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银时代对洗钱风险与防控的初探
网银时代对洗钱风险与防控的初探
网上银行已经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最主要交易方式之一,也是当前最热、最新的银行服务形式之一,但由于其便捷性、保密性、虚拟性等特点,也成为犯罪分子实施洗钱活动的新方式。网上银行的开放性服务、资金转移高效便捷等特点为不法分子的洗钱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研究网上银行业务中非法交易的方式和特点,防范非法交易通过网上银行滋生和蔓延,促进网上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网上银行洗钱等非法金融交易的主要特征
(一)非法交易主体的虚假性。
虚假性主要体现在账户所有人、实际控制人或者受益人利用伪造、编造或者借用的身份证件开立银行账户及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证件或者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同时,还经常雇请不知情的无辜人员代办业务,非常有效地隐蔽了自己真正的身份,以至于银行以及监管部门往往只能看见一个个虚假的账户持有人。实践中,犯罪分子大量开立空壳工具公司和账户用于从事资金非法转移。
(二)非法交易的隐蔽性。
网上金融交易是在虚拟环境下进行的,可谓无影无形,常见的笔迹、签名、传票、影像等物理痕迹不复存在,银行
根本无法了解一笔交易之后的具体细节。与传统银行业务的签名盖章不一样,网上银行无须客户与银行人员面对面接触,只需通过互联网即可操作完成。网上银行主要是通过对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等电子方式来认证交易双方身份,只认“证”而不认人。主机只能查证交易各方的身份及支付金额和余额,而不可能审查到真实的交易主体、支付方资金的来源、性质及用途。
(三)非法交易的快捷性。
利用网银从事的非法金融交易活动中,账户资金快进快出,不留余额或者留下一定比例余额后转出,过渡性质明显。网上银行突破了现实世界的时空限制,把银行金融服务延伸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客户可以在世界任何有网络的地方登录自己的账户,并在全球任何地方迅速地转移资金;或者通过信用卡、自动提款机来完成电子货币与现金的互换;各种在线支付方式以及便利的网上订货系统,又使不法分子更容易改变资金流向,掩饰资金的非法来源。
(四)非法交易的关联性。
非法交易账户之间存在多重关联性,且账户交易金额与单位经营规模、经营活动明显不相符。同一控制人的公司账户之间交易,有的交易主体法人代表相同,有的代理人相同,在资金来源和资金流向方面存在大量相同的交易对手。同时,可疑交易资金流向和流量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务明
显不符。
二、目前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通过网上银行洗钱现象已引起了反洗钱部门的高度重视,各家商业银行也按照要求采取了相应措施,建立了“大额与可疑指令交易监控系统”对洗钱等非法犯罪途径实施科技监管,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隐患和问题。
(一)网上银行反洗钱法规不健全。
一是我国至今未有一部严密有效的电子资金划拨法律规章,缺乏对电子资金划拨和网银交易的资金转移、确认、风险责任划分、交易记录保存等的有效监管措施,查处基于电子支付的洗钱行为,难度就更大。二是缺乏针对网上银行反洗钱监管的专门法规。
(二)网上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尚不完善。
网上银行属于电子支付范畴,除应遵从人民银行现有的支付结算各项规章制度外,更应严格执行人民银行在《电子支付指引》的相关规定。但是有些银行机构在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时,没有突出网上银行反洗钱的特殊性,未能有效建立起网上银行业务包含的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监测报告和记录保存以及内部检查稽核等反洗钱内控制度,更没有及时将人民银行最新的反洗钱监管政策贯穿到内控制度中加以落实。
(三)网上银行客户身份识别难度大。
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主要是通过公私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的认证来确认交易双方身份的。这种只认“证”不认“人”的特点决定了认证各方只能查证交易各方的身份及支付金额及余额,而不可能审查交易的实际控制人和交易的真实背景。一是网上银行缺乏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体系,许多网上银行的信息交流和业务办理,几乎可以在匿名的方式下进行。二是无法核实客户网银转账的真实交易背景。客户填写的转账用途过于笼统、模糊,如经常有客户填写“往来款”“汇款”“其他”等,给可疑交易的分析工作增加难度。
(四)网上银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难。
一是缺乏完善的网上银行反洗钱监控体系。网上银行资金转移会衍生出庞大的网络数据,要从海量数据中洞察可疑之处,识别洗钱线索,犹如大海捞针。二是交易信息缺失。有的银行反洗钱工作人员进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时,系统中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交易列表存在部分交易对手户名不明确或交易对手信息缺失的情况。三是基层网点可疑交易监测与核查难。目前,各银行机构会计核算普遍实现了大集中、扁平化管理,其网上银行客户的交易数据信息均以电子集中备份方式保存在上级行乃至总行,基层行不保留纸质交易凭证,交易信息被定期覆盖。
三、加强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控制对策建议
(一)加强网银反洗钱的法律制度建设。
加强和完善网上银行等相关方面的法规制度建设,尽快修订反洗钱法规或者拟订专门的网上银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实施对网上银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监测报告、交易记录保存、资金划拔、网上支付等业务的有效监管,避免网上银行监管出现真空。
(二)完善银行机构反洗钱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网上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银行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反洗钱组织架构,针对网上银行的业务特点,建立系统化的网上银行反洗钱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反洗钱全过程有效涵盖网上银行业务。要认真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反洗钱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及时建立和完善网上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三)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强化网银客户识别工作。
一是加强开户管理,严格控制网上银行准入业务。银行机构应认真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对网银客户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核、筛选和识别,防范客户利用虚假材料开户、交易。只有符合条件、信誉度好的客户,银行才能为其提供网上银行服务,并亲自签订规范的网上银行服务协议,以明确责任。对经审查认为客户申请使用网银业务理由不合理的,拒绝受理其申请,从源头上缩小洗钱活动的生存空间。二是银行机
构要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工作。要通过回访,实地查访,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核实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核实客户身份,调查了解网银客户的住址、职业、经营状况等真实情况,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对调查中发现的身份不明或代办开户的客户坚决予以取缔,保证网上银行业务的规范运转。
(四)建立和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采用科技手段加强网上银行交易监控识别。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网上银行产品的创新,网上银行业务量不断增大,要有效控制利用网上银行从事洗钱等非法活动的行为,必须建立和完善银行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自动识别报告系统。要建立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交易监测系统,及时根据网上银行可疑交易特征设置识别参数和标准,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自动、及时监测和记录,使数据甄别分析智能化,为打击洗钱犯罪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同时要适应反洗钱工作需要优化银行业务系统,确保网上银行交易对手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五)加强对银行业务人员的反洗钱培训。
通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银行各条线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和对可疑交易的识别、分析能力以及对客户潜在洗钱风险的敏感度。建立反洗钱专家队伍,有计划地培养一支既熟练掌握和运用IT知识,又精通银行业务与监管技能的反洗钱专业人才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对网上银行反洗钱业务的有效
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