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秦汉分封制与郡县制讨论综述_罗先文
第24卷第5期
2002年9月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angtan Normal Univers 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Vol. 24No. 5Sep. 2002
近20年来秦汉分封制与郡县制讨论综述
罗先文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上海200062)
¹
摘 要:关于秦汉分封制与郡县制的问题, 长久以来, 史学界将其重点放在社会形态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综述起来大致有四个方面:首先是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史实问题; 第二, 在新的历史时期里, 性质与形式都发生变化的分封制其实效如何; 第三, 秦汉时期分封制再现, 其性质到底怎样; 第四, 关于单义的郡县制和合二为一的郡国制的分歧。就此, 特提出一些看法并进行展望。
关键词:秦汉; 分封制; 郡县制; 综述
中图分类号:D6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482(2002) 05-0078-06 关于秦汉分封制与郡县制的讨论, 长久以来史学界将重点放在社会形态方面, 而从政治角度对其展开全面认识是较晚的事。作为政治制度,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产生有一个过程, 其效力的全面发挥亦有一个过程, 分封制的反复突出说明了这一事实。分封制与郡县制作为政治制度, 史学界素来将二者对立起来, 就政治制度而言, 分封制与郡县制在本质上不是相对的, 二者有相融相通的地方。实在地说, 分封制与郡县制只是政治层面的两种不同形式而已, 而中央与地方之间权力的平衡才是问题的关键和实质。应该说, 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至今已是硕果累累, 但问题远没有解决。本文仅就近20年来专家的研究作一综述
[1]
最大的特点即无分封制[2]。张传玺认为秦一统天下后, 在地方上彻底废除/封诸侯, 建藩卫0的制度, 在全国推行/郡县制0
[3]
。而王连升更认为中国王朝时
代除秦朝外, 都推行过分封制, /只是其形式、诸王权力大小有所不同而已0[4]。
与上述观点相反, 也有学者认为分封制在秦代是存在的。杨宽说:/秦代始终沿用着这一性质(封建性质) 的分封制) ) ) 分封列侯的制度。0他扩大了西周分封制的含义, 认为战国时代的秦国就已实行了如东方六国一样的分封制, 而且/秦始皇确实分封(了) 一批封君0, 朝廷的争议只是围绕是否应该分封诸位王子而展开。所以杨宽最后结论, 秦代始终继续推行着战国以来的封建性质的分封制, 曾不断分封功臣名将为列侯, 只是坚持商鞅以来的法制维护
。
一
首先是分封制与郡县制的史实问题。它可以分为三个明显的时期。根据史书的记载, 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争议始于秦朝, 一共出现了两次廷议) ) ) 是否应恢复西周的分封制, 最后都被否决。所以秦是否有分封制? 一般学者都持否定态度。林剑鸣多次谈到秦无分封制, 因秦国没有实行井田制, 分封失去了经济基础; 秦还要集中人力打仗, 统治者没有实行过分封土地的制度, 所以林剑鸣先生总结秦政治上
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体制, 没有分封诸子为王。胡澍基本上与他的观点一致[5]。而朱弘认为分封制在整个历史链条中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它与中央集权制在一定的时期内, 共同形成了历史发展的/度0, /秦并非不搞分封制, 二十等爵制就是一种分封制0[6]。
秦朝灭亡后, 天下出现纷争局面, 因而出现了战时的又是对历史回应的分封, 故楚汉战争时期分封的存在是比较明显的。一般学者都认为不管是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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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2-2-17
作者简介:罗先文(1975-) , 男, 湖南常德人,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秦汉史研究。
还是项羽都实行了分封:项羽入关中马上分封了19个王(包括他自己) , 天下似乎又出现了战国时期的局面, 而刘邦也封了几个异姓王
[7]
