : 论侵 占罪 的犯罪对象及 其立法 完善> 载 《 《 , 北 京市政法 管理干部 学院学报) 0 3年第 l期。 20 参 考文献 [ 】 明楷 : 外国刑法纲 要> 清华大 学 出版社 19 1张 《 , 99年版 , 第69页。 4 【3 赵 秉志 、 1】 于志 刚: 论 侵 占罪 的犯罪对 象) 载《 治与法 《 , 政 律>9 9年 第 2期。 19 【4 王作 富: 略论 侵 占罪 的几个 问题) 载《 1】 《 , 法律杂 志> 9 8 19 年 第 l期 。 [ 1[ 1刘辉 :《 占罪 若干 问题 的研 究>,载 《 2 9 侵 法律科 学> 19 9 9年 第 l期 。 [5 1 】王钧 柏:《 占罪 主要争议 问题研 究>,载 《 民检察> 侵 人 19 9 9年 第 4期 。 【】 3 郑丽萍 : 侵 占罪行为 构成要件 研究) 《 《 , 华东政法 学院学 报) 0 年第 3期。 20 4 【】 4 王光华、 刘锁 民: 论侵 占罪 的构成要件 > 载《 《 , 现代 法学> 19 9 9年 第 4期 。 [6 1 】夏朝 晖 : 侵 占罪 的司法适 用 问题> 《 ,载 《 中国刑事 法杂 志> 总第 4 l期。 [7 刘明祥 :论 侵 占遗 忘物 、 藏物> 载《 1】 《 埋 , 国家检察 官学院 学报) 0 1年 第 l期。 20 [9】 1 龚望林 :浅 析侵 占罪> 载《 《 , 天津政  ̄)9 7年第 2期。 19 【 】邓斌 : 侵 占罪几个 问题的探 讨> 载 《 5 《 , 法制 与社 会发展> 19 9 9年 第 4 期 。 【 】董 应平 、罗京 : 浅析 侵 占罪 中 “ 不退还 或交 出”的认 6 《 拒! ! ! ! ! ! ! ! ! ! ! ! ! ! ! ! ! ! !; ! 、 窍 ! ! !; ! ! !; ; ! ! 寄 ;\ 责任 编 辑 : 陈兰 萍 ; \( 上接 第 5 页 ) 都必须 依据 法律 , 3 符合 法律 , 不得与 法律 相抵 触 , 否则 , 会导致 行政 权 的无效 。 因此 , 就 现代依 法行政 所 说 的法律 , 仅包括宪法 和法律 , 不 而且 包括行政法规 、 地方 性法规 、 自治条例 和单行条例 、 行政规 章 ; 不仅包 括实体法 , 而且包 括程序法 。同时 , 当注 意 的是 , 依法行政 过程 中应 遵循 必要 的原 则 : 是行政 主体的合法性 ; 是越权无效 应 政府 一 二原则; 三是合理行政 ; 四是行政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正当法律程序进行; 五是行政的高效和便民; 六是政府诚实守信 ; 七是 职 权和职责相 统一 。 ( 者: 作 南京示 范大 学教授 、 士 生导 师 。苗红环 摘 自《 法论  ̄)o 5 第 6 ) 博 政 2o 年 期 本 栏 目责任编 辑 : 洪波 周主 垦焦窒 宣 20 0 6年第 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