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程2015
湖南宁乡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为强化机关干职工的服务意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形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1. 作息时间
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全体机关干职工必须严格按时上下班,每日8:00前各办公室必须有干职工到办开门办公,9:00前到一线,由各线办主管领导进行统一安排,主要领导抽查,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情况通报。
2.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以内报主管领导批准,两天内报主要领导批准,党政负责人请假报书记批准。未经批准,作旷工处理。
(二)就餐时间
就餐时间做到与作息时间同步
早餐:7:25-7:55(8:00后,食堂不提供早餐)
中餐:12:00
晚餐:冬季17:30
夏季18:00
【二】学习制度
1.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机关支部负责安排,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
2. 除参加上级因公出发等特殊情况外,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
3. 全体机关人员要建立学习笔记,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不准交头接耳,不准随便出入。同时要坚持自学,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笔记由组织委员每季度调阅一次,调阅情况在机关学习会上通报。
4. 每半年就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0元,并在下周学习时点名批评,连续两次违反学习制度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年内违反三次以上,所在科室、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5. 鼓励向各级新闻宣传舆论部门投稿。具体奖励标准:县级媒体用稿奖励100元/篇,市级媒体用稿奖励400元/篇,省级媒体用稿奖励600元/篇。各级部门内部刊物采用稿件,按媒体采用稿件同等奖励,如稿件属共同作品,按稿件署名人数的比例等额奖励。代表机关参加各类竞赛活动获奖者凭县级奖励证书奖励300元/次,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凭市级奖励证书奖励500元/次,获省级以上荣誉者凭奖励证书奖励1000元/次。
6. 鼓励干职工积极参加学习深造,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奖励1000元,研究生学历奖励1200元。
【三】工 作 制 度
1. 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完成管理处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检查。
2. 机关各线办要根据本线办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做好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有的放矢地做好各自工作。
3. 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正常业务,不允许乱串办公室、干私活或从事无集体统一组织的娱乐活动。森林巡视人员进山不到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必须返回机关,否则,视为早退。
4.凡涉及整体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文件需向上级有关部门
汇报的,办公室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书记、主任等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
5. 各线办就本线工作召集部分干职工、部门负责人、村干部、企业负责人开会需提前半天在办公室备案,报主管领导审批;召集全体干职工、部门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村干部或全体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开会,提前一天在办公室备案,需报主要领导审批。
6. 各线办就本线工作发文需办公室拟稿、各科室主任核稿、主管领导签发后送办公室行文,涉及全处工作发文办公室需先报书记、主任等主要领导签发后送办公室行文。各线办就本线工作加管理处公章需经手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盖章,涉及全处工作需书记、主任等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盖章。所有盖章由办公室登记备案。
7. 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由办公室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交由相关责任人办理。机关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四】考 核 制 度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激发全体机关人员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人的工作,制定机关考核制度。
1. 考核对象为全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2. 对各办的绩效考核,年初由党政联席会下达对科室的目标任务,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奖励发放的依据。
3. 对个人的考核,实行个人写出总结自我评定档次,日常考核,领导评议相结合。并纳入平时检查情况,最后由考核小组评定等次。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好)、称职(一般)、不称职(差)。
4. 具体考核实施办法另行下文。
【五】环境卫生制度
为了确保处机关环境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塑造一个良好的机关形象,营造一个舒适、洁净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机关卫生制度。
一、全体机关干职工必须树立良好的环境卫生意识,共同维护机关的环境卫生,每周一自觉进行卫生大扫除。
二、各办公室的卫生由各办自行负责,要求保持办公室清洁、干净。
三、机关院内严禁私人饲养家禽家畜,食堂饲养禽畜必须圈养,不准放养。
四、爱护绿地、花卉苗木,不得践踏草地,不得在绿化区内攀枝摘花,损坏苗木。
五、办公楼公共责任区划分:
1. 卫生责任区划分:附表
2. 说明及要求:
①门厅、走廊、楼梯间、洗手间、卫生间等卫生责任区包括所在范围内的门、窗、护栏等设施的卫生。
②责任区内要求无蜘蛛网、无烟蒂、无痰迹,窗明几净,无显眼灰尘、垃圾。
③办公室卫生由各办负责。
④住宿楼卫生由各住房负责本屋卫生及对应窗户的卫生。