楚汉时期分封性质的争论, 主要是聚焦于是否为复辟、倒退与统一、顺应历史潮流的论争。对于楚汉时期的讨论, 吴仰湘、戴安华曾写了51979年以来国内项羽研究概述6一文[15], 作者从三个方面概述了项羽分封的问题:一种即为怀疑项羽分封是割据倒退; 另一种认为项羽分封是历史的倒退, 违反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而刘邦走封建统一的道路, 其虽有分封但性质不同; 再一种相反的意见, 认为刘邦、项羽分封其性质一样, 不存在谁分裂倒退, 谁统一进步的问题。在这以后的学者仍基本上分为两方:一方认为在反秦这个基础上, 项羽通过分封结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由此可见, 其分封六国之后, 并非出于什么复辟六国之心, 分封的性质已由奴隶制性质转化为封建性质, 二人不存在性质上的根本差异, 只是两个不同的政治集团争夺全国的最高统治权, 既不是割据, 又不是开历史的倒车, 而恰恰是顺乎时势, 合乎民心的产物[6]。稍缓和的观点如沈星棣说刘项分封虽不能说是历史的逆转、倒退, 但毕竟与中央集权相矛盾[16]; 刘泽华、刘敏未肯定项羽的分封, 但也不能说是代表六国的旧贵族的利益搞分裂倒退, 这是客观形势的使然[17]。而另一方认为项羽的分封是六国复辟势力、反动集团的死灰复燃, 是想恢复割据旧势力
[18]
[19]
。他们的分歧在
于分封的具体过程中刘邦、项羽哪一个走得更远, 他们有无争天下、一统中国的大志。依据历史潮流来分析刘邦与项羽的行为, 多数学者认为刘邦分封是迫不得已, 是在顺应历史潮流的前提下, 走统一天下的道路, 分封是手段, 不是目的; 而对项羽的作法持否定观点, 从当时的形势分析, 分封并非不得不分, 割据的形势是可以避免的[8]。但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刘邦不是被迫的, 其实行分封的根本原因只能是他认为分封制优越于郡县制[9], 在某种程度上刘邦的分封要比项羽来得更简捷、更爽快[10]; 而项羽的分封是既迁就了原来反秦战争中已经形成的形势[11], 又根据自己的需要培植自己的势力, 以便号令[12]。这种战时的分封, 肯定者有之, 否定者亦有之, 但一般学者似乎偏向于刘邦。
正是由于战时的分封, 所以在刘邦建汉后, 出于巩固政权的考虑, 先后将异姓王用同姓王取代, 同时还封了许多功臣列侯, 这也是大多数学者认同的。在整个西汉王朝, 始终存在大量分封王子为诸侯王的事实, 故而出现了王国问题, 执政者或以/分封0制/分封0, 或以削藩等手段来解决王国问题, 这都说明了分封的存在, 而且这也是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同的(见前引文) 。对此, 侯宜杰认为, 汉初的王国几乎相当于战国时的东方六国全部土地, 所以其统治形式, 基本上是分封制度[9]; 辛田更认为, 刘邦得手之后, 打着/汉承秦制0的幌子, 腰斩郡县制, 复辟分封制, 形成了/刘姓0家天下的局面[13]。
, 是拉着历史车轮倒退。分封的
必然结果就是割据战争, 尤其是项羽的分封乃是按照亲疏关系和利害程度为标准进行分封的。但仍有部分学者肯定了项羽在反秦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与此有差异的是张传玺, 他认为二人的分封分别带有复辟与反复辟的性质[20]。其中有新认识的是李开
二
秦汉时期分封制再现, 许多学者认为其性质发生了变化。一种观点认为它是/封建性质0的分封制。以杨宽为代表, 他们认为秦代始终沿用着取代了奴隶制的封建性质的分封制) ) ) 分封列侯的制度; 而淳于越要求的是恢复西周奴隶制性质的分封制, 故而遭到封杀。所以这一时期的分封制是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体制下, 封建统治阶级内部进行财产、权力再分配的一种制度[5]。栾保群破除了/分封制与奴隶制0的等同论, 说它只是国家的一种政治体制, 争议) ) ) 是否施行地主所有制基础上的分封制是统治阶级中保守派希望获得更多利益, 因而与革新派出现差异[14]。
元, 他从/刘邦集团0的构成及其成员的身份考虑, 认为项的分封原则是军功封王, 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王国分封[21]。
楚汉时期刘邦分封的许多诸侯王一直到西汉前期还存在, 而此时的诸侯王在其性质上有什么变化呢? 杨宽认为:/西汉的分封是带有封建性质的对秦代分封列侯制度的扩大, 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财产、权力再分配的一种手段。0[22]侯宜杰肯定了分封自身的落后倒退性, 但同时也认为西汉前期的诸侯王并不都是封建割据势力[9]。而大多学者认为汉初的分封/郡国并行0是一种折衷, 是两制斗争的反复, 是历史的倒退, 是秦政策的倒退, 是封建性质的分封[23]。另有学者认为这并非刘邦错误总结经验的
