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内容
1、清理垃圾,建立垃圾管理制度。建立组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统一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垃圾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垃圾收集率、清运率和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用薄膜回收、综合利用率达100%。
2、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建设,推广利用厌氧发酵和好氧降解工程技术。人畜粪便远离水源,动物的粪便、污水一律在养殖场或养殖小区指定区域存放,配备专门的粪便储存处理设施,禁止排放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污水污染环境。探索建设简易可行、适度集中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禁止露天焚烧,禁止抛入河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因地制宜建立示范工程,稳步推广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实现炊事燃气化、管道化,大力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秸秆青贮氨化养畜、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4、清理河道,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所有试点村庄河塘全部清淤一次,改造完善水处设施,保持水体流动,水质基本达到功能区要求。建立河道的长效管理维护机制,落实河道保洁、管护责任,禁止倾倒垃圾、粪便或者丢弃其他废弃物,禁止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安全。
5、清理工业污染源,建立稳定达标制度。严格按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布局,指导镇、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小区集中,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彻底清理“十五小”,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的监督机制。
6、清理乱搭乱建,建立村庄容貌管理制度。试点村庄的违法建设全部拆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彻底清除,村庄内道路通畅,房前屋后整洁,并建立长效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