【六】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处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院内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安全保卫制度。
一、机关值班制度
1. 机关人员按值班安排表轮流值班。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遇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向值班领导请假。如因渎职而使火灾、失盗等突发事件处理不及时,要追究缺勤人员的责任。
2. 搞好接待工作,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性问题,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
3. 机关干职工在下班前,要锁好关好办公室的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保安负责锁好办公楼及管理处的大门。
二、用电制度和公共财物制度
1. 坚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坚持随手关灯。
2. 各办公室下班之前必须关好空调、电脑、饮水机。
3. 干职工宿舍必须做到人离灯灭,人离火灭。
4. 严禁私拉乱接。
5. 由于主观疏忽导致发生火灾,由个人承担责任。
【七】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为了规范管理,树立管理处形象,建立勤政、廉洁、节俭、高效的工作制度,根据管理处研究的意见,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定人收费:即所有收费项目,均由收费员统一开票和收费,并及时将收入缴存到“宁乡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收费。
定标准接待:来客严格按照《宁乡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宁办发[2014]14号)执行。一般在食堂就餐,确需到外面招待的,需由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凭派餐单方可到财务科结算。
不准随意租车:一般不准租车,特别情况要报书记主任批准。
不准随意赊购货物:即各办所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及接待用品,各办不得擅自赊购签字,必须事先由主要领导审批后,交采购员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不准随意请工:所有临时用工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雇请。
2、完善报销制度,规范审批程序
(1)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健全的(包括填制日期、开票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单价、数量、金额、开票人、开票单位公章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名并说明用途,由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2)金额在3000元以上加由书记审批。
(3)对财务活动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合同的签订、土地转让、重要活动的开展、资产购置和处置、1万元以上需由主任书记共同审批;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调度,按照三重一大原则,由班子成员集体决定。未经批示或授权,任何人不得擅做主张,否则,财务不予认可如有办理,追究相关人员及财务人员责任。
(4)车辆管理:一般情况下领导不开车。实行油卡制和定点维修制度。私车因公损坏的纳入维修范围。驾驶员必须及时检查车况,确保车况良好,出车安全,严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不予报销,不得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在确保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加班补助、洗车费实行包干,具体标准为:洗车费200元/月,安全奖300元/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不予补助奖励,并按损失或赔偿净额部分承担1/3。
3、加强食堂管理,保证后勤供给
(1)原材料,用餐量由事务室负责。财务科按中晚餐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早餐每人每餐4元的标准补给食堂包干使用。
(2)一般来客,由办公室填制通知单交食堂予以安排。
4、实行干部考核奖励制度及职务补助制度
干部考核实行100分制,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每年给予适当岗位补助。
5、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1)学习以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一般每月一次,支持干职工业余自学。
(2)凡参加党校及各类院校的自学、函授等学历教育,费用实行包干补助,取得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凭证书复印件分别补助1000元、1200元。
(3)干职工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入党积极分子除外),培训时间3天以上的,由主管领导组织慰问,一般慰问标准为200元-400元,具体标准由主要领导确定,外出考察学习的,不安排慰问。
6、创收、争资、奖罚制度
根据各办创收和争资的情况,实行一办一议,一事一议,给予奖励,
安排费用。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主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及成员给予重点奖励。
7、机关礼仪制度
(1)在职在岗干职工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去世,统一组织前去悼念 标准:单位是1000奠仪、一副祭帐、二封鞭炮 。
(2)基地在职村干部的父母去世,标准是:400元奠仪、一副祭帐、二封鞭炮。
(3)干职工因病住院,由办公室主任组织慰问看望(一般不高于1000元;标准由主要领导确定)。
(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收节支,确保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单独开设银行账户,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
2、公司必须按时做账,并按要求向税务部门报送税收报表。
3、公司财务手续必须健全,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并说明用途,不得受理白纸发票。
4、公司的所有发票由公司经理审核后,由主任审批,再报书记审批。所有经费,必须先按程序审批后,财务才能受理。
5、公司支票留公司财务公章和公司经理印鉴。
