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关于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方案
为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百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结合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解决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做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工作,维护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餐厨废弃物管理网络系统,实现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统一运输,科学处理,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明确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成立xx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确保贯彻落实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组织实施全市性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活动,深化拓展“家在太仓·文明餐桌”主题活动,营造文明、健康、环保、时尚的餐饮文化氛围。
市发改委: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及时完成相关审批程序,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市公安局:负责对餐厨废弃物非法运输工具的查处;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打击非法利用餐厨废弃物对环境和人身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市财政局:负责研究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等环节财政补助及相关政策意见,建立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管理经费保障机制。
市住建局: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产业)的选址和建设规划。
市城管局:负责总体协调工作,负责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费、收运、处理等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依托城管委办公室协调处理餐厨废弃物管理、执法等工作;负责从事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单位的资质管理及服务许可;负责餐厨废弃物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指导工作;负责协调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其它相关部门整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日常管理和申报备案工作并制定考核奖励办法。
市水利局:负责餐饮企业、食堂等生活污水排放许可的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污水排放许可规定的擅自排放餐厨污水和油水混合物的行为。
市农委:负责对畜禽饲养场所用厨余废弃物直接喂养的违规行为实施监管。
市商务局: 加强行业管理,指导餐饮协会和餐饮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配合相关单位搞好餐厨废弃物的收集,推动餐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市卫生(食药监)局:负责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情况的检查,规定餐饮单位、集体配送企业及相关食堂必须和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回收企业签订协议书,把餐厨废弃物回收纳入食品卫生量化分级标准中的关键项。
市环保局:负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安监局:负责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产业)沼气利用等生产方面的安全监管。
市国税局:负责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有关环节的国家税收优惠减免措施。
市地税局:负责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有关环节的地方税收优惠减免措施。
市工商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的行为,配合做好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宣传告知工作。
各镇(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辖区内餐厨废弃物(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的申报执行、收运服务等日常督查。配合市有关部门协调推进辖区内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3年5月前):宣传动员、摸底调查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网络热线栏目专题介绍、宣传资料编印发放、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深入宣传非法处理餐厨废弃物的危害以及规范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增强从业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及环境意识。开展“家在太仓,文明餐桌”等系列专题活动,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文明用餐、节俭惜福”,提倡顾客点多少吃多少,饭店、宾馆主动提醒可以打包,从源头上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二)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对市域范围区内餐饮单位逐户上门摸底。汇总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位置、餐厨废弃物产出量及变更等相关信息,建立一店一档,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提供原始依据。
第二阶段(2013年6月—2013年9月):告知业主,签订协议
(一)召开动员会议。市区要组织各餐饮、食堂等单位的负责人召开宣传动员会议,明确实施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做好动员、宣传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签订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协议书。《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内容主要包括: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的具体时间、方法、要求以及相关权利义务。《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协议书》的签订,由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协议双方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单位,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该项工作。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者许可申请时,应当主动出示协议。
第三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10月):规范收运,构建体系
完成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项目建设,按照集中收运、统一处理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区收运工作,并向各镇(区)延伸,构建全市域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各镇(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加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申报备案工作的管理,并将餐厨废弃物的备案情况及时通报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并报送至市城管局。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单位需定期向市城管局环卫处报送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台账,汇报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基本情况。
(二)收集。按照协议书的要求,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向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统一发放专用收集容器,按照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将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收运时间错开餐饮单位营业时间,保证餐饮单位正常营业。餐饮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将收集桶送达指定地点,采用“桶等车”模式,协助收运人员将餐厨废弃物从收集桶转到收运车,日产日清。
(三)运输。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按照协议书的规定,配置专用的密闭式运输收集车,采用定时定点和巡回流动相结合的方法,对餐厨废弃物进行全天候、全覆盖收运。收运的餐厨废弃物交由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四)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采用先进、科学的处理工艺,集中对餐厨废弃物实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五)联单制度。联单是餐厨废弃物处置服务单位结算服务费的主要依据。联单共五联,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运输服务单位、处置服务单位、市和镇(区)主管部门各一联。联单由餐厨废弃物运输服务单位向所在地主管部门申请领取。
餐厨废弃物每次运输,产生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或签名,经交付餐厨废弃物运输服务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其余各联交付运输服务单位随餐厨废弃物转移运行。
餐厨废弃物每次运输,运输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运输服务单位栏目,将餐厨废弃物运抵集中处理地点后,由处置单位验收签字,收运部门自留联单第二联,其余各联随餐厨废弃物转移交付给处置单位。
处置单位每次接收到运送的餐厨废弃物后,要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客对交付的餐厨废弃物核实验收.并如实填写联单中处置单位栏目,加盖公章或签字。处置单位将联单第三联自留,第四联定期报送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所在地的镇(区)主管部门,第五联每季度报送市城市管理局。
五、监督保障
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刚刚起步,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意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一)强化餐厨废弃物处理流程的管理
1.强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管理。开展收运及处置监管信息化建设,将收运处一体化信息管理纳入数字环卫监管平台上,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实时传送。收运环节监管方面,将与收运体系中单桶计量系统进行融合,并对所有的餐厨废弃物收运车辆安装 gps 定位系统,对源头产生、收运过程进行数字化监管;在终端监控方面,对处置单位的大门、地沟油卸料口、地沟残渣车间、计量地磅、投料口,污水处置设施、除臭设施等重要节点进行视频监控;通过在线系统实时进行信息报送,每周定期进行监管工作汇总,通过简报形式每周、每月汇报处理厂运行、监管情况。
2.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镇(区)及相关单位要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处置单位进行日常监管,并纳入数字城管监管范围;指导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存放,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交给取得收集运输服务许可的单位进行收运。各镇(区)及相关单位要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台账,真实、准确、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并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定期报送餐厨废弃物台账,汇总后,报送市城市管理局。
(二)加强执法监督与联动
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的执法检查,打击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非法委托、非法处理,以及无资质单位或个人非法收运、处置及有资质单位不规范收运、处置等现象,建立监管、执法档案,对违规、违法行为实行记分管理和进行相应的处罚。
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互相通报情况。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
(三)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市城市管理局通过招标确定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并将其单位名称、经营场所、联系电话、负责人等信息,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布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违法行为,对各种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条例的行为进行曝光。
相关内容扩展