结果, 封同姓只是他的权宜之计, 分封于建国后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的权宜之计。/郡国并行0并不是分裂倒退[24], 而是顺历史潮流而动的符合当时历史条件的[25]。曹家齐认为刘邦分封是袭取西周外壳赋予新的内容[7]; 杨伟立在他的论文中总结了三种性质的分封:一为中央集权的一种形式; 二为中央集权制的补充; 三为战国分封制的发展。他认为刘邦的分封是西周政体模式恢复起来的独立或半独立的封国[7]。高敏认为汉承秦亡的分封大都比照郡县设官吏, 并未改变郡县制的基本框架[26]。对于异姓、同姓封王的出现, 沈星棣认为有它的历史条件, 不能简单以复辟倒退作结论。而与上面学者观点差异较大的仍是李开元, 他认为汉帝国分封的制度和原则皆是承项, 是他分封的延长, 同姓王是分封的改进形式, 说明汉之王国分封起源于楚[21]。
快, 但他是出于争夺天下, 安定局面的需要[10], 也是为争取力量, 完成统一, 不得不封倒行者为六国贵族[24]。另有学者从其它角度入手获得新认识, 如葛剑雄从统一与分裂的启示中认为项羽是不得已的[27]。对于刘邦、项羽分封最终是否构成胜负的原因, 一般学者认为刘邦将分封作为手段灵活运用, 谋略高于项羽, 是其获胜的一个原因; 否定二人分封差异的则认为不是其成败之因, 孙家洲则明确表态项羽失败与分封无关[10]。
对于汉初分封的作用? 左言东认为其与西周的诸侯王几乎没有两样, 大大削弱了中央政府的权力, 最后导致吴楚七国之乱[28]; 杨育坤认为汉初的分封拱卫王室的目的未达到, 是离心势力。但也有与上面不同的认识, 侯宜杰认为诸侯王并不都是割据势力, 前期皇帝与诸侯王都是想通过分封制这个政体形式实现集中统一罢了, 藩屏自强的目的基本达到。
三
与西周分封制相比, 在新的历史时期里, 性质与形式都发生变化的分封制其实效又如何呢? 一般学者认为秦朝是没有分封制的, 所以政治制度在中央与地方上的关系表现在郡县制, 对此几乎都持肯定态度。而涉及到分封也只是就其它方面展开议论, 况且秦短命而亡, 郡县制度的长远作用还不明显。
楚汉之际的分封作用, 仍聚焦于刘邦与项羽。有人认为项羽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其实行了分封; 也有人认为刘邦、项羽在分封策略中有高下, 对胜负有不同影响。而有人却否定了分封是项羽失败的原因。对于刘邦, 侯宜杰认为其分封是因其认为分封制优越于郡县制, 而更多学者认为刘邦乃为斗争形势所迫[5], 尔后又由于错误地总结了秦代短促而亡的教训, 同时也为了安抚功臣名将, 分封了许多列侯。另有学者将二人作了更深层的对比, 朱弘认为项羽分封结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 同时又作为限制诸侯势力的手段, 其目的在于能使自己一统天下。刘邦与其目的无异, 分封只是为了利用、为了限制, 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统一, 这一点二人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手段亦有相似之处[6]。所以许多学者认为刘邦是为了争取胜利而分封, 如曹家齐认为刘邦在不同的阶段用分封来促进统一、稳定统一、维护统一, 具有历史的必然性[7]。也有人认为项羽是很不愿意实行分封的, 在某种程度上刘邦比他更简捷、爽
有的甚至认为分封在一定时期内确实是防止分裂的一种措施[6], 分封利用诸侯王的军事势力防守边境, 经济上解决了各地生产力不平衡的矛盾, 加快了地区发展, 缩小了差距, 为中央集权的真正实现提供了统一的经济基础。地方王国的存在是封建基础之上的合理现象[5]。另外, 王德培从对比的角度认为汉初的分封对安定局面, 解决焚书坑儒造成的社会问题起了积极作用, 汉初的分封子弟解决了士人出路, 巩固了朝廷统治的政治基础, 是汉朝巩固统治地位的支柱之一[20]。
四
既然作为一种政治制度, 分封制有利又有弊, 而郡县制的作用似乎又常常被分封制(其在不同时期的反复) 打断, 因而产生了/郡县0与/郡国0的问题:王朝是实行单一的郡县制, 还是合二为一的郡国制。
秦代郡县制的地位如何? 多数人肯定了秦的单一郡县制, 认为这是对西周以来宗法分封制的完全否定, 是新兴地主阶级所创立的封建制度的重要内容, 代表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具有积极作用[29]; 郡县制在秦代正式被确定为国家行政体制中的结构形式和治理形式, 使皇权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独尊和大一统集权统治[30]。林甘泉在探讨郡县制的经济意义时说, 封建国家能完全控制全国的田租、赋税和徭役, 加强了封建专制主义集权[31]。所以冯庆
余、卞直甫等认为秦的郡县制是历史的必然, 没有什么/过急之弊0, 更不是秦亡的一个原因[32]。但也有许多学者在肯定它的这一作用的同时, 也对它提出了疑问。王超认为加强中央集权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与安定, 但过分集中也会走向反面[7]; 王德培认为由秦的事实推出郡县制本身并不能自行维系一个王朝的统一, 只有皇帝确实施行宁息天下的政策, 这种制度才能起到巩固统一的作用。可以说它是从政治制度上维系中央集权统一王朝的一个重大贡献, 但却未配合解决社会实际问题) ) ) 士、农、工、商的生计出路[20]。