6、公司固定资产或设备添置、车辆维修、加油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公司必须妥善保管好固定资产和其他物资,所有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7、为了加强对公司资金及财务的管理,公司出纳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如无人值班守库,财会室不得留现金及贵重财物过夜,账簿、凭证必须及时入柜上锁,以确保资金及财务安全。
8、不得将公司资金随意借给干职工及其它单位、个人,特殊情况须按发票审签程序审批。
9、公司不得随意向干职工及社会融资,确需融资的,由领导集体
研究,将方案先报县政府审批,再报县财政局备案。
10、土地出让制度
用地协议出让地的地价必须事先向公司管理层和主要领导作出说明并审议通过。
11、工程合同签定制度
工程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签定合同;10万元以上的,承包施工者必须为企业法人单位;合同要有编号。
所有工程承包合同无论是否达招投标起点,都必须经书记、主任、公司经理、财务科长共同参与签订(外出委托除外)。投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报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对工程预算、决算进行审查,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实行招投标。
12、工程结算制度
工程动工前必须先签好合同,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必须第一时间存公司相关部室,同时交财务部一份。按照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将情况用书面形式报告财务部门。工程竣工后,由招投标监督小组组织验收和报审。验收结算及相关资料交财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据此进行结算。
结算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应具备:(1)项目审批表;(2)预算及承包合同;(3)签证及竣工证明;(4)双方签字的结算书。
结算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应具备:(1)项目审批表;(2)预算及承包合同;(3)签证及竣工证明;
(4)双方签字的结算书;(5)县财政评审表(或社会中介机构评审报告)。
结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应具备:(1)项目审批表;
(2)招标书;(3)预算及承包合同;(4)签证及竣工证明;(5)双方签字的结算书;(6)社会中介机构评审报告。
验收结算及相关资料交财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据此进行结算。 13工程变更签证制度
工程变更,超过合同部分应严格签证手续,先签证,后实施。变更
签证首先由设计单位、监理认签后,再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未按程序签证的,一律不予结算和支付。
【八】办 文 制 度
(一)收文及来电处理
办公室日常做好明传电报、公文文件的接收,收到后立即登记,填制《收文登记薄》,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呈报书记、主任签阅后,及时送分管领导批示,一般即收即送,最迟不能超过2个工作日呈送,如领导不在办公室,要通过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告领导,按照书记、主任批示意见送相关承办同志和科室运转。公文转出后,办公室要全程跟踪,填制《公文处理单》,对于限时处理的文件,适时催办,确保如期完成。本处所有接收公文均须经主任签阅。文件处理完毕后,承办同志和科室应及时将公文原件交给办公室纳入存档管理,完成收文处理闭锁工作。办公室接到会议通知来电后,要及时上报办公室主任,根据批示及时通知与会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并督办事情落实情况,如实填制《会议通知记录单》。
(二)阅文处理
为提高办文实效,各级领导要及时签阅文件,一般即收即阅,即阅即批。最迟阅文时限不能超过1个工作日(出差和外出学习除外),提出办理意见,签明阅文时间,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取回文件,若需留取文件,则通知办公室进行印制处理。办公室按照书记、主任批示意见及时送相关承办同志和科室运转。若无特殊原因,文件不能横传。因特殊情况确需横传的,承办同志要主动通知办公室,并在《公文处理单》中做相关登记。
(三)发文处理
对以管理处或科室等名义制发的公文,要严格执行承办科室拟文、办公室核稿、主任审阅、书记签发的程序,并在《公文处理单》中相应签署意见、姓名和日期。办公室复核签发手续完备后,由专人负责印制、盖章、下发并填写《发文登记薄》,做好发文登记,以备后查。办公室
核稿的重点包括:是否确需行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办公室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管理处所有发文须经主任签发。对未经核稿及不合规范的文稿不予签发。所有发文均应归档,归档文件份数为三份。
(四)文件借阅与存档
办公室负责对文件进行立卷存档。各科室要及时向办公室交接有关存档资料,科室确因工作需要留存有关资料的可报办公室制作复制卷。办公室专人负责于次年初将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写填制《年度分类档案登记薄》,将卷宗入档案库(室)存档管理。管理处机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有关文件的,要及时向办公室办理登记借阅等手续,填写《档案借阅记录》。需要复制的,由办公室负责复印。机密文件的借阅,需征得办公室主任的同意,在指定地点借阅。
(五)公文印制管理
要切实发挥现有办公文印设备的作用,坚持节约、效率、规范、保密的原则,加强印刷管理。凡不属应急性、复杂性、难操作的文印材料,应当以内部操作为主。凡需外出在商务性文印社打印、复印文件材料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印刷量大的材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严禁打印、复印非工作需要和国家禁止的各种文件、图书资料。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证明章。
【九】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一)档案员岗位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法规,努力学习档案工作专业知识,忠于职守,热心档案工作。
2、负责本管理处所形成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每年三月底前,完成本局上年度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其案卷质量、编号、排列均符合档案管理规定,健全档案基础数据库。
3、切实做好档案保管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库房的安全及“九防”
设施,保持库房整洁,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4、遵守党和国家保密规定,杜绝发生失泄密事故。
5、主动热情做好档案利用工作,为管理处各项工作服务。认真做
好档案查、借阅及档案利用登记。熟悉室藏档案内容,主动、热情、及时、准确提供档案。查全率、查准率达到98%以上。
(二)文书立卷归档制度
1、本管理处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统一保
