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新)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工程名称:和谐家园三、四、五标段
地 点:建设单位会议室
时 间:2010年7月7日
主 持 人:张志坚
参加人员:
建设单位:张志坚、李德全、年松
监理单位:马为民、任启刚、朱宝玉、姜顺林
施工单位:姚宏、高树新、任德景、戴玉明、郭道海、陈明、刘广飞、鲁本寅、黄辉、刘锡忠
主要内容:
介绍各方的人员,明确各方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业主给监理的授权说明;监理单位项目总监作监理程序交底,确定工地例会时间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李德全、年松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马为民;土建监理工程师:陈玉兰、朱宝玉、任启刚;水电监理工程师:姜顺林;监理员:袁春恒、贾炳玉;资料员:熊丽。
Ⅲ标段施工单位:蚌埠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刘锡忠;技术负责人:高树林;施工员:吴言军;质检员:郭士虎、高树林;安全员:姚宏;资料员:何先梅。
Ⅳ标段施工单位:江都二建:项目经理:任德景;技术负责人:戴玉明;施工员:尹凤亭、郭道海、苏易;质检员:李文化、张俊;安全员:郭善明、戴玉斌、陈刚;资料员:杨惠侠。
Ⅴ标段施工单位:安微元鼎;项目经理:刘广飞;技术负责人:杨培栋、鲁本寅;施工员:陈双、韩学田、郭士龙;质检员;张磊、张文杰、鲁本寅;安全员:史劲松、陈良帮、张宝明:资料员:江丽莉、王路路。
二、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总监理工程师刘建宇在授权范围内发布有关指令等10项权利,详见“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第十七项。
三、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1. 三通一平基本到位,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已签;
2. 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
3. 工程已定位,图纸已交底。
四、施工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1. 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毕,尽快报送监理机构审批;
2. 主要设备施工人员基本落实并陆续进场;
3. 工程定位测量条件已具备;
五、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1. 机械设备必须经施工企业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 前期施工管理资料应报监理机构审批;
3. 所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材料报验必须由相关人员亲自签认;
4. 施工单位每月按合同约定报工程进度计划、进度报表。
六、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12月7日颁布的(2001年5月1日起实行)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国家标准要求,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该工程建设实施专业化施工监督管理。
2. 施工准备阶段
(1)要求建设单位为监理单位提供本工程设计文件、勘测报告、施工图纸等。
(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报审表,并提出审查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
(3)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落实情况,管理制度、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
(4)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有关资质资料。
(5)审查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并签署开工指令。
3. 报验制度
(1)材料报验:每批材料报验一次,报验单后附材料质保书及复试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认可后,方可使用到工程上。钢材焊接试件必须从成品中随机取样,不得单独做试件,报验单后附复试报告、焊剂合格证。
(2)工程报验: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必须报验,报验单后附评定资料、自检记录,有隐蔽工程的需附隐蔽验收记录,如第一次浇混凝土还需附混凝土配比单,无报验单不予验收。
4. 试块留置:试块必须由监理见证,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留置。
5. 基槽、基础、主体、竣工等阶段性验收,在施工单位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监理机构验收并签认报验单后,由业主组织有关部门正式验收。
6. 监理通知和工作联系单
(1)监理通知:监理人员口头通知二次施工单位还不整改的,监理工程师下达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拿出相应的调查报告、处理方案或回复单报监理项目部,及时整改并经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2)工作联系单:对于相关问题,监理人员下达工程联系单,作为资料备查。
7. 监理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
七、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
1. 参加人员
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
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
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
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等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2. 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每月两次工地例会,地点:施工现场;主要议题: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每月5日、15日、25日下午3时准时开会。
八、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工程上如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整改、隐蔽;
2. 浇砼时,一定要有计量手段,并认真控制配合比;
3. 施工缝应按规定要求留置 ;
4. 工程变更施工单位要有变更联系单,经监理实量、实测,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监理需得致电业主同意,监理才能签证。
5. 对需要进行旁站监理的部位,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提前通知监理人员予以旁站。
6. 希望施工单位与监理相互配合,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标准施工,把隐患消除在事故发生以前。
7. 安全文明施工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并不断检查安全设施使用情况,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
建设单位代表 施工单位代表 监理单位代表
(签认): (签认): (签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