还有许多学者从事实上否定了它的这一作用。他们认为秦王朝把中央集权推向了极限, 普遍实行郡县制完全废弃分封制, 在当时历史条件下, 还不成熟, 违背了历史的要求, 犯了冒进的错误, 其有过急之弊, 不值得大加赞扬。单一郡县, 表面似乎上下一致, 实则脆弱, 这是秦短命的原因之一[5]。李孔怀说秦二世而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主要是未采纳淳于越等的建议, 即在其力量薄弱的边远地区分封诸子为辅翼, 让六国贵族后裔有充分发挥的余地[22]。
正因如此, 人们开始总结二者之间的/度0的问题。这也是某些学者从宏观上的一种探讨。朱弘认为分封制有破坏、瓦解中央集权的作用, 分封要适度, 过与不及都会给统一进程带来危害, 在把握/度0) ) ) 如何适当配置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关系的前提下, 分封制在秦汉统一的中央集权政体建立的过程中的作用, 应当得到充分的肯定。其在整个历史链条中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是中央集权的过渡、辅佐与补充, 两者有矛盾的一面, 又有统一的一面。秦汉分封制在历史上的作用正是证明了这一点[6]。王连升在对汉与西周的分封作了区别之后, 提出在封建生产方式下, 分封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现象, 所以想以分裂割据势力和落后的口实来否定它的观点就不可取了。但毕竟二者有矛盾, 其斗争不表现在中央朝廷如何消灭和根除分封, 而表现在中央王朝及其政治家努力寻求二者之间的/适度0) ) ) 中央与地方封国之间权力平衡之/适度0, /度0达到了, 便平安无事。总之, 封建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宗法分封存在的合理性, 中央与封国的全部秘密在于找到二者之间的/适度0。王超在此基础上说, 中国封建时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最好的要推汉代, 实行郡县二级制:郡以
奉君, 县以亲民[7]。吴刚、刘小洪认为秦过急, 而刘邦在建汉前后能审时度势, 采用适于当时社会现实、价值观念的适度的分封和郡国制, 使汉朝兴盛起来了。他们还认为问题不在于郡县制本身的正确与否, 而在于当时推行郡县制的程度和力度以及广度的恰当与否[5]。
五
综上所述, 专家们在这一领域解决了许多问题, 尤其是某些具体问题, 但就问题的解决程度而言, 还有进一步讨论的需要。其一, 关于秦汉时期尤其是楚汉之间分封的时代背景, 有人谈到当时的主意识流[10]) ) ) 春秋战国因众多战争带来的依靠军功封王赐爵的思想意识, 但却未充分论证它。这种意识显然对当时的人们还有深深的影响, 赵翼写5汉初布衣卿相之局6一章, 便是最好的说明。而汉初也的确形成了一个/军功受益阶层0, 在这种意识流的影响下出现分封当然可以理解。其二, 关于分封制的性质及其它问题, 有些学者过分局限于经济与政治的决定关系, 其实, 一种制度本身谈不上好与坏, 差别只是实行这一制度的主体和时间, 作为一个历史学家认识分封制与郡县制, 显然不能用简单的结论) ) ) 这是政治家的认识格局。上层建筑除了受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之外, 还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因为它首先是一个现实问题, 古人还不可能从理论上总结二者的优越与否, 而只能从二者的现实意义去认识。汉朝在接手如此大的一个帝国后, 国家的文官系统能否达到中国边境的薄弱地区, 显然很成问题。它不同于秦, 秦是由/散0走向/合0, 长期受关中观念) ) ) 关中提供了秦灭六国的几乎全部人力、物力, 而汉初期中央特别薄弱, 故希望得到地方的支持, 这正是它与西周/封建0的一个重要区别。/西周的封建, 乃是一种侵略性的武装移民与军事占领, 与后世统一政府只是以封建制为一种政区与政权之分割者绝然不同0[33]。汉初的分封是在接管了整个天下之后的事, 同姓代替异姓, 显然一方面有如何安排家族内部成员的考虑, 另一方面是用它来缓和文官系统薄弱的矛盾。在春秋战国时期, 文化虽有下移的趋势[34], 但还远远不够, 只有历史进入/选举社会0, 整个社会知识达到一定水平, 才能保证政府的人才要求。如西汉后的某些功臣具备了某些素质, 故天下
一稳, 便能进入政府系统, 因而出现异姓王的可能性就很小了, 但汉初的大量功臣如何安排不仅是一个现实问题, 也是一个技术问题, 所以/实封0与/虚封0也因此而产生。
在分封制形式和本质都发生变化后, 二者作为一个治理地方的政治制度, 某些学者过分强调了它们之间的冲突。前面提过, 分封制与郡县制之间不可能有本质的对立性冲突存在。分封在本质上是与中央集权相对的, 而对立的具体形式便是完全中央集权, 不是地方分权。在王朝的政治体制还不完备的情况下, 由历史经验可知, 治理地方的方式, 或是单一郡县制, 或是郡国并行。所以每个王朝在对前代的经验总结后, 总是在寻找二者之间的/度0, 包括中央和地方, 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 从而不断对前代的政治制度加以修补, 使政治制度趋向完善。