存签发稿及打印稿;上级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经领导传阅后,由各线办经办和保存,于年底统一交综合档案室分类立卷归档;各线办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资料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交综合档案室统一归档。
2、归档时间,每年三月底以前完成上年度各类资料的立卷归档工
作。
3、归档要求: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完整。立卷归档按
年度、组织机构、问题进行分类组卷。案卷质量、编号、编目符合《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
4、会计档案,由经办人员按会计报表、帐簿、记帐凭证分别整理
立卷归档,按类别、年度、月份排列编号,编制好检索工具(案卷目录),科室保存一年后交综合档案室统一保存。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做到柜格存放索引清楚,资料存放有序,案卷排列
整齐、编号科学。案卷调阅后恢复原样。档案收进、移出有统计台帐,做到帐实相符。
2、保证档案绝对安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坚持按照档案
保护技术学的方法,做好库房温度测记、检查“九防”设施,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3、保持库房整洁。做到柜架无灰尘,档案库房无杂物。
(四) 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杜绝发生
失泄密事故。
2、室内所存档案,未经允许,严禁复制、摘录、带出档案室与他
人查看。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提供密级档案。经批准提供的,由管档员监督查阅,需复印的由管档员复印。
3、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要经登记、鉴定后,报经主管领导
审定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由二人监销直至烧尽。
4、提高警惕,做好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违反规定者,
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查处。
(五)档案统计、利用制度
1、建立档案统计台帐,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清理,做到帐实相符,
按时向主管部门或档案局报送档案数据。
2、查(借)阅重要档案,必须理由正当,经主管领导准许,方可
提供所需查阅的档案。档案不得借出,确需借出的,须经领导同意。
3、查阅档案,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严禁擅自摘抄、复印,确需摘
抄、复印者,必须经过批准和接受档案人员的监督查阅。
4、查(借)阅档案时,不得将档案折叠、涂改、圈点划线、污损、
撕毁,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5、查(借)阅档案时,查阅者应事先按规定填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管理人员应做好利用效果记录,以反映查阅档案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已过期的档案进行
审查、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按规定造册、登记,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档案局。
2、建立由主任、有关线办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具
体负责开展档案鉴定工作。
3、对经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并写出销毁档案报
告,经鉴定小组审查批准,再报请主管领导和档案主管部门批准后,方
可销毁。
4、销毁档案时,要有专人负责监销。销毁的档案必须化为纸浆或
焚毁,不准出卖或做其他用,在场的三方人员都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
5、销毁档案的目录、鉴定销毁档案报告及审批销毁手续等材料要存入全宗卷,并在各种统计台帐上注明。
【十】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管理处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
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管理处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管理处所辖范围内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主管领导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
管理处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书记、主任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
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书记、主任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
一律由书记、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书记、主任同意签字
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书记、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
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书记、主
任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
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镇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书记、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书记、主任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书记、主任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2、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 ;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镇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管理处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十一】会 议 制 度
