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中秋节日期间医疗服务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节日期间 急救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急救分中心:
2013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急救医疗服务工作,保障急救医疗安全,现就急救医疗服务方面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节日期间的急救医疗服务工作。各急救分中心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医疗安全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出现脱岗、替岗等问题。节前要安排对急救工作所需的急救车辆、通讯设施、医疗器械、急救药品等进行一次彻底检修,并积极落实整改近期督导发现的问题。节日期间要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确保急救指挥调度及时接听,及时出车,及时抢救,全天候运转。要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和《济南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急救车辆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急救车辆,不得从事与医疗急救工作无关的一切任务,做到专车专用,保持车内外整洁卫生,坚持每日消毒制度,时刻保持车辆性能完好,油料充足,保持应急战备状态,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的各项准备。各急救分中心要高度重视,未雨绸缪,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抓紧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重点安排好人员值班、医疗安全自查、物资保障、车辆设备检修、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济南市“120”急救网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快速、有效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三、做好急救医疗服务信息汇总上报工作。为及时掌握中秋节日期间我市急救医疗服务的情况,做好各种工作记录、统计工作信息。请于10月1日—6日每天下午4点前将前24小时内的交通事故伤者救治人次、食物中毒患者救治人次、煤气中毒、酒精中毒、“120”急救车出车次数、急救车接诊人次等内容报市急救中心行政值班。联系电话:81278782/81278792,传真:81278790。
济南市急救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2013年中秋节日期间(9月19日9月—21日)
全市急救医疗服务信息统计表
值班人员签名: 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