所以对这个问题若重新认识, 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 分封制的概念如何界定, 不同的历史时期, 其内涵是不同的。大多数学者只就其性质与西周作了比较, 而对封君、封侯与诸侯王未作明显的区分, 也未作概念上的正名。其二, 如何认识战时分封的问题? 因为战时的分封明显有它战时的意义, 表现在它有很大的暂时性和利用性。许多学者几乎没有考虑这一点, 往往用战后的结局去评判战时的分封, 而另有学者则恰恰相反, 这样的结论都有欠缺。我们应该怎样分析战时分封的暂时性, 战后的去向也是一个有待考虑的问题。其三, 时代观念(封王赐爵) 的来龙去脉, 分封制的依据除了现实根据和传统观念(社会意识流) 外, 还有什么会列入呢? 其四, 家天下局面的文化角度剖析及其对分封制和地方稳定的影响, 分封制不失为一个使本家族贵族化的最好的方式, 尤其是由平民上升为统治阶层的家族, 古人尚且/以为贵戚可封侯以富之, 不当职事以任之0, 而分封正是为了转移这批不能也不必付出太多代价而又能享受富裕生活的人群。如此做的结果, 又是对分封制自身的一个致命打击。这种副作用是否为分封制本身的局限? 其五, 分封制的反复性,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里, 如何作中肯的判断? 其六,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从政治角度分析, 二者的选取其目的只有一个, 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关系。而其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王朝的稳定, 秦始皇他日阅/石书0, /不中呈而不休息0也是为了保证政府的行政效
率, 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又如何才能适可而止呢? 如此等等, 诸多问题有待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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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ary of the Recent 20-Year Discussions about the System of Enforcement and the Division into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in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L UO Xian-wen
(Department of History, East China Normal Uni versity, Shanghai 200062, China)
Abstract:Regarding the system of enforcement and the division into prefectures and c ounties, the history academic circle has made hot debates, la ying stress on the social formation. I t can be summarized into the four aspects as follows:I. The historical facts of the system of enforce ment and the division into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II. The degree of actual effect of the syste m of enforcement in the ne w historical period, when its quality and form was c hanged; III. Quality of the system of enforcement reappearing during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I V. Different opinions on division into prefectures and counties in single meaning added to 2and 1. This paper makes some re marks and prospec ts.
Key words: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the system of enforcement; the system of the division into prefectures and c ounties; 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