一、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或副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3)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5)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6)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7)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8)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9)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1)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3)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反党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二、领导班子会议制度
(一)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礼拜一召开,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主要领导主持,并提前将会议的时间和内容预告与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
(二)领导班子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分析党员队伍和职工队伍的思想形势;研究决定有关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建设、人事任免调动、奖惩等重大问题。
(三)领导班子会议通常由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主要领导确定,列席人员可参与问题的讨论,但无表决权。决定重大问题和人事任免时,与会班子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四)领导班子会议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每个班子成员只有一票表决权,其形式为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表决同意数过半方能生效。
(五)领导班子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记录,并根据会议的要求负责收集整理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与会人员应严格保守秘密,对通过的决议要坚持贯彻执行,如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复议后方能更改。
三、干部职工会议制度
(一)干部职工大会由班子成员决定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二)干部职工大会由负责班子成员主持,主要是传达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县委、政府及省州会议精神,讨论修订管理处内重大事项,对前段时间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和安排下段时间将要开展的工作。
(三)凡管理处内出台新的政策和规定必须交干部职工大会充分讨论后再正式实施,购置价值5万元(含)以上的办公设备需在职工大会上进行说明和告知。
(四)干部职工大会、系统视频会议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准备并作好会议记录,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会后要及时印发。
(五)干部职工大会、系统视频会议实行签到制,不允许缺席,因事不能参加要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否则按有关缺席规定处理。连续
三次(含)以上缺席不参加年度干职工考评,取消年度评先表模资格。
(六)开会期间,关掉手机或把手机调置振动状态。
【十二】机关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
1、机关车辆派用实行主管领导审批和办公室备案相结合的办法。公务用车统一由主管办公室的领导调度,无特殊情况,用车人需提前一天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安排。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均需用车人请示办公室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因私用车(城内本制度第2条规定特殊情况除外)必须报经书记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驾驶员不得自行主张出车,车辆路桥收费单据依据用车登记单报销。凡未经主管领导审批私自出车的,如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损失,其损失由用车人和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并报局务会议研究予以当事人适当处罚。
2、机关离退休干部、机关干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因急病需送医院诊治,可免费派车接送。干职工一年因私长沙地区免费用车控制在2次以内,办公室负责登记。超过2次的,由用车人向财务室缴纳150元/次的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调配,文明行驶,热情服务,搞好车辆维护和卫生,注意行车安全,除非常特殊的情况外,驾驶员对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直接责任。
4、机关车辆行车安全及其管理由驾驶员专人负责。
5、车辆用油实行定点刷卡加油。采用一车一卡,驾驶员出示公务用车加油IC 卡,由加油站工作人员核实,按实际需求刷卡并打印POS 机交易单,驾驶员核对无误后,在POS 机交易单上签名并索取一联POS 小票。在不能使用IC 卡的情况下,由驾驶员负责加油,加油发票由用车人当场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报销。
6、驾驶员按时登记用车事项、加油数量,POS 小票保留备查。
7、驾驶员如无特殊情况,每天下班后机关车辆必须停放在特定指定位置,车钥匙交办公室主任。有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地的,驾驶员应事先报经书记或主管领导同意,并将车停放在安全地方。不经书记或主
管领导同意在规定车库以外停放车辆,每发生一次扣驾驶员工资50元,同时如车辆有损坏或丢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无出车任务,驾驶员应按时到办公室上班,不得将车开出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
9、驾驶员出车补助标准,车辆维修手续及费用报销、洗车、用油手续及费用报销,按相应规定办理。
10、车辆维修先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派修单,报主管领导同意,财务联络员会同办公室一并经手,核定金额。
11、在车辆调度困难的情况下因工作需要需租车的,必须向办公室呈报,填写好租车单,由主管领导签字,方可租车,无租车单的租车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12、其它特殊情况用车必须报书记、主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